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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台风云 作者:脂肪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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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台风云 作者:脂肪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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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的时候脸颊不禁染红了,那种薄怒又强忍着不要发作的别扭样子显得很可爱。

    “我为了能接到这个手术所以随意敷衍院长而已,我说只要前辈没有意见就转去胸肺外科,可是前辈明明很大意见啊。”哲也逗他说。

    明一板着脸看向哲也,一句话也不说,很显然已经非常生气了。

    最后哲也举双手投降了:“不管做过什么约定那都是手术前的说法了,就算我不肯遵守约定院长也没有办法不是吗?除非他想把我赶出医院,不过,很显然他不会舍得。”

    明一眯着眼睛斜视哲也:“我看你这家伙是越来越嚣张了。”

    哲也却站到明一面前,认真的说:“我曾经答应过前辈,要在前辈身边支持前辈,让我们医院的整形外科全国闻名,现在还没有实现对前辈的诺言,怎么可以离开呢?”

    明一的眼眸里映衬出青年温暖而坚定的笑容,他的脸霎时就红的好像成熟的苹果,一种纷乱纠葛的感觉萦绕心头,让他坐立不安心慌意乱。然后他低下头,不敢再迎面青年真挚清澈的眼神,他恐惧自己龌龊的一点小心思会被发现。

    “切,那时候随口说说的你还能记这么久。”明一把手插在口袋里,转过身看窗外。

    哲也没有理会自己别扭又小心眼的上司局促的心情,而是拿出了一份报纸问明一:“我听说新光医疗收购了我们医院附近的一家脑科医院,正准备改成综合性医院对不对?想要在这个区里跟我们抢病人,我们医院是他们的对手吗?听说他们在整个东京有很大的连锁医疗机构,财大气粗哦。”

    明一头上起了青筋,立马把之前脑海里想的事情全忘光了,气的跳脚:“白痴啊你,他们怎么会是我们医院的对手,我们医院已经在本区开了好几十年了,病人当然更相信我们,财大气粗有什么用啊,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打回原形。”

    11、第十一章...

    山里纪念医院因为开在涉谷区这种繁华的地带附近,所以每天上班下班都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哲也每天乘地铁都要走一个多小时,所以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在医院附近租一间公寓?正志很赞成,但是杏子却不喜欢,她说哲也只要一没人看着就会不好好吃饭,天天到超市买素食便当。然后就会催促哲也赶紧找个女朋友,这样即使他一个人在外面住也不会太担心了。

    妙子对租住下他们家库房的千鹤小姐简直着了迷,她无数次在饭桌上提到千鹤唱歌的时候有多么帅多么酷。

    杏子对此很不以为然,她讨厌那个女孩非主流的打扮,用她的话来形容就是像吸血鬼一样的不正经的女人,所以很不喜欢妙子跑去跟她来往。再说杏子认为女孩子只要温柔可爱就行了,帅啊酷啊什么的是形容女孩子的吗?

    哲也倒是经常会在下夜班回家时遇到千鹤,因为她晚上要在酒吧驻唱,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才能回家。有一次遇上闲聊的时候,说起她驻唱的地方竟然离他们医院不远,于是千鹤邀请哲也有空时过去坐坐。

    所以某天下班后,哲也邀请明一出去喝一杯的时候,顺路就去了那家酒吧。

    那是一家中等水平的小酒吧,装修有些陈旧。明一进门后就微微皱眉,作为经常出入高级娱乐场所,跟上流社会的有钱女人打交道的人,这种地方明一很看不上眼。不过难得跟哲也出来喝酒,所以即使不喜欢也将就了。

    而哲也则更后悔跟明一出来逛酒吧,这家伙的长相太招摇,惹得许多女人瞩目,而他也很高调的来者不拒。有个最先出手请他喝酒的女人,他就直接揽着那女人在一块聊天了。

    哲也搞不明白怎么会有对女人依赖成这样的男人,明一似乎很讨厌男人,他们全整形外科只有两个男性生物,其余全是漂亮的女医生,出现这种现象,明一同志居功至伟。所有还有传言说,小林主任会对所有进入整形外科的女同事出手,传的活灵活现。

    穿一件浅蓝色短裙的千鹤在台上唱歌,她弹着吉他唱轻柔的蓝调,浑身带着一种忧郁的美感。注意到哲也不久,她就走过来打招呼,哲也把她介绍给明一认识。

    “所以你特意拉我来这家酒吧是来见女朋友的吗?”明一笑着说,不过那双狭长的眼睛闪着说不明的情绪。

    这话听上去像是在戏弄正在搞暧昧的男女,千鹤大方的笑了笑说:“我是他们家的房客,并不是那种关系,而且我有喜欢的人了。”

    明一‘哦’了一声,看向哲也,一脸遗憾:“真可惜。”

    哲也头痛的说:“拜托前辈,没人像你一样到处泡妞的好不好。”

    三人坐在吧台上聊天,明一兴致很高,他看着千鹤脖子上长长的伤疤问:“这个是擦伤的吧?”

    千鹤点了点头:“这个也能看得出来吗?”

    明一说:“我可是整形外科医生啊,所有的伤痕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千鹤小姐听说是想当歌星的,没有想过去掉这个伤疤吗?”

    千鹤非常坦率的说:“当然想过要去掉这个伤疤,不过有的时候伤疤这种东西即使去掉了也和没去掉一样。”

    离开了酒吧,哲也和明一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道路上,夜晚的都市灯火辉煌,人头涌动,川流不息,各种打扮的人都脚步匆匆。

    这个时间气温越降越低了,哲也感觉自己的鼻子都要冻下来了。

    明一今晚穿了一身黑色西装,西装很贴身,显得他的腿和手臂都修长纤细。然后外面披一件灰色束腰外套,这么冷的天气也不肯把扣子系起来,让衣摆随风舞动,显得非常拉风帅气。哲也对明一要风度不要温度的行为表现的极为鄙视,这厮的脸都快冻僵了,还逞什么能。

    哲也停下脚步拉住明一,替他拉了拉外套,然后取下自己的围巾围在明一脸上,双手合十拜托说:“前辈我拜托你,这么冷的天你就将就一点吧,没有人会注意你的。”

    明一嘴唇哆哆嗦嗦的埋怨说:“这都要怪你,没事跑这么远的地方来,我说要开车你偏说要走着去。”

    “喝过酒怎么能开车啊,我们从这里坐地铁回家算了。”

    “这怎么行!你想让我明早跟人挤沙丁鱼一样的地铁吗?而且我这件大衣是敞风的,系起扣子会难看死。”明一把围巾围在脸上,坚持不系大衣的扣子。

    哲也翻了个白眼不管他了。

    “对了,你很喜欢今晚见过的千鹤小姐吧,喜欢的女人就要好好抓住,就算她有喜欢的人又有什么关系。”明一紧绷着脸说。

    “是个很洒脱的女孩子啊,我虽然欣赏她,但是并没有像喜欢女人一样喜欢她。我觉得我还是更喜欢单纯一点的人,这个女人太强势,我怕我会吃不消。”哲也无所谓的笑着说。

    “哼。”明一抬头看向青年冷酷的侧脸,酸酸的说:“不见得吧,如果你不喜欢她,怎么会大老远跑来这里喝酒?你这个人我了解,无趣的很,如果不特别你是不会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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