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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笑容怪怪的 作者:纯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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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似乎有点面熟。李南沉思索一阵,却想不出来在哪里见过。

    “叩叩叩——”

    隔了几秒有人来开门,沈冬宁的面上带着薄汗,似乎是刚做完运动。

    “那个……我是来喊你去集训的。”

    “进来吧,我等下就好了。”

    李南沉走进房间,惊骇地看着狼藉的室内,衣服书本丢得到处都是,活像一副被抢劫完的光景。“这是……”

    沈冬宁正弯着腰艰难地在一堆杂物中扒拉着什么,头也不抬,“我在整理行李。”

    “你……在开玩笑吗?”

    随后,沈冬宁用他严肃的表情和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坚持不懈地在垃圾山里扒拉着自己的物品……

    李南沉干笑着,他原以为沈冬宁只是有点不合群而已,没想到行为是这么怪异。

    “需要我帮忙吗?”

    “需要!”沈冬宁迅速丢下手中的物品。

    接下来,某人愉快地做起了甩手掌柜。

    沈冬宁捏着把扇子监督着手脚俐落的免费长工,时不时发出一声感叹,“果然是时候找个勤劳贤惠的媳妇了……”

    “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李南沉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没想到这一整理就是半个小时。

    他不仅按要求收拾好了行李,后来看不过去满室的惨象,更是上手大清扫了一遍。

    果然,他的洁癖和强迫症都有必要改改。

    “有效率就是有效率,小李,你真是个好人。”

    沈冬宁弯眼笑,“以后我也可以请你帮忙吗?”

    “这个……当然了。”

    获封为“小李”的某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腼腆地垂下眼。

    他总算不奇怪为什么沈冬宁可以有这么高的人气了,除了长得特别标致外,光是那个耀眼的笑容,就让人无法拒绝他任何要求。

    他也不例外。

    ……

    ……

    本次的集训地点选在六朝古都南京,历时五天。

    除了日常的舞蹈和唱歌训练之外,新增了培养默契的项目。理由很简单,之后的四强角逐赛会是以二人团体的形式进行。比赛中会插放团队成员的日常花絮,全面地向观众展现日常生活中的选手。因此,本次的集训分派了四个摄像师随行,记录选手的方方面面。

    现在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是,组队!

    “老师,我想和李南沉一队。”

    李南沉向来给人腼腆可亲的大男生形象,今年21岁,来自苏州的一个水镇。所有选手中,脾气和修养是出了名的好。

    他的人气虽然比不上长相阴柔的沈冬宁,但也有不少拥护者。

    他属于创作型的才子,精通多项乐器,声音舒缓磁性,自弹自唱的神情让人怦然心动。从目前的成绩看,名次也是拔尖的,因此,不少选手都想和他组队。

    又站起一个长发的女生,勾唇道:“我也想和李南沉一队。”

    “李南沉,已经有两个人想要和你组队,你的意思呢?”

    “我……”李南沉微微颌首,黑框眼镜后的视线锁定在身后。身后的沈冬宁正无聊地玩着指甲,细白的手指似乎搁到了他的背上。“对不起,我已经有组队的人了。”

    “哦?是和谁?”老师惊讶地抬头。

    “沈冬宁。”

    这下惊讶的不只是集训老师了,其余的选手都一脸的讶异。这是怎么回事?那个性格孤僻的沈冬宁,是什么时候把李南沉拉过去的?明明平日里都没看到他们什么交集,怎么会突然变成一个战线了?他们原以为这次的组队,最后剩下落单的绝对是那个人,选手们宁愿三人一组也不想和沈冬宁搭档,没想到最先确定的组合会是沈冬宁x李南沉!

    沈冬宁的高人气加上李南沉的实力,真是强有力的对手。

    “你们都看着我干嘛?”沈冬宁慢悠悠地从手指上抬起头,流光溢彩的眸子把他们挨个扫了遍。

    “咳咳,既然已经有一组确定了,那沈冬宁和李南沉就先排除,大家继续选想要的队员。”

    沈冬宁低下头,嘴边浮现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扯了下前方人的t恤,满意道:“小李,你果然说话算话。”

    在来的路上,得知比赛新规则的沈冬宁,自然不会闲着,于是顺手把某人给招安了。

    “我……”

    李南沉忽然有些恨起自己的好脾气,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

    ☆、第17章 匿名信

    组队确定后,基本就是两人团体的单独行动。

    这次的任务是,他们要在五天内,在南京取材创作一首新的歌曲作为参赛曲目。

    “南京具有浓厚的文化背景,古称金陵,曾是许多朝代的都城,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地方。不少诗词墨客都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篇绝句,我们这次的主题便可以围绕著名的诗词展开,比如李白的《凤凰台》,或者辛弃疾的《念奴娇》……你觉得怎么样?”

    沈冬宁不回话,只是走到房间的窗前,拿起旁边的吉他弹指拨动几下,柔和明亮的音符跳跃而出。

    那把吉他是李南沉专用的,比赛中也经常出现,是他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平日是不让人碰的,看到沈冬宁去拿的时候,他便想出声阻止,可惜已经太迟。

    白皙的手指下传出的音色美妙绝伦,绝不是外行人的指法。

    不仅会,应该是高手。李南沉看向那人的目光,有了一丝钦佩。

    放下吉他,沈冬宁摊手道:“我可不觉得,一边抱着这玩意,一边哀戚戚地唱着,‘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是个好主意。”李南沉忙捧过遭到嫌弃的吉他兄。

    “提到南京就想是朝代兴替,伤怀吊古之类的,不会太老套了吗?”

    “那你认为该怎么样?”

    沈冬宁摸上下巴,眼尾的弧线更加凌冽飞扬,不知想到了什么,一个笑容蓦然浮现嘴角。

    念奴娇……

    念,奴,娇……

    ……

    接下来几天,沈冬宁的才能,更加出乎李南沉意料。

    原以为他不过徒有外表,然后嗓音条件还不错。他本和其他选手一样认为,如果没有场外的人气投票,沈冬宁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而事实上是,他不仅会作词作曲,连玩得顺手的乐器也不尽其数。

    别人皆以为,是沈冬宁在拖他的后腿,实际上恰恰相反,李南沉已经开始怀疑,自己这把老骨头还跟不跟得上他的脚步。没错,是脚步。和李南沉有同样烦恼的,是那个分配过来的中年摄影师。

    在长途跋涉的取材中,最先累趴下的就是那个举着沉重设备的摄影师。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到底在找什么?”炎炎烈日下,摄影师大叔擦着额头的汗,问身旁的人。

    “我也不知道。”

    李南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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