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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虫族异兽 作者:娃娃撑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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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露出,白色的椭圆形果实也出现在林乐的眼中,心中一喜,不由地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根部斜着深入泥土很长一段距离,林乐已经挖了一个胳膊那么长了,才挖到根部的尽头,白色的果实还一个个斜插入土。林乐抓着已经露出的根部使劲往外拽,整根植株都被他连根拔起。

    这根植株明显进入了成熟期。叶片肥大,上面的脉络不再是林乐见过的浅红,已经转为深红色。茎部结了个椭圆形的大疙瘩,根部很长且粗,白色果实也比上次林乐挖到的大上一圈。抖抖上面还带着的泥土,外皮不再是纯白色,而是带些淡淡的褐色,也许这才是果实真正成熟的模样。

    今天他进森林的主要目标就是这个白色的果实,本以为又跟香菇一样稀少,不想才找了不大一会,就发现了踪迹。

    林乐数了数,还是和上次一样,足有二十多个果实,挤在一起沉甸甸地缀在根部。这“白果”个顶个地肥嘟嘟圆滚滚的,看的林乐直乐。

    收起白果,林乐不死心地在周围仔细搜索,眼睛跟雷达似的四处扫射,试图再翻出来一株来,他记得上次“白果”一次就找到了两株。

    可惜,这次的“白果”形单影只,连个同伴都没有。

    林乐看着周围郁郁葱葱的不知名足有人高的灌木丛,暗自思索,这叶子又肥又厚,颜色也绿油油的,不知道能不能吃?没毒的吧?要不吃一点试试?

    ......

    ......我是神农吗?!

    小爷自打来了这里,看到的都是男人和虫族兽族就算了,跟个虫子结婚就算了,还要天天啃草挖草,现在连试毒也要吗?!林乐一边在心里流泪呐喊,一边默默地拿起野营刀,边砍边安慰自己,算了,也许能吃呢。能毒死人的草就算有,又能有多少?就算真的那么毒,姥爷说过只吃一点点,问题也不大,不然神农哪来的那么大命去尝百草呢?小爷就算没神农运气那么好,起码身体也是杠杠的,一点点的毒绝对小意思。

    上天果然是眷顾胆大不要命的人的,啊呸,是眷顾英勇无畏的人的。

    林乐丢下手里砍下来的大把灌木枝叶,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眼前足有一米高的“小灌木丛”。

    “小灌木丛”旁边和前面是高高的灌木,后面是两株参天大树,被夹在中间,显得异常娇小。要不是林乐砍掉前面的灌木,估计再来十次,林乐也见不到它。

    “小灌木丛”舒展开的叶片细长针形,单叶互生,叶片深绿边缘和脉络带红,异常浓密的叶片丛生,从外看整体呈圆球形,圆柱直立的茎部细长,呈紫红色,藏在浓密的叶片下,要把叶片扒开来才能看到。

    “小灌木丛”名为扫帚苗子,林乐的姥姥就在家里阳台种了两盆,特别好养活,平日里也不用打理,摘了还不停的长,一直长到冬天。凉拌或者煮到粥里都好吃,姥姥最常做的就是把扫帚苗子切碎包饺子,味道很鲜很好吃。

    一想到姥姥的饺子,林乐就开始不自觉地流口水。接着又开始伤感,姥姥和姥爷年纪都那么大了,他还没来得及尽一下孝道,就没了人影,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在到处找他?肯定很伤心吧?

    就算姥姥姥爷伤心了,他又能怎么办呢?回又回不去了......

    算了,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就好好活着呗。至少还有舅舅和表妹他们在,姥爷和姥姥的以后也有人陪在身边,他也不用太担心了。

    强打起精神,林乐拿起短木棍开始干活,小心地扒开扫帚苗子最下面的叶子,顺着根茎部开始扒拉。扫帚苗子的根须很短,几下功夫就被林乐整个拽了出来。

    这株扫帚苗子和林乐差不多高,叶片又茂密,仔细打算着,可以做很多好吃的呢。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林乐遗憾地瞅瞅四周,不知道这里还有没有其它的野菜,可是约好的时间到了不能不走,不然齐夏他们要担心了。犹豫了一下,林乐只得把砍下的灌木丛和整棵扫帚苗子收进储物戒,往和齐夏张立言解散的地方走去。

    齐夏和张立言没有找到艾叶,倒是齐夏运气很好,挖到了根马齿苋,张立言虽然跟马齿苋没缘分,倒是也找到了几根季菜。今天的收获都不错,三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齐夏,基地小摊子上的皮毛贵不贵?”看着路上摆出的小摊子,林乐凑到齐夏身边,低声问道。身上的积分就那么点,林乐实在不好意思过去问人家价钱。

    “这要看是什么皮毛了,”齐夏想了想,疑惑地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想买?”

    林乐点点头,冬天就要到了,既然会下雪,肯定就冷啊,他身上除了那件黑色带帽抓绒厚外套还算厚实,就一件能保暖的衣物都没有了,肯定是要买的。家里也没看到有什么厚实衣物,被子只有那一条,看来,不止他要买衣服,还得给锋买,积分够的话,最好再买个厚皮毛当被子用。

    哎,积分啊,回去再修复翡翠拿去卖吧,他家这么穷,得赶紧想办法多弄些积分才行。不止皮毛和衣服,还有食物......

    “买什么皮毛啊,问锋要就行了呗,他肯定多的是。”齐夏不以为意地回道。

    ......这下好像能省下不少积分了。

    ☆、第26章

    林乐到家的时候,锋还没有回来。

    洗了洗手,林乐自觉地往厨房走。不想再吃锋那可怕的手艺煮出来的饭,只能自力更生,给自己做些好吃的,也顺便犒劳下每天辛勤劳作的锋。

    噢,你就是那勤劳的小蜜蜂~噢~~白白的脸,绿色的脑门~噢~绿色的~绿色的~绿色的脑门儿~~

    林乐嘴里哼唱着即兴的原创歌曲,开始生火。等火苗窜了出来,又拿出家里最大的陶锅加水。等水放到了炉子上,再把放在储物戒里的马齿苋拿出来。

    说起来,这储物戒可真是好用的不得了,虽然没有什么可以种植的逆天功能,但是也许是独立空间的缘故,空气并不流通,保鲜功能真是没的说。林乐一开始还把菜放到冰箱里,结果不过一两天,原本鲜嫩的野菜就开始焉了,林乐放在储物戒里的一直没舍得吃完的香菇,却好几天都没变样,还是饱满的很。林乐发现了储物戒的好处后,就全把收获的野菜放了进去,反正储物戒很大,冰箱里现在还是原来空空的样子,只有昨天捕到的“长耳兔”。“长耳兔”已经被锋剥皮洗净了,皮毛也被锋拿走鞣制了。

    林乐拿出“长耳兔”清洗,想起昨天锋看到“长耳兔”时惊讶的样子,就忍不住得意。别以为你板着个脸,小爷就看不出你对小爷的佩服之情,你的眼睛已经出卖了你!真以为小爷只能挖菜吗?!一只兔子还是手到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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