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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没什麽难度,可脱别人的衣服,在水里脱别人湿透了贴身的衣服,还得伺候的风情万种,不焦躁不粗暴不把对方拉扯得疼,挺考验水平。而且李崇还非常的不配合,径直揽着唐欢的腰拖他到水更深处。

    对方比他高半头,李崇下唇贴水面,唐欢就是鼻子在水里了。他以李崇为中心在划水,一边踩水一边去剥对方身上的衣物,像个围着点草打转儿的捕食的大青蛙。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像剥桔子一般把李崇的上半身给解放出来。

    接着是裤子,便难上加难,唐欢抹了一把脸,深吸一口,钻进水里,潜浮到对方的腰际,他的鼻尖正对着对方的胯部。

    唐欢不喜欢用脸去碰触对方的跨部,就像之前的两次性事,粗暴冷酷,李老板像玩一个物件似的往死里操他,他像只畜牲般的凑到他胯下,叼着阴茎的前端不住的舔弄,一滴不拉吞下精液,还要用舌头去清理善后。

    他拉着李崇的裤腰往下拽,对抗着分子引力和浮力,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他抬头看李崇的脸,透过模糊的波光他瞧不清楚对方的表情,这让他郁闷起来,莫非李老板是要他在水下给吹箫,这挑战性也太为人所难。

    唐欢伺候得太慢,李老板便亲自动了手,脱了个赤条条,末了他摸着唐欢的小腹道,游的挺好,姿势不错。

    他顺手抚了一把对方的屁股,说,继续吧。

    在莫名其妙中唐欢继续,保持着李老板所说的游的挺好姿势不错的状态。

    第29章 肖邦

    唐欢是长江边长大的,水性好,小时候他爹老带他去江边游泳,那时候沿江还没有修很高的河堤,夏天有很多人三五成群的去玩水。后来他爹走了,卓淑芬不会水,更不敢让独生子自个儿下江里玩。于是唐欢便只能偶尔去游泳池里玩,后来就习惯了。

    早在他认识肖建国之前他就见过肖邦了

    那天挺晚,还差四十分钟游泳池就闭馆了,没几个人了,唐欢一个人霸占了一条泳道,正浪里白条似的与水阻力奋斗。

    肖邦占了另一条泳道,不知怎么的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于是两人很有默契的比赛起来,先是自由泳,然是后蛙泳,最后唐欢累的直喘气,干脆改狗刨式。

    唐欢一直输了肖邦两个身长,腿软手酥得趴不起来,还是对方拉他出水的,他不服输的挑战,明天再来。

    肖邦说好。

    唐欢却立马失言,他补充道,明晚不空,以后再说。

    他要刚接了第三个场子的活儿,次日第一次登台。那个酒吧装修后重新开张。

    没料到第二天还真又见着肖邦了,他是老板的朋友,正在那里和朋友喝酒,聊天听歌,他认出了唐欢,挺热络的和他打招呼。苏临和几个同学跟着唐欢来玩,最低消费得来捧场,却被好客的肖邦弄到一桌去了。肖邦和他们划拳,小吃酒水布了满桌,他神采飞扬还丝毫不觉得自己是被白吃白宰的冤大头。休息的时候,唐欢跟着过去说话,肖邦递了灌啤的给他,说,小孩子家家的不要喝酒。

    唐欢觉得肖邦是来吊苏临他们这几个学生妹的,但对方这友爱的样子,又不太像是要老牛吃嫩草,似乎是放长线钓大鱼了。

    他们叫他肖哥,肖哥没多会儿跑到钢琴前临场露了一手,贝多芬的奏鸣曲,听起来很难度,比他那支烂大街的致爱丽丝听起来高级了n个档次。唐欢瞧着他,肖邦身材挺拔,容貌英俊,有钱又有才艺,说话又风趣,正是扑捉小女生芳心的终极武器。

    唐欢惴惴不安,危机感十足,来这种地方把妹的男人会有好货?这样的情场老手,万花丛中过,便花落人断肠,伊人独留最该神伤。三个小妞像看王子似的看着肖邦,沉醉在音乐里,一脸迷恋的摇晃。唐欢不安心,他担心苏临的那两个小姐妹。

    肖邦约了他次日去游泳,唐欢点了点头,谁知道,第二天七点过,苏临领着她那两个同学都跟着唐欢一路去。

    女追男,两追一,忒大胆。按照后来有一阵儿的韩剧潮流,算是新娘未满十八外加英俊大叔的合体了。其实肖邦一点不大叔,刚满二十七呢,可在唐欢眼里他就是个介于老大哥和小叔间的尴尬年纪的人物。

    当然这俩姑娘没追成,没多久便偃旗息鼓,连哥哥的手都没拉上。

    这让唐欢对肖邦的印象很好。不花不玩,泡吧而不泡女人,堪称夜场中的君子。肖邦甚至不带女人回家,以致于唐欢凌晨回家还常常不那么电灯泡的蹭一蹭顺风车坐。

    肖邦是个猎艳高手,只是清纯可人小妹妹并非所好,他不泡女孩在泡男孩,虽然唐欢行为举动和他越发亲昵暧昧,可人家还有个待定名分的青梅竹马,正在确定性向的青春期里左右摇摆。

    但可笑的是,这待定名分的青梅竹马先前还给自己发短信打电话。

    掰弯了就吃,吃腻了就跑,爽自己一阵子,误别人一辈子,非常不君子。但类似事迹肖邦罄竹难书,他才不管。

    唐欢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没这样的自觉,并不觉得自己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徘徊,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晃悠。齐老师临终一句话,订下了他往后的人生方向。

    癌症,查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齐老师丈夫死的早,带着个漂亮女儿很让人操心,她怕苏临吃亏,硬是没敢再嫁。临终托孤,她把苏临托给了唐欢,把亲生女交给她的学生,她的半个儿子,以后便是她的女婿。

    苏临趴在床头哭,齐娟拉过唐欢的手含泪道,小唐,我家小萍是个傻姑娘,我知道你喜欢她,老师很高兴,你要看好她,照顾她,别让她吃苦,老师在下面就安心了。

    唐欢觉得自己得有个男人的样子。他红着眼圈坚定的说,你放心。

    男人。在唐欢的定义里很是模糊。毕竟他那么小就失去了父亲。但他却从此总结出来一套自己的理解来。这种理解让唐欢最终决定放弃了跑场子的谋生方式,在卓淑芬再次提及给他换个工作的时候,唐欢答应了。

    拥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是家庭的基础,虽然接电话并不是什么入流的职业,但在那时候的唐欢看来,有单位,有保险,有合同,就已经很好。从今以后他不是一个人讨生活,除了他妈,还有苏临要照顾要养活。那时候苏临第一次落榜,重整旗鼓考第二次。

    真的挺好的。他接过肖邦递过来的酒杯反复说。那是唐欢在酒吧唱的最后一晚。

    在五彩斑驳的灯光下,肖邦觉得唐欢很漂亮,男人的漂亮,他在恍然间觉得没有早苏临一步得到对方,既是正确又是错误。

    我要出国,那边通讯不便。他用了甩掉四分之一情人的理由告别唐欢。

    在三天两夜的遗憾后,肖邦恢复了本色,在gay吧里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