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纪》已完结出版 作者:花半里
第7节:第六章: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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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将她来到这里之后所认识的所有人的心思都揣度了一个遍之后,仍然是没能让自己从中理出个头绪来,或者说,她仍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自处。[本书来源.xiuzhengu.]她略有些茫然到不知所措,只因她只知道历史的结局,却不知道历史的开始和过程,她不知道她现在是在随着历史前进,还是……还是别的什么,她甚至自己也说不了个所以然来了。
但是有一点她心中再明白不过,欲知道往后历史的发展,就必须要了解之前的历史都发生了些什么。识和夫人这些时候都忙着除夕的事情,没有空在意她在做什么,她乐得忙自己的事情。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学习篆字,从竹简上以及习研和兴的处慢慢地也拼凑了些新朝的历史出来。
孝元皇帝的老婆王政君经历了四位皇帝,到汉平帝之后,王氏的内侄王莽摄国篡位,汉室江山移姓为王。
公平一点来说,这王莽也算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了,但他也是一个矛盾的人,他的奴婢改制和土地改制的思想是完全超前的,他和所有儒家学派里的学者们一样,有着很美好的理想,想要创造出一个百姓人人富足安乐的新王朝,只是他却并没有看清楚现实,用了最错误的方法来实现他的理想,最终导至了他的新王朝不进反退,最终走向没落。
过往的职业习惯使然,让她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总是处于理立场,喜欢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沈昼感叹,只能说王莽是一个有理想的思想家,却绝对于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下天凤四年,琅邪吕母聚党数千人,杀海曲宰,入海为盗,聚众五万之多。
还有新市人王匡、王凤同时聚众数百人起兵,南阳亡命之徒马武、颖川王常、成丹等也都扯旗参加造反,藏于绿林之中,短短数月间,竟聚至七八千人,又有南郡张霸、江复羊牧等人与王匡俱起兵,随众皆有万人。
下天凤五年,琅邪樊崇起兵,众百余人,转入太山。群盗都以樊崇勇猛无敌,皆愿追随于他,仅一年之内便聚了万余人。樊崇与郡人逢安,东海人徐宣、谢禄、杨音各自起兵,之后合数万人,至此,天下大乱。
大至了解完这些,沈昼从脑子里搜寻在现代时自己所学的那些所剩无几的历史知识,只想到了两个词:赤眉军,绿林军。
她试探着去问兴:“兴儿,你怎样看刘秀这个人?”
兴挑了挑秀致的眉稍,“刘縯的的弟弟刘秀?”
沈昼想了想,点头,刘秀确实有个大哥叫刘縯是没有错。
“哼!”兴冷哼,“一心稼穑,无丘壑。你可知旁人如何说他?”
沈昼摇头。
“真乃刘仲也!”
沈昼微挑眉稍,刘仲又是谁?
兴只看她这样子便明白她本不知道刘仲是谁,忍不住冷嗤:“亏姐姐平日以知识渊博自许,连刘仲都不识得。之前那些话说来也不怕人笑话!”
沈昼汗颜,知识渊博的是丽华,可不是她沈昼。不过再一想,兴这孩子似乎从不愿意给她好脸色看,每回说话都臭着一张脸,也不知之前丽华到底怎么得罪这位家二公子了。
“亏他还去往长安游学,别人都只道他定然心中是有一番抱负要闯出一片天地的,却哪知他竟灰溜溜从长安回到新野跟着表哥卖谷!跟其兄刘縯简直天差地别!想那刘縯何等风流人物,最好结交侠义之士,又爱打抱不平,真真有其高祖之风!但你再看刘秀,哼!”又重复了一句,“真乃刘仲也!”
这话说得到底孩子气,沈昼想想也是,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崇慕英雄,爱幻想自己长大后英雄卓越变成大侠士的时候,刘秀这些看似最窝囊的做法,自然是最为现在的他所鄙薄的。只是啊,只是谁也想不到,后来对刘秀最为信服和忠诚,也让刘秀最为信任的,恰恰就是眼前这个满目鄙薄的少年郎。
不过,说到刘縯……沈昼突然心中一动,忍不住冲口而出:“那刘縯还没有起兵?”
兴立刻反问:“姐姐怎么知道刘縯要起兵?”
话一出口,沈昼就自知说错了话,心内懊悔,却又忍不住抱怨,古代的孩子怎么都这么早熟,才十一二岁一个孩子就知道听话抓重点了,倒是她这个两千年以后来的人天天藏着掖着跟做了贼似的,难免心里不平衡。于是便不答反问:“看来兴儿也是知道刘縯要起兵的了?”
兴冷哼:“刘縯身为皇族之后,又爱四处结交宾朋,其居心自然不言而喻,又有何难猜的。”但转眼看到看到沈昼一脸“对啊,我也是这样猜到的”表情又是一卒。
沈昼才不会相信他说的话,笑道:“只怕还是大哥看出来的吧?”再成熟兴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刘縯想要起兵造反的意图纵是再明显,也不会如此轻易的被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看出来,多半是识猜出来了,不经意间说出来,被兴捡了去,便拿到她跟前充大人,臭显摆。
兴就算再像小大人,但到底也还只是个孩子,被沈昼这样一揭,顿时便要恼羞成怒,沈昼一见他变脸,便知道自己失口戳了这孩子的自尊心了,便忙陪笑哄他:“当然,你也肯定是看出来了,跟大哥一样。”
她说得这样假,倒还真当兴是三岁的孩子了,她不哄还好,她这一哄倒还真把兴给哄恼了,一拍长案,拂袖而去。
真是个怪小孩。
这样矛盾的孩子沈昼还是第一次遇到,虽然面恶,但偶尔显露的神情还是多与她亲着的,但却又总是说不到几句话便被她气得拂袖而去。
习研在她身后掩嘴笑,她忍不住拉过习研问:“……我之前到底怎么得罪他了?”
习研笑道:“您哪儿都没有得罪二公子,不过是您现在的子同之前有些不同罢了。”
“哪儿不同?”她追问。
习研想了想,道:“倒也没有太大的不同,姑娘之前的子过于柔弱,有些不敢让主母或大公子知道的事情,也大多是找二公子给您拿主意的,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二公子心里面以您兄长自居了。”
沈昼恍然,兴这孩子一直以丽华的兄长自居,原来是丽华一手造成,这样事事听他的,才让兴心里这么有优越感。说起来这丽华也是够让人不放心的了,怪不得氏兄弟都如此护着她。
除夕前的几天,家异常热闹,夫人掌扫尘,偌大的家,纵是有这么多奴婢,这扫尘也不是一天就能扫完的,连习研都带了几个青衣婢在沈昼的房间里打扫摆弄,沈昼无处可去,便一个人去后园躲清净,她这段时间满脑子乱七八糟,但又不能找个人去说,人都有些抑郁了。
氏坞堡后园正中是座望楼,她穿过后堂顺着廊庑慢慢走过去,在马厩旁站了一会儿,她不会骑马,以前曾陪同事一道去过一次马场,不过也只是远远坐在一旁的遮阳伞下远远观望而已。她伸手了马鬓,慢慢地笑,现在她倒是想试着学习骑马呢!
过了一会儿,又叹了口气,再往望楼走过去。自来到这里,她的心情就一天也没有好过,她心里再清楚不过,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先入为主,自己是被那一段即将发生的历史给套住了,她知道自己应该丢掉那段认知,否则就是在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可是说跟做是两回事,一切都只是因为丽华,因为她沈昼穿越到了丽华的身上,事不关已的事情谁都可以说得漂亮,但真轮到了自己身上,谁也不可能淡定得了。
如果真如历史所记载的那样,遇到刘秀注定是丽华的劫,那已经遇见了刘秀的她又该如何避免这个劫?
她满腹心事,再抬头却突然看到一个直裾深衣的淡雅人影,在来到这里她遇到的这些男子里面,识冷淡,邓晨热情,邓禹内敛,惟独只有一个,纵是一身布衣也依然能穿出卓然的风姿,浓重的眉目总是带着儒雅的浅笑,所以人都说他无丘壑,可是只有她知道,这是一个有着怎样铁血手腕的男子,一座江山在他的手里翻转自如,文武将相,自立为王的各色风流人物何其之多,却或匍匐于他的脚下,或为他所灭。她曾说过,这个人——绝对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个中高手。
在穿越来的第一天,在邓家,就被他看红了脸。
后来,因为知道了他就是刘秀,知道了自己就是丽华,心理上对刘秀便起了些变化,但那些变化究竟是什么,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她看着他在不远处安静地走过,即将走出她的视线,她心里很清楚的告诉自己,如果不想重复丽华的命运,那么就必须要避开刘秀。可是看着他慢慢走远,沈昼却突然脑子一热,忍不住开口叫了一声:“刘秀!”
刘秀站住脚步,回头看。
沈昼提裾小跑过去,在他面前站定。
“刘秀。”
刘秀毫不惊奇,依旧带着儒雅而浅淡的微笑,目光沉敛而微染笑意:“姑娘。”
等他这一声姑娘叫出来,沈昼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事,脸蓦然又是一红,心底淡定地抓狂懊恼,面上却不敢让自己表露出来,只得支吾了一句:“先生……先生怎么会来这里?”
刘秀道:“随姐夫一道过来的。”
沈昼点点头,“哦,”须臾,突然想,自己在识面前都能做到谈笑自如,怎么到了刘秀面前却是变得这般拘谨?抿了抿嘴角,抬眼,定定地望着他黑漆漆的眼珠子,开口,一字一句:“先生,您听说过‘真乃刘仲也’这句话么?”
刘秀微怔了一下,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眨眼的一下而已,便温文尔雅地含笑道:“家兄曾有此言。”
“你真的并不放在心上?”
刘秀却只是浅浅一笑:“我为何要放在心上?他是我的兄长,长兄如父,他训诫幼弟,怎样说都不为过,何况只是刘仲也。”
那样浅淡的笑容,就给沈昼一种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感觉,有那么一瞬间,她忽然明了,眼前的这个人,是一个有着强大内心的人,那些闲言碎语,那些来自于不相干之人的瞧不起,于他来说,本算不得什么,他不会放在心上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只要他不想,就没有人能够伤得到他。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其实很了解刘秀这个人,他的内心,他的不为人所谅解,她都能了解,并为之投入……她惊骇,原来这才是最可怕的!
刘秀看着她脸上极力做出镇定的样子,可说出来的话却是颠倒而凌乱的,眼睛里面瞬息万变,有些不解:“姑娘?”
沈昼忍不住叹息,忽然明白,难怪刘秀会成了丽华的劫,这样的一个男人,本就是最容易使女人沉迷的,这样一个容易使人沉迷的男人,不论丽华为他付出了什么,那都不为过。
“先生……”原来想说什么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先生前程无量,姬在此先恭贺先生了。”敛衽一礼,心诚至诚。
刘秀又是微一怔,才慢慢还礼。
所有人都说刘秀无大志,就如那高祖的兄弟刘仲一般,只有眼前的这个看似中规中矩的女子,诚心诚意地说他前程无量。
见过数次面之后,终于因为这一句话而让他心头一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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