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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李思明的救赎
    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作者:肖申克117

    第三十三章 李思明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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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李思明的救赎

    斯蒂芬金从打字机前将头抬起来,揉了揉已经发酸的双臂,仰头靠在椅背上,舒服地伸了一下懒腰。

    “也许我真的应该去度个假,像别的人一样拖家带口地尽情放松一下?”他自嘲道。但是这也只是想一想而已,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就是如此。

    这七年来,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

    他是一位畅销书作家,两年前也就是1979年,他就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然而没人能想像得到,七年前,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里还得到洗衣工厂打工,妻子塔比莎则穿着粉红制服在甜甜圈店里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电话被断线了,更没钱修理代步用的破烂“别克”车。他终日担心会有额外的账单,也被教学跟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

    “这不是我该拥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样,当年的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斯蒂芬金端起一杯妻子送过来的飘着浓香的咖啡,惬意地走到阳台。冬日午后的阳光暖意洋洋,现在他可以写他想写的任何东西,不会再为账单发愁,而每本书在动笔之前都会被出版商和好莱坞的导演们盯着。

    这座颇为豪华的别墅的前面是一块大草坪,种植着耐低温的青草,四周种植着各种乔木,让这个冬天并不显得萧瑟。他对眼前的一切都很满意。

    远远的一位亚洲面孔的年青男子下了出租车,向自己的别墅走来。那位年青人走到草地外的围栏处,按了一下门铃,不一会有佣人前来开门。斯蒂芬金放下咖啡杯,走到了楼下。

    “下午好,请问您是来自香港的李思明先生吗?” 斯蒂芬金问道,他对亚洲人姓名的发音咬不准。

    “您好,我就是李思明,请问您就是我幕名而来拜访的斯蒂芬金先生吧?”来人彬彬有礼,操着却是伦敦口音的英语。

    来人正是李思明,在带着剧组返回香港后,李思明并不急于拍摄电影,而是让大部分人休息一段时间。《十面埋伏》第一场戏最关键的是布景和舞蹈,前者基本就绪,后者还在排练之中,李思明给了齐琪半个月时间来排练,相信以她从小的戏剧功底,可以很好地掌握。

    《十面埋伏》并非李思明最想拍的电影,他最想拍的其实是美国电影,但是他必须掌握作为一个导演的全部技巧,这部电影就是他练手的工具。他对所谓电影艺术之类的不屑一顾,虽然他在外人面前口口声声说他爱拍电影。他只是想赚钱,而且好莱坞的电影最赚钱,赚外国人的钱最好,还不用“盗窃”同胞的构思。

    如果要在电影界留下最重要的一笔记载,或者说要站稳脚跟,扩大影响力以便赚钱,李思明想到是一部跟自己的经历有某些相似的电影。

    “我听我的经纪人说,来自遥远的香港,有一个人想讲个故事给我听。” 斯蒂芬金道,示意李思明坐下详谈。

    “当然,我一直认为您是最会讲故事的人,我这个故事说给您听,也许您会将他变成您的下一部畅销小说。”李思明恭维道,“我认为您的小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应该认真地对待,他们应该请您去演讲。我认为只有好小说跟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

    李思明其实对他的其它小说根本就没有看过,只是因为那部经典电影才去关心斯蒂芬金到底是何许人也。

    文人的世界总是有争论,古今中外亦然。谁是正统?谁是末流?谁是文学?谁是垃圾?谁是‘严肃文学’?谁是“通俗文学”?文人们在争论,甚至水火不相容,这不单是中国酸秀才才有的特权,在美国亦然。

    毫无疑问,斯蒂芬金才华横溢,当他的书一本接一本畅销之后,金钱早就是一个数字而已,他就希望得到与他的名气同样的尊重。不过很遗憾,那些所谓“正统文学”的代表们并不接纳他,认为他的书是一个不入流的垃圾。“只有好小说跟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这是斯蒂芬金后来说的话。李思明的挑的正是他想要听到的,果然他对李思明的好感立刻直线上升。

    “那我洗耳恭听,你知道,全美国所有的出版商和好莱坞的导演们,都怀揣着支票来拜访我,他们以为我最需要的是钱。他们错了,一个作家更需要的是故事,一个作家的价值在于组织文字讲故事的能力。”

    “所以我就来了。”李思明对自己开场白的成功很是沾沾自喜。

    “对,所以我对您的来意很感兴趣,还从来没有一个亚洲人写信对我说他要不远万里来到我的家里,讲个故事给我听。您的诚意让我不得不听您讲故事。” 斯蒂芬金面带微笑,补充道,“希望这个故事很吸引人。”

    “先生,您习惯于写恐怖小说或者说恐惧小说,但是您有没有考虑一下写一个不一样的小说?”李思明试探着问道,他所要讲的故事其实就是对方将要写的,他不知道对方是否已经有了动笔的想法。

    “您真是说对了。事实上,我的编辑们认为当我出版《魔女嘉丽》后,又写了《午夜行尸》,他们有点担心,原因是怕我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后来,《闪灵》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

    “就像一个人天天吃法国大餐,偶尔应该去唐人街品尝一下中餐?”李思明比喻道。

    “是的,但是我对此并不排斥,吃一辈子法国大餐可以,偶尔吃顿中餐也可以。”金不置可否。

    “事实上,我也是一个导演。我有一个故事,很有意思,但我想只有您才能让这个故事有更多的人知道它,并被它所吸引,因为您制造悬疑,渲染气氛的技巧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李思明道。

    “我听着呢!”

    “这是一个关于囚徒越狱的故事,你可以从中发现这更像是一个关于人生哲理的故事……”李思明细致地讲着故事。

    “嗯,故事很不错,但是……李?”金发现李思明走神了。

    “哦,对不起!金先生!”李思明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想起了他在劳改农场的日子。

    当普通人进了监狱之时,失去了自由,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在绝望中奋发,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能在阳光下悠闲自得地呼吸,自由就是在楼顶上惬意地晒着太阳喝着啤酒。对于我们而言,它就像空气,平常得让你根本不去想失去它会怎样,但是自由对于那些高墙内的囚徒,尤其是那些注定一辈子都要呆在那里的人们又是多么珍贵而又遥不可及。

    与这个故事中那位受冤枉被判连续两次终身监禁的金融家的遭遇不同,李思明的那段牢狱生活,却是他在艰难岁月中的避难所。在艰苦的岁月中,他却看到了希望和远大前程,他没有悲观,也没有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抗争,甚至有些庆幸,因为他找到一个可以避开各种运动的场所。但是他了解那些被限制自由的人的生存状态,当初劳改农场里的那些难友们正是这种状态最生动的写照,没有人能比他更理解高墙之内的那一群人。

    “这个故事很让人感动,跟《基督山伯爵》中唐代斯也很相似,但我更愿意将主人公理解为《圣经》中犹太人约瑟和摩西,很巧妙很不错的构思,但是却让我感动的是其中人性的光辉:希望、自由和友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珍重的东西了。可是我不明白,李先生,您为什么不亲自去写?” 斯蒂芬金厚厚的眼镜片后面闪动着光辉。

    “这个……我刚才说了,只有您才能将故事写得更精彩,而且对于美国人的语言,我是无法做到准确把握。还有,我只是提供一个故事的大纲,具体的还要靠您去构思,如果您同意动笔的话。”李思明解释道,“这个小说您如果完成了,版权将归您全权所有,我只要电影改编权,您看如何?当然您也许对这个故事的经济价值并不太看重,但我真诚地希望您能考虑一下!”

    “这对于我来说,并不存在任何问题,想到任何一个生动的故事,我都会忍不住将它变成一部小说。但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您似乎吃亏了?”

    “不、不,金先生,我说过,只有您才能让故事更有吸引力,您为此付出了劳动,因此只能署上您的名字。”李思明道。

    “老实说,这个故事很精彩,也许这对于我来说,这一类型的小说,以后再也不会去写。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写惊悚悬疑的小说。” 斯蒂芬金伸出右手,握住李思明的手道,“谢谢您的故事,我会马上动笔写的!”

    “我很荣幸!”李思明此次美国之行获得了他想获得的东西,“请允许我下一个断言: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至少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您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

    “谢谢您的吉言。其实您是我所知道的最会讲故事的亚洲人!” 斯蒂芬金笑着说道。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亡。”

    这是《旧约.以赛亚书》中的话。据说这里就是“救赎”一词的起源。据粗略统计,在整部《以赛亚书》中,这个词一共出现了16次之多。很明显,它象征着基督思想的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至于到了宗教时代,“救赎”因其明确的指向性而一度成为了左右西方精神世界的关键词,如同我们中国人讲究“轮回”和“因果报应”之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救赎”产生于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年代,而随着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中信仰的缺失,人本主义代替了神本主义,这个词似乎也将不复流行。20世纪特别是战后,是一个信仰缺失的世纪,人们在日益繁华富足的世界中,在日新月异的大千世界中,人们不禁拷问着自己:什么才是我们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被救赎的,是谁来救赎自己。这是一个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问题。

    这将是李思明下一部电影要告诉大家的东西。搞定了美国的事情,李思明又马不停蹄地返回到了香港。

    对于这次美国之行,李思明很是满意。原本的历史中,那部经典影片的导演花了五年的时间才得到小说的电影改编权,而自己只花了一张往返机票而已。这有些空手套白狼的味道,但是李思明对此已经是大发慈悲了,他不是将小说版权还给了原作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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