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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艳校园 作者:1254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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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现代玄幻小说的人提出的疑问。我想,我还是创新点比较好吧!

    我找来倩儿的金戒指,运起我那强大的精神力,整个精神进入戒指的微观空间中,戒指的组成元素立刻清晰的呈现出来,细小的金黄色原子和其他几种少量的金属原子构成的,怎么说呢?

    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只是单纯的感觉——看到。原子随着我的意念随意的变大变小,其组成的结构成立体状呈现在我的精神力所形成的感觉当中。

    而且,金黄色的部分构成和其他颜色的地方构成有点不一样。

    我记住其构成后,就退出了精神力。虽然我已经封印了大量的能量,想不到居然会感觉到有点累,可能是大量的使用精神力的后果吧!

    我稍事调息了一会,就恢复了正常。

    我再次把精神力运起进入那块普通的石头,发现里面的空隙相对于黄金而言,大了许多,其组成的元素的色彩也丰富了一些,但是,其原子的构成却简单了许多。

    我再次退出了精神力,感觉比前一次进入黄金中好了许多,我估计是受它们结构的影响和我对精神力的运用产生适用的缘故。

    看一下时间,已经6:40了,想不到啊!在我的感觉当中只有二十来分钟,现实中却过了一个多小时,怪不得古人感叹: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我不再继续实验,因为倩儿就要回来了,既然已经知道了其大概,我就会把它变成事实,“点石成金”并不是痴人说梦。

    我一扫所有的烦忧,感觉整个人精神了许多,也许是我揭开心结的原因吧!

    我来到楼上,王鹃已经不在床上,被子和床单已经整理好了,却看不到王鹃,我运起功力,听到卫生间里传来冲水的声音,我知道她应该正在清洗自己。我不禁后悔,为了做实验,居然错过了一次“鸳鸯戏水”的机会,可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机会,只好期待下次了,我暗暗发誓,以后一定把它补回来不可。

    不然我岂不是亏大了?

    王鹃洗完不久,倩儿就回来了,她看到我们在,显得很是高兴,连忙去买菜做饭。

    当晚,我们三人吃了一顿温馨的晚餐。吃完饭已经7:30了,我和王鹃赶着去自修,我亲吻了一下倩儿和她告别,倩儿叮咛着我和王鹃要常来她这儿玩。

    还叮咛我下次把单婷婷和孙燕也带来。

    由于揭开了心结,我对单婷婷的怨意减轻了许多,不过,有机会,我一定要教训教训她,让她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泻佳泉也不是好惹的,哼!敢得罪我!

    倩儿的乖巧让我既是爱恋又是心疼。她总是无怨无悔的支持我,从没有任何的要求,连我身边有别的女人都能毫不在乎,她真是好傻,不过傻得好可爱,我想,这个世界如果有我不愿意割舍的人或事,其中一定有倩儿。

    我回到学校,在附近的网吧里找到我们宿舍的那几个传奇狂热者,让他们上自修的时候帮我在黑板上挂个名。

    在我们学校里,自修时是很自由的,只要你把学号写在黑板上,并写明去处就可以了。我们一般只写两个地方,那就是微机房和图书馆。一般是不查的,即使查的时候,看到黑板上的所写,一般只会记下你的学号,对没到又没写在黑板上的同学,系里给予扣综合测评分的处分。并不会去查挂学号的学生。

    偶尔要查的时候,也只会查一下学校的微机房,你写在图书馆是不会有人查的,学校也不允许查图书馆,那会影响别人学习。所以我们挂的都是图书馆,这是大二的老乡教我们的,这可是他们的经验啊!而且,他们好象也是以前他们的老乡教他们的。我让他们挂的当然是图书馆了。哈哈!

    我可不想去教室,一方面是我不想见单婷婷,虽然我已经不怎么生她的气了,可并不代表我想见到她;另一方面,我真的是要去图书馆,我想要“点石成金”,总得查一查有关的化学资料吧!

    第二十五章 筹钱谋道

    我回来的时候,当然把倩儿的金戒指和那块石头带回来了,要不然让我到哪去找实验的器材啊?

    我把王鹃送去她的教室后,就直奔目标——图书馆。

    我来到图书馆,哗!居然满了,以前不来还真不知道,以为别人和我们系的一样,大部分不喜欢学习,现在才知道,学习的也是大有人在的啊!只是我没有看到而已。虽然和学校附近的网吧里的学生比起来,人是少得太多了,但是有这么多人也不容易啊!

    不过,我的目的的那些有关化学方面的书籍,坐不坐到是无所谓。

    幸好图书馆的书籍整理的很是清楚,不同的科目都是分类摆放的,还在各自的科目上方贴上了书标。不然我还真不知道如何去找呢!

    我很快就找到有关化学方面的书籍,发现那一边的书架是体育方面的书籍,化学方面的书还真是不少啊!

    我随便的取出一本,开始看起来。

    渐渐的我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里,原来学习化学是这么的有趣。

    以前不喜欢学习它,是因为它们认识我,而我却是不认识它们大部分,所以才回觉得学习它们没劲。

    如今凭我开发过的大脑、继承了神龙王和魔龙王的记忆和强大的力量,这些怎么会难得倒我呢?

    古人说什么: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对如今的我来说,更不在话下,我可不是什么一目十行,而是一目两页,并且能在一秒钟内看完记住。

    这还是受到书本开数的限制,如果换成更大的书本,并且字变小,我一样能在一秒钟里把它看完并记住。

    别人看到我看书的话,一定会感到很奇怪,说不定还会把我当成疯子。因为他们只会看到有一个人站在书架前,不停的翻着书,还一本接着一本,这哪里是在看书啊?根本就是在翻书嘛!

    不过,说的也是啊!我就是在翻书,我的眼睛相当与一个摄像头,把书上的内容全部摄下来,储存在大脑中,这些知识并不是我一看过就完全理解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别人来说也许会很长,但是我就不一样了,超强的精神力和高度开发的大脑作为我的后盾,只需要不多的时间就能融会贯通,大概一本十万字的化学书我只需要二十分钟就能全部搞懂,倒背如流那是不用说的。

    死记知识是没用的,我不仅能够记住,而且能够触类旁通,更能在现实中灵活运用。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幸好没人注意,因为来这里学习的学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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