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流氓 作者:南方有鸟
分卷阅读38
坚实的阳物进入她的身体,带来了可靠的安全感。区情情努力朝男根的来向翘起屁股,接受他的占有。
当他的手穿过她的肩窝,按在前面的玻璃上时,区情情双臂连忙攀附上男人强壮的手臂。
“宝贝,今天怎麽了?别扭什麽?嗯?”
挺拔的肉棒快速在阴道里冲刺,张凰被她吸得舒爽,声音也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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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小h)
“别问。进来,老公,进来,深一点。”
“还不够深吗?”
阳物在阴穴里没有章法地横冲直撞,每每把穴肉顶凹进去,酸得如咬青梅。
“不够???好痛,老公,痛”
“你不就是喜欢痛吗?宝贝,你不就是喜欢老公弄痛你吗?是不是?”
“啊??? ???”
女人闭上眼吟哦,小穴被尺寸骇人的阴茎插得淫水泛滥。阳物抽出时,带出的蜜汁都磨成白沫──有些滴滴嗒嗒落在地上,有些则消散在空气里,化成淫靡的气味。
“叫得真好听。宝贝,哦,舒服。是什麽把你操叫的?说,是什麽?”
“是,是老公的,老公的大鸡巴!”
张凰心痒死:
“这回够深了没有?嗯?骚货?!小屄越来越骚了,这麽深都受得了?嗯?”
伞骨偶然碰到一小瘤肉包,区情情尖叫一声:
“别,老公!那里!”
张凰会意。故意钉著那块小肉瘤穷追猛打。包裹肉棒的嫩穴急剧缩紧,张凰爽得肌肉发硬:
“是g点吗?宝贝?是g点吗?”
男具的抽插速度像狂转的车轮,为视觉所不能辨析。阳物填入的充实反称出其退出的空虚,快慰感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女人仰天尖叫:
“是g点!是g点!老公,顶著我!??? ???哦,要死了??? ???”
喷完这次精,区情情香喘不已:
“老公,再操我。我,我喜欢???喜欢你把我操痛”
“还有呢?还喜欢什麽?说出来,心肝,说出来。老公喜欢听。”
凌辱式的插穴动作下,柔弱的女体臣服在英武赫赫的男人跨下,区情情心甘情愿做他的小女奴:
“还喜欢,喜欢老公把我操哭!老公,我,我好想你时时都,都插著我,时时刻刻都把鸡巴放在我的身体里不离开。喔???我──老公,日死我~~”
外面延绵不绝的灯火,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豁达的视野点燃了女人胸中“宇宙无穷、盈虚有数”的感慨。好像两人脱离了人类建筑的罅隙,在天幕地席中交媾。
被一个男人俘虏的感觉,如此悠远深刻。区情情忽然只想这样持续下去──与他缠绵到地老天荒。
张凰的声音在她耳边轻拢慢拈:
“我爱你,我爱你。我感觉到你了,宝贝。你感觉到我了吗?”
我感觉到了──区情情在心里呐喊。这就是水乳交融的心灵相通吧?区情情热泪盈眶。
“啊???”
──又一次高潮在千回百转後姗姗而至。
低头看晕厥在怀中的小人儿,千娇百媚、百媚千娇。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上来了。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也曾这样亲密的骨肉相连。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体,只是分开了很久後,才又在今生今世重聚。
“我愿遁入空门、吃斋诵经、面壁修行,积那五百年善因。愿我佛慈悲,让我与我妻,生生世世,长相厮守。”
──怎麽会突然想到这样一段话呢?张凰困惑不已。仿佛,曾经,在另一个时空,他在佛主面前,立过这段誓言。
今夜,区情情醒来又晕过去,晕过去又醒来。每次醒来,都感觉到张凰都在她身体里驰骋。就好像,他在试图跟她合二为一,永不分离。“我爱你”──是他今晚说得最多的三个字,他一直说一直说,怎麽都说不够。
似乎有积累了五百年的告白,要在这个夜晚一次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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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清晨,区情情在一长串电话铃声中睁开眼睛。
彻夜的性爱透支了她的体力,醒来时,每一寸肌肤都像被人群殴过一样,酸痛不已。旁边枕头上的压痕还在,人却早已离开。区情情匍过去,抱起那枕头,贪婪地吸取枕头上残留的男人气息。
怎麽办?她好像已经开始在想他了唉。区情情的心,甜中带痛、痛里掺甜。闭上眼,抱紧他的枕头,假装他还在身边。
电话铃再次响起,大有“不接就不停”的势态。
区情情勉强从慵懒的回味中走出,拿起听筒:
“喂,你好?”
电话那头被安静填补。区情情清清嗓子,再道:
“你好?”
“你好。是情情吗?”
好听的女声、浓重的广味普通话,区情情立马猜透对方的身份:
“暮雨吗?”
“是我。hugo在吗?”
绕在神智周围的迷雾淡去,区情情眼睛清朗起来,看看墙上的锺:
“没在。都快九点了。他应该去上班了。你打他的手机试试。”
“他手机关机了。”
“哦,那他肯定在开会。对了,他今天有例会。十点半锺以後再打,他准开机的。你在s市吗?来家里坐坐?”
女人间的交流是很微妙的。很多时候,无声胜有声。
区情情不知自己说错了什麽。但她敢肯定:她刚刚说的某些话,一定有惹到肖暮雨。
果然,电话那头的女人留出一段无声的空白。才无波无澜地道:
“不用了,谢谢。我再打他电话吧。”
听她要结束对话的样子,区情情连忙客套:
“来家里坐坐嘛。我这几天都有空,好好烧几个菜等你们回来吃?”
“吃饭就不用了,谢谢。我只是想跟hugo说一声,昨天他的手表丢在我这边了。看看是他过来拿,还是我给他送过去?”
区情情从床上坐起来:
“昨天?”
“是啊。hugo没跟你说吗?”
“哦──说了。”
区情情不得不搪塞到。
肖暮雨是见惯大场面的人。就算占了先机,也不会轻易洋洋得意,更不会用小人得志嘴脸来玷污自己的高贵:
“我昨天才到s市,临时想起找他吃晚饭的。吃完晚饭,还偏押著他开车送我回酒店。现在想起还好後悔呢,我这个大电灯泡,一定打扰到你们二人世界了。呵呵。”
“暮雨你这麽客气,我都不知怎麽接话了。”
“情情,昨天你怎麽不一起来?唉,到时你们搬到boston,我都不知几时才见到你。”
“搬到boston?”
区情情状况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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