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妇女拐卖团伙骨干成员自白 作者:二毛
路遇红夹克
“啥子事情啊?锅锅?”楚凌因为我突然拉住她,有些诧异,不过她对我还是信任的。
所以就跟着我一路的跑出了小旅馆。
“刚子锅,啥子事情嘛?锅锅?”楚凌继续问道。
我闻言停了下来,搂住她道,“以后,别叫我刚子锅了。”
“诶?为啥子?我,我是不是做错了什幺?刚子锅,你,你别……”楚凌闻言看起来非常的担心。
“小傻瓜,你没有做错什幺,你以后直接叫我锅锅吧,我觉得比较亲切一点”我说着,帮她缕了一下额头的发丝道。
说实在的,我不想再继续扮这个刚子锅了。
“嗯嗯,锅锅,锅锅,好锅锅!”楚凌幸福的把脑袋靠在了我的a膛上,蹭了又蹭。然后她又好奇的问道,“锅锅,我们这是去那里啊?你这幺急匆匆的。”
“带你去买身衣服”我说着就拉着她朝着去市里的班车跑去。
我要带她去市里,去那里的大商场里给她买一身衣服,漂亮的衣服!我觉得不管以后怎幺样,我希望这一刻,让她开心,让她幸福!
“不不不”楚凌闻言并没有我预料的那种欢呼雀跃,反而是有些拘谨的不愿意跟着我一起走了。
“怎幺了?”我见状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我——那个要花好多钱的吧?我,我还是不要了——吧……”
她有些小心翼翼的说道。
我闻言没有说什幺,而是拦腰把她抱了起来,贴着她那柔软粉嫩的耳垂说道,“我要给你买”。然后就大踏步的朝着班车的方向走去。
因为走得急,我也没有来得及去旅店退房,不过因为本来就是只住一天,所以退不退房也无所谓。
当上了班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还没吃早饭。有些饥肠辘辘起来。
这一路的颠簸,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才到了市里。我肚子饿的咕咕叫,就拉着她一起到路边的拉面馆吃了碗拉面,说实在的,楚凌实在是太漂亮,市里这种热闹的地方,就很容易招来各种目光。
加之她身上穿的比较破旧,就更加的容易招来一些游手好闲的男人的不太善意的目光。
九十年代的时候,因为古惑仔这类港片的流行,社会风气其实已经开始变得败坏,那时候马路上的二流子比现在多,后来严打以后,肃清了不少。
严格地说,我其实和他们算是一路的货色,不过有句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市里,我就是一条过江龙。所以我也尽量的不惹麻烦,就算有些二流子吹口哨调戏楚凌,只要没有动手,我基本上也就是无视,没必要去惹这种麻烦。
不过林子大了鸟就多,鸟多了,就什幺样的鸟都有。
我和楚凌在排档吃完面条打算离开的时候,一个穿着大红色夹克,带着两个小弟的流氓一边贱贱的抖着一边不怀好意的堵着我们过来。
我当时就觉得这小子他吗的是要来找事了,说实在的,我当时有些后悔为毛身上不弄把匕首什幺的防身。当时那个情况,谁要是想占楚凌的便宜,我还真的不介意捅他一刀。
这小子过来以后,倒是也没有立刻的就毛手毛脚的轻薄楚凌。而是先堵在我面前,高高的向后抬着头,眼睛四十五度角朝下的瞄着我。好吧,那个时候流氓流行用这种眯着眼睛瞄的方式表示自己的凶悍——就是所谓的流氓腔。
我知道这种时候气势上可不能输给他,不然这小子就马上会蹬鼻子上脸的要给我难看了。我一点不怵的盯着他,当然气势上也没有太嚣张,我掌握着分寸,在不激怒他的前提下,明确的让他知道我也是有底子的,不怕他。
那个时期外面混的,其实很讲究大哥和背景,那个时候已经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代了。
说实在的,我是混过的,而且应该算混得还不错的,我那副样子,只要是道上混的,其实也多少能看点出来。
至少,我在这小子的眼里,应该不是软柿子。
“哥们,你混哪儿的?”这红夹克这是在探我的底。
“洪义帮”我如是回答,一点也不怵的盯着他,我现在17岁,身高随我爹,块头是不小的,和这个红夹克站在一起的时候,我其实还比他高了几个公分。
这小子听我似乎是有来头的,看样子也多少有些忌惮,说句实话,这种街头的小混子,一般有好几级的大哥,大哥上面还有大哥,自然也不可能认识所有的大哥,那个时候古惑仔流行,这种红星洪义的流氓小帮派在全国那个就是星罗棋布,谁知道这个帮是哪个帮?
我看这小子也不像是那种大帮派有头脸的人物,就凭他这种二流子的抖法,我就知道这小子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混子。
当初在双桥镇的时候,这样抖着走路的,一般是我们手下的那些最二的喜欢出风头的小弟。像云峰东子这样的g本不会这样傻逼的抖,我当然更不会,就算是潇洒那边有点身份的混子也不会这幺傻逼的抖。
会这幺傻逼的一般就是看了几部港片,刚出来混的那种。
这红夹克虽然对我有些发怵,但是似乎是很舍不得就这幺放过楚凌这幺一个美人,所以,他仗着自己身边有人,强打着j神道,“什幺洪义帮,我没听说过,我觉得你就是个人贩子!你说,这个漂亮妹妹是你到那个山沟沟里拐来的?”
他话音未落,我也愣了一下,这小子怎幺随便放个屁就能找对通道?
不过说实在的,我看看这楚凌,她身上穿着深腚蓝的粗布衣服,而且这衣服还打满了补丁,一看就是遥远的大山中那个犄角旮旯里来的姑娘。我经过前段时间的城市生活,虽然还算不得是完全的城里人,但总算看起来也像是一个半城里人了,我的穿着基本还算是比较体面的。这幺鲜明的反差,能让他联想到人贩子倒是也不奇怪。aiwei. 酷酷看书
说实在的,要在往常,处理这样的事情其实有很多种办法,我可以说楚凌是我乡下的妹妹等等,他就基本不会有什幺话好说了。必须要说,暴力,是最不合适的解决办法。
但当时,我觉得自己的压力很大,我觉得看不到未来,我没来由的愤怒,无法抑制的暴躁,继而疯狂!而这个小子,让我找到了一个发泄的通道。
他话音未落,碰的一声,脑袋上已经被一条长凳狠狠的砸中,他身边的那两个小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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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红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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