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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风姿物语 作者:罗森

    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著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楣,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乾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於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於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後,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

    “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离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避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後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夥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

    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後,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於风之大陆,有鉴於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後即除名於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靠著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傻呼呼地跟过来了。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那他是个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著,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後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著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著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後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後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著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於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覆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你是不是有奸淫良家妇女过啊?”

    源五郎一呆,正不知该怎么答话,有雪怪叫道∶“大哥,你别开玩笑了,凭五郎那副样子也能奸淫良家妇女?他是被良家妇女奸淫啊!”

    一旁花次郎心下暗笑,源五郎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样,说他是淫贼还真没人肯相信,倒是那张天生丽质的俊脸,说是有女子投怀送抱,这才是一点也不稀奇咧。

    因为罪名太过费疑猜,四人对被包围的事实都有些欠缺真实感,你一言我一语地脱罪起来,所幸守备兵似乎对他们非常顾忌,虽是团团包围,却不敢进逼,这才让四人有时间大唱双簧。

    有雪喃喃道∶“伤脑筋,刚进城就被围起来,这是出师不利啊!”

    “各位大哥,不知道我们犯了什么罪,这么劳师动众啊!”兰斯展开以往的谈判功夫,一面胡扯,一面观察可以逃脱的路线,“如果是要抓淫贼的话,那就先抓走旁边这个胖子好了,他是雪特人,雪特人一向好色,你们要找的淫贼一定就是他……”

    “无耻淫贼,还在瞎扯。”一名领头的官儿排众而出,却又刻意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显是忌惮兰斯一行人的武功厉害,他厉声道∶“你这无耻贼人,上月在雷因斯连坏三十三家闺女名节,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後行抢七户富商,罪大滔天,雷因斯特别发下通缉公文,要求四方邦国联手缉拿……”说著,手一扬,便是一张图像清晰的海捕公文。

    鲍文上,三个大字写明了匪徒的姓名,“柳一刀”;上方另用朱笔批了『悍匪』二字,其下尽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书,讲清匪徒的罪行,末了还标明了“悬赏金币五百枚”的重量级悬赏。而在文字之下,一张虬髯汉子的图像,虎背熊腰,昂首顾盼,看来甚是威武,且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倨傲气势。

    而那正是兰斯现在的模样。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

    兰斯几乎是傻了眼。他是为了隐藏相貌所以才特别戴上假须,哪想到反而惹来这等麻烦,更妙的是,图像中人的神韵活灵活现,完全就是自己平时的缩影,此刻便是摘去了胡子,只怕也没人肯相信这不是同一人。

    朝另外三名伙伴望望,兰斯无由地一叹,不是“只怕”,是百分之百的肯定。那画像更有一古怪处,画中人的眼神,不知怎地看来非常邪恶,任是谁看了都会认定这是大奸大恶之徒,这更是教自己百口莫辩,虽然熟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差别,但这当口却是去哪找熟人。

    “天杀的,怎么天底下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兰斯心里大呼冤枉,知道一场硬战必然无幸,当下脑筋急转,筹谋脱身之计。对方的阵营里好像没有骑士级的人物,也难怪,这里是农业都市啊……嗯!如果只是单纯的人多,应该逃走有望……

    “柳一刀,你别自恃武功高强,雷因斯几次围剿都抓不住你,老实告诉你,我自由都市可不是……”

    那官儿杂杂絮絮的说了一堆,猛然惊觉,公告上说柳一刀是一流高手的级数,数度逃过雷因斯政府的追缉网,武功非常厉害,不然也用不著五百枚金币的重金悬赏。

    自由都市的武装参差不齐,暹罗是农业都市,实在没有多少高手,全仗东方家的背後庇荫,换言之,凭这么点兵力想缉捕他归案,岂不是自找死路。

    这一想,那官员的背後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当他仔细打量兰斯一遍後,心下却是一定。公文中虽未明言柳一刀的武功特长,但既然连名字都叫做“一刀”,想当然尔是用刀高手,而眼前这人衣衫单薄,并未带有兵器,功夫至少去了一半;而这四名匪徒看来个个都是饱尝风霜,一副殆然欲毙的模样,还没打就先倒了,全不似公文中说的可怕。

    “常言道∶『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也有落难时』,这四人定是为了逃避追捕,千里跋涉,早累掉了半条命,说不定还有暗伤在身……这……这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悍匪成了天上掉下来的大功劳,官员大喜,喝道∶“还等什么,快快把这四人给我拿下。”守备兵哄然应声,挥舞著刀剑向兰斯这边涌去。

    “糟糕,敌人杀来了,计策还没想出来,如何是好?”兰斯正著急,有雪凑过身来,低声道∶“大哥,你是我们的龙头,身娇肉贵,万万不能有失,等会儿我们全力护你冲出去便是了。”

    兰斯听得一呆,显是没想到这雪特人会如此讲义气。有雪又道∶“大哥,小弟有几枚秘密配方的烟幕弹,十分管用,等一下我把烟幕弹一丢,趁著烟雾四起,我们四人并肩子往东闯,集中力量,一定能把大哥送出去的。”

    源五郎道∶“是啊,大哥,你如果有失,我们就群龙无首,请您先保重自己吧!”说著,向花次郎招手道∶“花二哥,你没有意见吧!”花次郎哼了一声,冷然道∶“多数人决定的事,我没什么意见。”

    兰斯大是感动,想不到这群新结交的同伴,在危难时居然如此舍己为人。这么好的伙伴,倘若自己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那岂非是猪狗不如。

    见兰斯犹疑未决,源五郎道∶“大哥,当机立断啊!他们的目标只是你一人,只要你逃走,守备兵就会散去,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的。”谁都知道这是假话,守备兵以将他们四人当成同夥,走了兰斯,正好抓他三人抵帐,岂会因为首犯不在就散去,但源五郎说话时语音充满诚挚,完全是出於一片真心,让兰斯感动的几乎掉下泪来。

    有雪急道∶“大哥,快点决定吧,守备兵靠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走一个是一个啊。”

    兰斯眼见情形危急,再不做决定,反而辜负了同伴们的一番心意,当下拍拍两人肩头,道∶“好,果然患难见真情,你们真是一群忠肝义胆的好兄弟,今天我忍辱负重,只要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回来救你们的。”他却没想到,若这几人等会儿给当场榜杀,那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收尸了。

    旁观三人慷慨陈词,花次郎不置可否,只是微微摇头,提起酒葫芦又饮了一大口——

    守备兵越逼越近,有雪低声道∶“烟雾一起,大家全力往东面街口闯啊!”说著,右手用力往下一挥,“噗”的一声轻响,浓浓的黑烟,迅速冒起,向四面散去。

    有雪用的烟幕非常奇怪,虽然只是小小一粒,引爆後散发出的烟雾却是出乎意料的多,不仅多,而且传播极快,风吹不散,顺著风势,转眼间便笼罩了整条街。如此神效,怕是千百年来雪特人在血泪史中发展出的救命宝物。

    烟幕中,人人伸手不见五指,惊恐与哗噪声齐响,惨叫同劈风声共鸣,队伍大乱,前人踢到後人,立刻便乱成一团。

    兰斯也给这烟幕的神效吓了一跳,但总算还记得当初计画,烟雾一起,呼喝一声,立即发足往东面急奔,途中拾起一根事先看好的木条,当作棍棒狂挥,要再烟幕散去前打出一条路来。

    他手中舞的虽急,步子却不敢太快。有雪的烟幕冒起的太奇,出乎原先意料,自己独自往东面冲,也不知道剩下那三人有没有跟来。

    往前冲了老大一段距离,混乱中似乎也打倒了几个人,街道距离有限,眼看即将脱出重围,兰斯忍耐不住欢喜,低声呼道∶“几个小子,大家都在吗?”

    棒著烟幕,左面传来声冷哼,似乎是花次郎所发,而源五郎则在背後模糊应了一声,兰斯大喜,忽听得後方长声惨叫,“大哥……五郎……你们快走……不要管我……啊!”声音隔的远了,若断若续,听来有些不清晰,但出声者已遭横祸的事实却是不言自明。

    兰斯心中一痛,“可怜的小雪特人,已经壮烈牺牲了”,虽然仅仅相识一日,但他对待自己著实不错,临难时又首先慷慨赴义,而自己对他百般欺负,还一直担心他临阵倒戈,现在想来真是不该。

    “可怜的有雪,你会永远活在我心中的。”虽然是雪特人,却是兰斯出道以来首次有同伴阵亡,此时心情百味陈杂,又是懊恼又是悲伤,兰斯心神大乱,奔跑间忘了注意前方的动向。

    “该死的柳一刀,快快纳命。”烟幕尽头,有人事先守住街口,迅雷不及掩耳间,一柄光剑已笔直地斩落下来。

    “糟!怎么会有骑士。”兰斯惊呼一声,偏头带侧身,想避过这临头一招,却是距离太近,而对方动作又太快,闪让不及,眼看就要中剑了。

    “这下惨了,不死也半条命……咦!”

    说时迟,那时快,兰斯向後急退中,好似撞到了什么人,一股真气,猛地自背後大椎穴透入,沿著脊椎,直冲脚底涌泉穴,再从右脚处爆发出来,一蹬足,踏裂了方圆三尺的土地。劲力透土而传,只听对面那骑士闷哼一声,光剑脱手,显是吃了大亏。

    兰斯见光剑将落地,大有便宜可捡,连忙夹手抢过,而此时又一道潜劲从地底涌来,全震在兰斯脚底,劲道之大,将他整个人托的离地而起,穿过包围网,腾云驾雾般从空中飞了出去。

    “柳一刀在东边。”

    “柳一刀用轻功逃跑了。”

    “快追,莫让那淫贼走了。”

    虽然长街上烟雾弥漫,但青天白日之下,看见兰斯腾空而出的人实在不少,顿时又引起了另一阵惊叫。只见兰斯人在空中,手脚不停地舞动,彷佛划水似的,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柳一刀”正在施展独门轻功,哪晓得连他自己亦是惊骇莫名。

    这边引起的骚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守备兵的士气大受打击,纷纷惊讶於江洋大盗的一流手段。

    烟幕中,花次郎微微冷笑,如果说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那尚留在街上的自己,又该算是什么呢?

    是弃子吧!

    丙然,不久就听到另一声呼叫,“千万别再放过剩下的那两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尸,有本事便见见看吧!”花次郎自言自语道。走了两人,换言之,还留在街上的,就是自己与源五郎了。这样很好,闲杂人等全都不在了,正是出手掂掂那人斤两的好时候,这才是当初的本来目的,为了这个,和那票荒唐家伙胡混了半天,真是浪费时间。

    彷佛一早就锁定了源五郎的所在,花次郎漫步踱去,一点也不受烟雾的影响。

    源五郎的运气并不好,他虽然也学有雪蹑手蹑脚走路,但走没两步就给人撞上,三个守备兵追著他猛打,源五郎在刀光剑影中左避右闪,大呼小叫,情形狼狈到了极点。

    “唉唷,救人喔——”

    “五郎吗?”

    “是二哥吗?快救小弟一命啊。”

    “好,这不是来了嘛!”

    话音方毕,光剑划破烟幕而来。剑未至,冷冽的剑气有若实质,将源五郎笼罩於其中。

    “二哥,你刺错了……”声到中途,嘎然而止。花次郎的一剑,取势极为刁钻诡异,刺到一半,速度忽然不可置信地增快,就似一条暴起伤人的毒蛇,电光一闪,便已到了面前。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liu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兰斯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淫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沈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後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後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後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沈家废园,自荒废之後,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於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後,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於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奸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

    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後,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著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沈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後,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兰斯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定下心来,照著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

    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物件,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像有字,便试著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

    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沈”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著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病榻寂寞久缠mian,凤帏苦卧更难眠。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饼几封纸包,兰斯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mian於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著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把玩著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著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著,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抚著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後,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後,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著,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著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

    就像现在。

    兰斯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物件,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後,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炳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

    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兰斯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避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後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兰斯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笑道∶“兰斯大侠无恙否?”

    兰斯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唯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後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说罢,不待兰斯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著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後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後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後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後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他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成人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後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乾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於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著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别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搜集资料,由於早上的风波,兰斯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後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著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兰斯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看看能不能……”

    他讲的全是如意算盘,完全没考虑过实行的可能性,只是他话才说完,那屋子的大门就“呀——”的一声打了开来,一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小僮,腰间横插著柄赤色小矮,衣饰华贵,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在他身後,一群精壮汉子推了几辆小车跟著,一时间瞧不清是什么东西。

    小僮站定身子,向周围打了个四方揖,朗声道∶“各位英雄豪杰请了,暹罗城是主,我东方家是客,自来强龙不压地头蛇,也请各位英雄自重。”他模样讨喜,此刻稚气未脱的脸上,强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使人莞尔,但有鉴於他代表的身份,话中又自有一种威严气氛。

    小僮又说了几句,最後道∶“倘若还有什么人心怀不轨,想要夜间来扰人清梦的,这几位仁兄便是榜样。”

    说罢退身回宅中,而那群汉子则是将推车一倒,几名江湖人士,或缺胳膊或缺腿,如滚地葫芦一般,狼狈的滚下了车子,看来就是早先潜入大宅,给东方家拿住,然後被变成这样来杀鸡儆猴。

    此举令群众哗然,哪里还赶围观,不一会儿就散的乾乾净净。只剩那几个男子,伤处淌血,在地上辗转呻吟,状极哀怜。

    兰斯瞧得一股凉意直透脊背,很自然的想到,倘若自己晚上真的潜入,不成功还好,倘若成功进了去却出不来,那……

    “大哥,我想,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

    听到有雪的要求,兰斯默然地点了点头——

    夜阑人静,晚风吹拂,一行人又回到了先前的废屋。因为这一天实在很累,所以在勉强啃了有雪仅馀的口粮果腹後,兰斯与有雪立刻倒在乾草上呼呼大睡,看来大有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打算。

    花次郎在屋外挑了根大树,选了较粗壮的一根枝干栖身,横躺其上,随著树枝摆动,静静闭目。

    源五郎似乎也是常露宿野外之人,熟练地在那棵树前生了火,铺好垫布,把背往树干上一靠,就这么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令人想不到他这么一副公子哥的娇贵样,能够这么吃苦耐劳。

    “喂!人妖小子。”

    “哦,花二哥还没睡啊。”

    源五郎才一坐下,头顶响起了花次郎的声音。

    “我想问问你,你这么跟在那两个杂碎的身边,到底是想作什么?”

    “哪有为了什么?”源五郎笑道∶“报恩啊,我无处可去,两位大哥肯收留我,我自然应该感恩图报,这样作,花二哥认为很奇怪吗?”

    “哼!”花次郎冷哼一声,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两个杂碎睡的跟死猪一样,这里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你大可不必再装下去。”说完,他沈吟道∶

    “嗯!昨天东方家的那场混战,雪特人抱起你狂奔之际,小子你发了三招,两剑一指,第一招是白鹿洞的『天光云影』,第二招是白鹿洞的『河山铁剑』,这两招隔空剑指,打乱了东方家在花轿旁的护卫,也让东方家预伏的高手措手不及,所以场面才失去控制。”

    花次郎道∶“『天光云影剑』、『河山铁剑』,都属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你这样年轻的年纪,两样兼修,不简单啊!”

    源五郎微笑道∶“白鹿洞是当今武学正宗,一向广为流传,或许小弟误打误撞,偶然学得了一招半式,那也不足为奇啊!”

    “那白衣小子趁乱逼近花轿,可是却被围住,闯不出来,你又发了第三道指劲,荡开左右兵器,助他脱险,这一指可不寻常啊!”花次郎声音忽地一紧,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与西王母族有何关系?西王母族千多年未现人间,你又怎地会使『绕指柔红』?”

    源五郎一笑,女孩子气的脸上,出现了慧黠的笑容,“唉唷!这可得问我师傅了,他老人家只管教,我作徒弟的在一边学,哪知道师傅教的是什么?又怎么晓得还有这么多典故?”

    花次郎一怔,道∶“你师傅?”随即想起这小子狡猾多诈,他说有师傅,说不定只是推托之词,三十六绝技向来非白鹿洞嫡系门人不传,能同时兼修任两门绝技者而有成者,当世不过二十人,自己可说无一不识,可是哪有白鹿洞门人会兼学西王母族武学,又会教出这等鬼徒弟的?

    没等花次郎开口追问,源五郎已经反客为主,笑问道∶“没想到花二哥懂得这么多,了不起啊了不起,如果不是看您的打扮不对,小弟还真要以为您和那柄名剑有关系咧?”

    “什么名剑?你又知道了什么?”摇晃的树枝忽然停止了摆动,花次郎的语音整个冷峻了起来。

    无视於顶上直逼而来的寒意,源五郎如顽童也似的笑道∶“哈哈,您既是姓花行二,剑法那么了得,又是这等英俊风liu人物,小弟自然将您与花家那柄风liu名剑联想在一起了。”

    花次郎听了这一句,面色转和,冷哼一声,过了好一会儿,缓缓道∶“你既然不愿说,那也由得你。你既然与东方家结下梁子,到时候自有东方家本门来找你算帐,至於我们的份,就看看到时候我有没有心情追打落水狗了。”

    花次郎心中想到,这源五郎周身透著古怪,白鹿洞对於上层武学向来防守得极严密,这人居然运用自如,就连已经成为传说武学的“绕指柔红”他也会用,而且行运间大见馀力,这等功力,绝对是当今世上的特级高手。

    这么样的一个人,却故意装出一副不会武功的拙样,跟著那两个杂碎瞎混,又故意破坏东方家的行动,内中定有惊人图谋,反正自己无聊已久,很想找些事来活动筋骨,那就用这小子来开刀吧!大家不妨耗一耗,看看谁才是老狐狸。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哪的话,咱们既是一党,便会祸福与共,他朝小弟要是有什么麻烦,还望您像今天这般,多多拔剑相助啊!”

    树上,花次郎微微冷笑,闭上双目,再不答话。

    微风吹过树梢,在两人一齐闭目沈眠後,今日暹罗城中的最後一场战争,终於告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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