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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零:手书
    大汉嫣华 作者:柳寄江

    二二零:手书

    大汉嫣华 作者:柳寄江

    二二零:手书

    二二零:手书

    “孟大哥。”羌女芜蘅明亮的声音传来,“我给你们送饭来了。”

    张嫣独自一人坐卧在竹楼之上,听见少女的声音,心中好笑,推开手边的小窗,探出头来,道,“我大哥今日出门去了。”

    “这样啊。”芜蘅便明显的露出了失望的神色。踩着吱嘎吱嘎的楼梯上来,“淑君姐姐,我给你送饭来了。”提出篮中的清粥,声音无打采的。却在不一会儿之后又打起神,仰脸问道,“淑君姐姐,我看孟大哥和你长的并不太像,你们是亲兄妹么?”

    张嫣咳了一声,将手中匙子放在吹凉的粥碗当中,微笑道,“不是。——我夫君曾对大哥有恩,他受托送我回夫君身边。因为方便计事,才以兄妹相称。”

    不过短短几句话间,便见面前异族少女的面色随着变了几变,最后又恢复了最初天真淳朴的笑容,“真好。我本来以为孟大哥是喜欢淑君姐姐的。淑君姐姐生的这么美,我是一定比不上的。现在好了,淑君姐姐有自己的夫君,我也可以去追求孟大哥了。”声音清脆而热情。

    张嫣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顿时便觉得热腾腾的粥都没有了味道。

    说起来,英俊勇猛的男子,在游牧民族中的确多受欢迎。面前的芜蘅,年轻而明媚,虽然是羌族人,但也不失为一个好女孩,却偏偏喜欢上了不过几面之缘的孟观。而孟观虽然有着游侠热爱漂泊的血,骨子里却也对大汉家国甚为依恋,历来对夷族女子不假辞色。更何况……

    “芜蘅,”张嫣想了想,方轻轻道,

    “我大哥家中是有妻子的。”

    “我知道。”芜蘅的面色黯淡下来。却又在过了一会儿之后重展欢颜,“我从不奢望,他会为了我留下来啊。我只是想求一夕之欢,并且为他生一个孩子。淑君姐姐,你不知道,”她微微仰起蜜色的脸,笑容明朗,“孟大哥进我们寨子那天,身上只带了一柄剑。但洪岩寨最健壮的勇士都打不过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英雄。我们羌人素来最重英雄,孟大哥留下的孩子,日后一定会成长为最勇猛的武士。”

    她的脸颊在清晨的阳光下,闪过一丝狂热和虔诚的光芒,目光微转,转到张嫣衣裳下面,尚显得平坦的小腹,不由显出一分好奇和对生命的敬畏来,“淑君姐姐,我听阿妈说,你肚子里怀了个小宝宝,是真的么?”

    张嫣愣了愣,空闲的左手便不自禁的落在了腹部上,微微怔忡。

    “是啊。”

    “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

    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她手下的这个地方,已经孕育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仿佛,直到昨日为止,还是那个固执并且为爱情伤愁的少女,她一直以为,关于孕育子嗣这种事情,是一件离她还很遥远的事情。

    如今想来,才觉得,当时在云中城的时候,她与刘盈同止同息,多次燕好,少年夫妇,本就缺少经验,再加上匈奴围城攻战带来的压力与焦躁,避孕的事情便被共同忽略过去,此后燕好所带来的后续效应,也就在自然而然的情理之中了。

    到后来,云中城解围,她和刘盈失散。在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从匈奴奔波万里,一路行来,风餐露宿,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葵水已经许久没有如约而至,直到身体终于支撑不住倒在离大汉蜀郡只有一日之遥的地方,才知道,早在紫薇花开的八月,就有一个孩子,悄无声息的落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

    怎么会呢?

    直到现在,三天的时间已然过去。她依旧维持在一个怔忡的神状态,仿佛不能相信,她真的有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事实。

    这样太快捷,她还没有做好一个做母亲的心理准备。她还太年轻,过了中元元年的新年,才只有虚岁十七岁。而她和刘盈历经苦难,刚刚能够真正的在一起,便又被迫分开。她还没有来得及享受所有的属于恋人的甜蜜和以男女形式独处的时光,她还想更多的作为刘盈的妻子,而不是这么早的挑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和负担。

    这个孩子,来的让她措不及防,毫无准备。说到底,到现在为止,她也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可是,张嫣轻轻的抚住腹部,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轻笑。

    无论如何,这个孩子已经存在了。

    他已经在这里。

    他存在在自己的腹中,从紫薇花开的秋八月,到白雪蔼蔼的冬十一月,已经有了三个月的生命。

    也许,他的小小心脏已经开始孕育,在自己的身体里跳动。他已经生长出了自己的手足,正在轻轻的手舞足蹈。

    她清楚的认知到,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孩子。

    他是自己和刘盈共同的骨。在他小小的身体里,流淌着刘盈和自己的血脉,他会渐渐的在自己体内长大,直到瓜熟蒂落,分娩来到这个人世间。有着小小的眉眼,像自己,或者像刘盈。

    知道孩子存在的时候,她问羌人大者,“我的孩子,他……可有什么不好?”

    “你这是什么意思?”穿着传统羌人服饰,须发雪白的大者很是愤怒,“我们羌人自古说,每一个孩子,都是天神赐予我们的宝贝。天神赐予的宝贝,怎么会不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张嫣有点语无伦次,这个年少聪慧的女子,生平第一次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我……我这些日子以来,因为一些缘故,十分劳累,而且也本没有察觉这个孩子的存在,我担心,因为我的缘故,他会有些不好……,不,他才不会不好。”大片大片的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来,哽咽难言,转瞬间,便哭成了一个泪人儿,狼狈之极。

    古颇大者皱着眉,盯着这位年轻的母亲良久,方才叹了口气,慢慢道,“这个孩子很坚强,”

    “这简直是个奇迹。母亲的身体状况虚弱到这样的程度,孩子还是坚持着,没有出事,实在是了不起。可是,我的姑娘,你不能再这样子下去了。无论是母亲还是孩子,现在都已经濒临临界点了。你若是再劳累下去,只怕不管是你,还是你腹中的孩子,都会撑不住的。”

    “大者,”孟观听的变色,急急拜道,“麻烦你帮我这个妹子开一方药吧。”

    年逾古稀的羌医古颇是横山羌公认的长者,附近数十个山头的羌民,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找他看治,威望极高。只是开出来的药也很苦。在每日里煎药后残余下来的药渣中,经常能翻出一些不知名的虫子的尸首,孟观看着心疼,悄悄的劝道,“淑君,不如我们先入关吧。”

    “这儿离蜀郡,不过只有半日的路程。等到了蜀郡,我再给你请一位大夫来,好好的调理调理身体。等好些了再回长安。”

    张嫣仰首,将一大碗黑漆漆的药汁一口全部给饮了,放下来,皱了皱眉,方摇头道,“不要了。”

    “大哥,”她低头,瞧着自己衣裳下平缓尚未有半分隆起的腹部,声音平静,“我知道你的好意,只是,我不敢拿他冒险。”

    “而且,”她眯了眯眼睛,“蜀郡虽然好,但是不知道会有什么人探到那儿去,若是再那儿待上一个月半个月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还不如待在羌寨,起码安全一些。”

    “淑君?”孟观愕然,用一种惊异的眼光看着她。

    “很奇怪么?”张嫣轻轻的笑起来,“大哥,你不是权贵,所以不懂得权贵间的想法。对我而言,就算……舅舅是希望我回去的。长安城中的那些权贵侯爵却不一定。天子稳坐在未央中,如果我这个皇后出了事情,他们家的女儿便可以入,若生了一个皇子,他年继承帝位,那可真是一件诱人的事情。”

    她的声音轻缓且嘲讽,“为了如此大的利益,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人,做出点什么事情来呢?”

    “淑君,”孟观轻轻屈膝,蹲在女子面前,看着她憔悴但依然明艳的容颜,怜惜道,“你一定不喜欢那样的生活。”

    明明是大汉的女主人,却偏偏,在自己的家国之中,还要防备自己的臣民。怀了天子的子嗣,却不敢回汉土,反而选择在异域养身。

    “那又怎么样呢?”许是因为长时间的流浪,许是因为有了腹中的胎儿,张嫣忽然觉得非常委屈,“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我喜欢……”他。

    “淑君,”孟观伸手,轻轻拭去她面上的泪珠,承诺道,“你不要怕,我一定会将你平安送到他的身边。”

    泪滴尚挂在张嫣的脸上,她已经停止了哭泣,忽然道,“大哥,我如今被羁留在这羌寨之中,一时走不开,你替我给我舅舅送一封手书吧。”

    “手书?”

    “嗯。”张嫣点了点头,“当初我阿翁制得良纸上献,天子大悦之下,命信平侯府掌管一应造纸并贩卖之余。天下人大都知道信平侯府因此得到了大笔钱财,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凭借着迅速铺到全国郡县的纸肆,信平侯府建立了一个信息流通渠道。”

    张嫣将双手放在腹部,面上呈现出温柔的光芒,“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逃离匈奴,本当是立刻回长安,”回到他身边去,“却偏偏有了他,只得留在此地将养。只是怕他在长安担心我的安危,于是寄一点消息报个平安。”

    “好。”孟观立起身来,面上神情也冷静下来,“你写好了,我亲自帮你送到蜀郡去。”

    中元元年冬十一月,末。

    刘盈正在宣室殿浏览众臣奏折,忽听闻韩长骝匆匆进来,在他耳边急急禀道,“陛下,椒房殿的女长御解忧在殿外求见,一副很着急的样。”

    手中的紫霜毫笔顿了一顿,过了片刻,才传来刘盈轻轻的声音,“让她进来。”

    太阳已经升到中天,刘盈微微眯了眯眼睛,带着心中的一点点小小的惶惑,看着身着绛色服饰的女官急急的入殿,拜在殿下,“陛下,皇后娘娘有消息了。”从袖中捧出一卷帛书,声音带着一种无法掩饰的狂喜。

    ……

    也不知过了一刻,还是过了许久,刘盈才从虚脱的神状态中醒过神来,忙道,“快递上来。”

    手中的是一种百姓常用的缣帛,刘盈急急抖开,数行娟秀的隶书便在他面前展开来:

    一月,气聚。二月,水谷。

    三月驼云。

    四月裂帛。

    五月袷衣。

    六月莲灿。

    七月兰浆。

    八月诗禅。

    九月浮槎。

    十月女泽。

    十一月乘衣归。

    十二月风雪客。

    没有首尾的一段话,每一笔,是横的平,竖的直,在横的收尾处略一停顿,就会显出圆润的笔锋,是阿嫣书写的小习惯,带着从记忆里泛出来的胭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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