朱七七向前冲 作者:小11
分卷阅读19
我们的女主七七就位列此中——
正在发愁间,熊小北的长途电话就来了,他告之她说,因为紧接着要等一辆车从广州开回去,如果中间回来一趟的话,那么在体力和金钱上都会很浪费;所以他的归期被延迟了。
“啊,既然这样,那就安心等着吧。”七七快乐地安慰小北。
“可是我很想你。”熊小北说。
“我也想你,但是,省体力和挣钱比较重要。”朱七七言不由衷。
“那好吧~”某人无奈,只好挂断电话。
不例外地、这一次的业务仍然是某个老客户的单。
说起来,这家公司一定是有什么背景,它总有各式各样的新车要开回北方。熊小北在老流氓的穿线下已经和他们打过好几次交道了,他开过的他们的最好一辆车,据说市场价有500万。不过,但也仅此一次而已;多数地、他开的还是宝马和奔驰这类比较普遍的名车。
这天的下午,他奉命到这家公司等候查车。以前也不是没来过,通常都是在头天的下午接车,认真地检查一下,然后没什么意外的话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
可这一天小北到了之后,负责接待他的阿华搓着手说道:“不好意思,这辆车被临时调配到上海那边去了。头说让你再在这儿等两天,后天另有一辆**给你开回北京。”
“**呀?!”熊小北眼睛一亮,不满随即烟消云散——那可真是现实版中难得一见的、传说中的极品好车啊!
“是啊,便宜到你啦!”阿华说得笑嘻嘻:“而且,为了保险,要安排三个人跟车,其中一个跟你一样也是司机,路上两人可以换着开,但酬劳却没减!”
“那好。”小北高兴。
“对了,头还说今晚公司里有饭局,说叫上你一块儿。”阿华补充。
“好。”小北答应。
***
晚上的饭局被安排在一家老牌的潮州菜馆,环境幽雅,菜呢?小北感觉也比较对口——话说北方人刚到广州,除了海鲜以外,其他菜都觉得味儿淡。但是这家还好,有那么多的酱料,小北蘸蘸这个,点点那个,吃着也就没那么不适应了。
原来,这一天是该公司的周年庆,晚餐结束后还安排了抽奖活动。每个座位都有机会被抽中,熊小北当然没有那么幸运,他没有中奖。但是,他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之前他并没有发现她,因为他坐在偏僻的角落里,视野不明,当然,熊小北也没打算东看西看,他就老实地吃着自己面前的菜。而她,坐在紧靠主桌旁的一桌。饭后,中了二等奖的她翩翩走上台领奖,于是他才看到她。
她巧笑嫣然,娇美动人,尤其是,还穿着同那天一样颜色的一条连衣裙——
那是熊小北不可能忘记的颜色,她也是他不可能忘记的姿容;是的,他对她的房间没什么印象了,但是她的面庞、她的身条,他却不可能没有印象!记得当时的她还给了自己一个一块钱的红包呢!熊小北想着,笑了笑。
两年过去了,她的变化不大,这是指容貌上的,所以熊小北立即就认出了她;但是她的境遇似乎改善了很多,照小北看来,她现在完全是一副ol的打扮——从那样的圈子里跳了出来,到公司里当上文员,真真可喜可贺!
所以,熊小北没打算上去跟她攀所谓的“旧情”——虽然她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但他想,她是不会希望因为这个原因被打扰到吧?换谁,也会不愿意吧?!
可能是他看她的眼神过于专著了,又或者是时间长了一些,身边的人精阿华随即发现了——“那个啊,好漂亮的,是吧?叫田畦,新来公司没多久的。不过你不用看了,人家有男朋友的。”
熊小北笑:“我哪会对她有什么想法?”
“也是,你是外来仔,不象我们,天天看着心里痒痒。”阿华倒是不介意对小北说出自己心声。
“漂亮女孩儿嘛,你这想法正常。”熊小北附和一句。
本以为事情到了这儿,就会告一段落,却不想日后和她又有了新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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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小北归来
待到熊小北开车回到北京,已经是十月中旬了。天气已明显转冷,见到朱七七的时候,她身穿着一件束腰的杏黄色风衣,神采飞扬,帅气之极!
在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之后,熊小北忍不住提议:“周末骑马去,好吗?坝上丰宁?”
“真的?好啊!”七七乐意。
说动就动,小北随即报名了一个周末的短途团。
话说,他去丰宁去过好多次了,都是自己开车;第一次在当地的一个老乡家里落脚后,以后次次再去的时候就都是找那家了。但,这次他和七七去却不想开车——路途上大约四小时,基本都是山路,对车的要求不低;借车不是那么容易,再说他又想和七七尽情地玩一玩,想一想后、熊小北就决定跟团了。
跟团也是自助性质的,到了地方,他和她就脱离了大队,去找那位当地的老乡。当一切都收拾妥当,已到了下午。本来七七是缠着熊小北不想出屋的,可人家小北不为所动——“乖,活动晚上再进行,现在,我先带你出去走走~这季节的丰宁可漂亮了。”
kao!人没有景吸引?!七七怨恨,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小北来到了院内。
老乡家里只有女人在,在和她打过招呼后,小北就牵着七七到外面的山野里转悠去了。
按小北本来的想法,是傍晚的时候先大致看看景色,然后第二天再由那位老乡陪着去骑马。却不想在山谷里遇到了另一拨当地人结成的马队,看到他两就使劲儿游说他们骑。朱七七一下就来了兴致,也不理小北的不赞成,立即朝她一眼看中的一头红色大马走了过去。
“别骑,不知道那匹马性子如何?”小北劝说。
这七七哪能听?以前在京郊的跑马场里她是骑过马的,她有点天份~骑师是这样夸奖她的。
(靠,这你也信?!)
但是,七七是真的信,她觉得自己在马上的感觉不错;重要的是,她不怕马;而且,她喜欢马带着她奔跑起来后的速度感和颠簸感。
(题外话——所以她喜欢女上位,嘿嘿~)
根本不搭理熊小北,朱七七在老乡的协助下蹬上了那匹马。
话说那可真是一匹高头大马呢,全身红色,没有杂毛;七七自美着,觉得自己在相马上也挺有一手。
这边老乡还想指点她怎么坐,脚放哪儿,手怎么拿缰绳,可抬眼一看:呦!人家小姑娘已经似模似样地全做妥当了。不由一挑大拇指:“不错,小姑娘你会骑马吧?”
“那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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