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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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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在最后关头站在了我这边,挑事的股东没办法再说什么。”

    “……你姐是站在你这边的?”邓廷歌略微吃惊,“我以为她一直不喜欢你回来。”

    罗恒秋突然沉默下来。他看着前方车辆发红的尾灯,和远处虽然亮着但毫无作用的绿色交通灯,心里猛地有一种想说故事的欲望。

    “我姐她小时候很疼我。”他说。

    罗恒秋和母亲回到罗家,是罗琼的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之后的事情。彼时罗琼才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罗恒秋被母亲牵着手走进罗家大门时,正好看到有个梳着辫子的女孩子站在台阶上。她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束路边摘的野菊花,怔怔看着台阶下方的女人和小孩子。

    “阿姨,你找谁?”她说,“天好热啊,你先在那边坐坐吧。”

    她把两人带到院子里的大树下坐了,又奔回家里喊人。等她把管事的喊出来,却看到自己父亲牵着陌生女人的手,怀里抱着那小男孩亲个不停。

    罗恒秋非常快乐地喊了爸爸。他太小,四五岁年纪,根本无暇顾及那个长辫子女孩的神情。

    然而虽然很小,罗恒秋很快就遭受到了其他孩子的攻击。罗家坐落在别墅区,都是长久住着的住户,罗琼在这里生活了七年,早就认识不少同龄的孩子。她没有欺负过罗恒秋,却架不住别的孩子口里说着“野种”“私生子”,合力将罗恒秋往水沟里按。

    罗恒秋吓得大哭,又不知道该向谁求救,四肢扑腾着栽在浅浅的水沟里。

    听到罗琼怒骂的声音,又被人从水里拉起来,罗恒秋又惊又怕,扑在罗琼怀里一直流眼泪。

    回家的路上罗琼一直在安慰他,还买了根冰棒给他。罗恒秋记得那是橙色的橘子味冰棒,两毛钱一根,不太甜,但靠着这个他才止住了哭泣。罗琼牵着他的手往家里走,反复教他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要躲,要不就跑,要不就喊姐姐,要不就跟他们打。

    罗恒秋真的打了几回。他被人揍过,也揍过人,最后和周围的小孩子反而都成了朋友。

    一直到读中学,罗恒秋都没有从罗琼那里感受到任何的恶意。他觉得自己的家庭是非常圆满幸福的,姐姐是他的骄傲,是他可以带着自豪口吻跟同龄男孩炫耀的完美少女。直到罗琼十八岁生日时,两人的父亲公布了遗嘱。

    “也不能说怨恨。”罗恒秋的目光没有落脚处,在前方车屁股上游移,最后落在车后窗放着的几个麦兜身上,“应该是愤怒和不甘心。我爸骗了她。他一直跟她说,华天是你的,别的那些才是你弟弟的。但遗嘱里全都不一样了。”

    “所以她讨厌你么?”

    罗恒秋想了想:“是吧。我和她彼此都不太信任,一个觉得对方想抢自己的东西,一个觉得对方是个白眼狼。”

    他笑了一下:“我也说不清楚。但我一点都不怨她。她以前对我是真的好,我喊她姐姐,她就是我的家里人。”

    邓廷歌默默地握了握他的手。

    “太累太麻烦了,这种关系。”罗恒秋说,“像你家那样简单的就很好。”

    车里不够亮,罗恒秋眼睛里闪过一些说不清的情愫。他反手轻握邓廷歌的手掌,慢慢摩挲着。

    “等你出差回来,我还有一天假期。”邓廷歌突然说,“去我家吃个饭?”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想了想,觉得可行:“我带我朋友回家吃饭也不是第一次了,刘昊君跟我妈混得可熟悉。你是我师兄,我请你吃个家常便饭,很正常的。”

    罗恒秋觉得这人是在胡说,可是心里又蠢蠢欲动地带着点希冀。

    “真可以?”他想了片刻后问。

    “可以可以。”邓廷歌猛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丘阳:明天见。:)

    然后秦观也会出场的,野狗中提过,他和丘阳早就有过数面之缘。

    虽然会出现两个野狗中的人物,但不会影响这个文的阅读,都是独立的线索和故事。

    ☆、给老子长点儿脸

    欢世娱乐是业内首屈一指的企业,宴会的级别大不一样。

    邓廷歌没有能出席这种场合的服装,钟幸让他去向罗恒秋借,邓廷歌拒绝了。钟幸恨铁不成钢:“你们都这样了,还介意什么?”

    邓廷歌:“……不是介意。”

    钟幸只好把自己的借给他,因为两人身材的区别,钟幸最近又瘦了些,那衣服穿在邓廷歌身上比穿在钟幸身上好看得多。钟幸说你滚啊,你这是踩自己老板的脸。

    他和平时完全没有任何区别。邓廷歌想起上次他跟方仲意争执之后一脸颓废不堪的样子,又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心情颇佳的模样,有些怀疑他的好心情是装出来的。

    两人出发到宴会场地,邓廷歌莫名地紧张起来。

    “柳超也会来是吗?”

    钟幸:“会吧,他的经纪公司跟欢世关系还不错。”

    “周博义呢?还有周博夫呢?”

    钟幸:“……年纪那么大,不会来了吧?哎我不知道,你别问了,我要开车。”

    邓廷歌不停口:“池晨呢?他是我大学的师兄,不是拍了冯越广的电影么……”

    钟幸烦了:“不知道!老子要看路!你看又开错路口了!”

    邓廷歌不敢出声了,默默坐着,偶尔扯一扯自己的领结。今天穿得十分正式,是他印象中最正式的一次。钟幸说他穿正装很帅气,但邓廷歌有种莫名的紧张,总觉得手脚不知往哪儿放。

    土鳖。他在心里跟自己说:不就是一个很多明星的宴会么?

    可只要一想到自己可能看到那些平日里见不到的明星和演员,满心的激动根本按不下去。

    邓廷歌:“老钟,你车上有本子和笔吗?签名直接写在衣服上不太好,你这套衣服我买不来……”

    钟幸:“……没有!给老子长点儿脸好吗!”

    然而邓廷歌在宴会上呆了半个小时,就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点儿幼稚。

    宴会的会场占地面积很大,除了室内的宴会厅还有室外的一大片观海平台,但来的人却并不是很多。除了不少日常在屏幕和报刊上常常露脸的,还有不少看上去不像是娱乐圈的人。邓廷歌端了杯酒默默站在观海平台的栏杆边上观察。他虽然刚刚下车的时候硬是从钟幸的车子里扒拉出了一支钢笔,但此刻揣在兜里,觉得它应当没有用武之地。

    这是个分三六九等的圈子,同一阶层的自动站在一起,旁人很难插进去。邓廷歌突然觉得凑上去拍个照签个名好像也没有多大意思,何况他刚刚很想见到的那几位泰斗级人物和自己的前辈都没有来。

    钟幸一开始还拉着他,向自己的导演和制片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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