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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要回家[穿越] 作者: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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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他两手握住檀溪的胳膊,“你中邪啦,不跟我回去你去哪儿,你他妈是个古代人,能干什么?还有,携君璧还没找到,你回不去啊!”

    檀溪挣开了他,往后退了一步:“我可以去别的店打工,服务员的活儿,应该还可以干。至于携君璧……我会自己找。”

    温予:“我敢打赌,你一个人绝对找不到。”

    檀溪:“那就一直找。”

    温予:“你疯了,在片场的时候有人跟你说了什么?是邵韵栀,不可能,她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实疯的是温予。

    外面下起了暴雨,雨珠如注,噼里啪啦的拍打着窗户。

    二人面对面站着,有十年的时间了,温予没有感受过这般的无助,就像父亲刚走的那一年,他孤身一人,上课,打工,炒股……看不见未来。

    “跟我回a市吧,就算要走,也要收拾几件衣服吧。你替我白干了这么久,那些衣服就当是酬劳吧。”温予的语气近乎哀求,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想到这种办法。

    檀溪想了想,轻轻应一声“好。”

    返回a市的途中,车子依旧是奔驰在高速上,依旧是这两个人。可来时的那场赌局,那个没什么含金量的脑筋急转弯,都烟消云散了。

    车里静的可怕,温予打开了车载广播,里面缓缓飘出一段音乐,是首老歌,男女对唱: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

    真的要,断了过去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鬼节,你们没有什么想我说的咩?【这个问题很奇怪。。。。】

    ☆、第一次·离别

    温予被歌词触动心肠,不由跟着哼唱了起来:

    忘了你就没有痛

    爱与恨都埋在心底

    ……

    人在不同的心情下,即便听到的是同一首歌,也会有不同的感受。比如这首《当爱已成往事》,温予以前只觉得不就是首男女对唱金曲嘛,但此刻,他觉得歌词戳穿了隐藏在心底的秘密,句句刺心。

    他不甘心就这么放走檀溪,放弃了最后的尊严,沉声问道:“我最后一次问你,为什么要离开?没有能让我死心的理由,我就打开车门,把你丢在高速公路上。”

    檀溪面无表情,拉动车门把手,锁了。

    温予大吼:“你他妈是不是疯了,要是车门没锁,你是准备跳车?疯子,不可理喻!”

    檀溪冷淡道:“既然你是这么认为的,那就放我走吧,有个疯子在身边。”他抬头望了望温予,想牢牢记住这张脸,即便回到百年后的世界,也要记得他,又接口道,“很危险。”

    温予彻底绝望了,打开车窗,任凭冷风粗鲁的爬进来,声音中已没有了任何情绪,连方才的愤怒,都没了:“好,今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各自不相关。”

    回到a市,檀溪先从姜斯处取回了随侯珠,而后一秒都不耽搁,开始收拾衣物,要带走的东西全都拿出来放在沙发上,温予臭着一张脸,不看他。

    “那个……能给我个包吗?”檀溪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心虚。

    温予站起身来走了,檀溪以为他不想看见自己,谁知道过了会儿他再来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个黑色的包,恶狠狠的摔在檀溪面前:“呐。”

    檀溪怯怯的接过包,小声道:“谢谢。”

    温予懒得理他,索性下了楼。

    檀溪收拾好了东西,拎着包,将这个他曾经生活了几个月的地方又仔细看了看,再见了,予兰居。

    他拎着包下楼,温予坐在梨花木椅上,抽着烟。檀溪没看他,径自向门口走去。

    “等等。”温予叫住了他。

    檀溪止住脚步:“还有事?”

    温予站了起来,慢慢向他走来:“身上分文没有,出去睡大街?”

    这个问题檀溪想过,“我会找个包吃住的工作。”

    温予走至他身边:“工作不是那么好找的,况且你连身份证都没有,是黑户口。”

    檀溪无言。

    温予不知道从哪变出来一沓钱,“如果找不到工作,起码可以住旅馆,也不至于……流落大街。”

    檀溪不接。

    温予瞪他,“不拿就不准走!”

    檀溪只好接过钱,小心翼翼的放进包里,这可是救命钱。

    檀溪拎着包,转身。

    温予:“等一下。”

    檀溪,“还有什么事?”

    温予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认真:“如果觉得外面不好,不安全,就回来,予兰居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

    檀溪忍住想流泪的冲动,点头,快速转身,出了店门。

    门上的平安铃叮当作响,这次,不是有客来了,而是,有人把老板的心带走了。

    檀溪拎着包,先找了个小旅馆,开了间房,最廉价的那种。把包放在房间,便出去找工作了。

    一连应聘了几家餐厅,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檀溪只好借口说工资待遇不满意,推辞了。

    奔走了一上午,毫无结果。檀溪决定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早知道早上在予兰居多吃点了。想起了予兰居的好,但他却并没有动想回去的念头,一点都没有。

    他找了个路边摊,鸭血粉丝,六块钱一碗。老板掌勺,老板娘是唯一的服务员,把一碗又一碗刚出锅的鸭血粉丝端上客人的桌。塑料碗很烫,她放下碗后习惯性的会摸摸耳垂,散热。

    檀溪拿起筷子筒里的一次性筷子,褪掉包装,发现里面只有“一支”比一般筷子粗的。他奇怪的望了望四周,发现原来是要掰开用。他庆幸自己没拿“两支”一起用,那就出洋相了。

    暗紫色的鸭血和金黄色的油果,伴着根根透明的粉丝飘在碗里,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檀溪也顾不得烫,低头大快朵颐。吃的太认真,以至于完全没注意到不远处有双眼睛盯着他,眼中情绪复杂。

    没事干嘛要给自己找罪受呢?性格怎么这么拧巴,真想给掰顺了,妈的。

    檀溪吃完了粉丝,又端起碗,喝了大半碗汤,最后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汤汁儿,收工!

    “老板,结账。”檀溪喊道。

    老板娘乐颠颠的跑过来,“钱已经给了。”

    檀溪诧异道:“谁给的?”

    老板娘:“他说自己是啥有缘人,具体的,俺不知道。”

    檀溪道了谢,起身,望了望四周,没有熟人,一碗粉丝嘛,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蹲在街边休息了会儿,他又开始挨家询问缺不缺服务员什么的,终于,一家甜品店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老板是个女的,看起来三十出头,见檀溪面容清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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