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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表侄?”顾小灯感觉得到关大鹅的臭脾气,默默挪开半步去看苏小鸢,觉得怪有趣的,“那你需要叫他小叔叔吗?”
    苏小鸢呃了一声,刮刮鼻子不好意思地应道:“我们亲缘也不是很近,进了书院,还是按着同窗的规矩来吧?”
    “哦哦。”
    顾小灯心想真是可惜,苏明雅那么年轻俊美的脸,要是让个半大少年脆生生地喊“叔叔叔叔”,不知道得有多好玩。
    想着想着就低头一直笑。
    这时关云霁忽然伸手,沉着脸拍打了右边少年的后脑勺,一举拍散了这臭小子的猥琐表情。
    他当然知道这傻叉玩意心里在淫想什么,毕竟是他那色鬼老爹的烂种。
    “这我庶弟,也十五,关云翔。”关云霁冷冷地盯着他,“见到前辈,态度该端正,进了书院,也该一心向正道,才不枉你娘使劲解数把你塞进顾家的私塾。”
    关云翔是怕着这个嫡长兄的,赶紧唯唯诺诺地向顾小灯低头行礼:“愚弟云翔,见过顾贤兄。”
    顾小灯回了几声招呼,觉得关云霁带俩新小弟要忙活,便挥挥手转身去锻炼其他的了。
    关云霁也扭头,他纯粹是被他爹耳提面命,本着一门同荣辱的心带带庶弟,苏小鸢是碰巧遇上的,本不想搭理,况且他又知道苏家是为了什么才弄出这么个人来的,见了人便膈应。
    但他庶弟见人长得好,猥猥琐琐地就发起了“亲哥公用”的活动,死活要拉苏小鸢一起逛书院。
    现在他又见到了顾小灯这个膈应起源,心里更要怄死。
    怄归怄,他又还是装作不在意地往顾小灯那头瞟几眼。
    “原来那位哥哥便是顾山卿表公子啊……”苏小鸢小声地感叹,“他长得好美啊,原来世上真有人能那么漂亮,我可真是长见识了。”
    “是好看,白白亮亮的。”关云翔附和着,又油嘴滑舌地觑苏小鸢,“但你也不差,等你十七岁时,你指不定比别人还漂亮。”
    苏小鸢害羞地摸摸后脑勺,一个劲摇头:“我哪能啊,我就是个乡巴佬……”
    关云霁心中阴阳怪气地想,顾小灯刚到顾家的时候,不也是个黑黢黢的干巴豆芽菜,小乡巴佬小田舍奴,也就是顾家能调教人,愣是能把他养成现在这样,年纪轻轻就黏住了姓苏的。
    但再黏也好几年了,现在苏家自己“补货”,弄出个自己人来分散苏明雅的注意,他关云霁从现在开始就跷着腿看好戏,等着顾小灯把自己作回尘埃里。
    他一边想又一边瞟过去,顾小灯转悠到了近一点的地方,手里耍着木刀,耍到一半,他把他窝在衣领里的一小缕发丝拨出来,指甲很粉,指节清晰漂亮,整个人挑不出一厘瑕疵。
    他的姿态又轻快得格格不入,轻快得分不清是纯粹快乐还是蓄意撩拨,每一个动作都像是在和世间的任一物件调情。
    这就是个多情滥情又会索要情的尤物。
    关云霁烦透了。
    今晚注定失眠。
    第29章
    顾小灯坚持着活动了一上午,停停做做,冒了几回淋漓汗,不时擦擦汗,关云霁他们何时走的他也没有注意到,休息的间隙里想着一些无关轻重的虚幻小事。
    过去的这几年里,顾小灯会不时地做些怪梦,梦见自己或是变成各种幼兽,比如兔子小狗;或是变成各种物件,比如一根糖葫芦,一盘没切好的整片酥肉。变来变去,无非就是在梦里被吃掉了。
    倘若梦见自己是物件那倒还好,那就不知痛楚,要是梦见自己是动物,势必会在模糊里感受到自己作为活物而被一点点撕咬吞吃的感觉。
    像昨夜梦见被一匹白狼啃噬,中途他想象得到自己的兔子皮肉在狼齿间嚼碎的触感,自己的兔子鲜血又是怎样滚烫地流淌进白狼的喉管之间。
    梦里是有些瘆人的。只不过顾小灯向来弃“暗”投“明”,梦魇另当别论,现世才是真实,经常一梦醒来就健忘地遗忘了梦里的阴暗。
    酣畅淋漓地锤炼到晌午时分,顾小灯满足地伸着懒腰,仔仔细细地给自己身上的各个穴位摁了几遍,自己治自己,感觉把身上的病气驱逐了大半。
    他高高兴兴地拍拍衣角回学子院去,只是穿过回廊时,隐约听见了微弱的啜泣,他皱皱眉便随着声音的来源悄悄走去了——他是习惯哒哒哒走路的,怎样像只耗子似的走路,还是顾瑾玉身体力行地示范给他看的。
    啜泣声的来源是长廊外的低矮花坛里,人影掩盖在了重重花草下,顾小灯挽起袖子轻飘飘地跳下长廊,春雨不大,他在地上摸了几块石头冒雨过去:“谁在花草里?”
    花坛里传出了动静,顾小灯掂了掂手里的石头,抬腿踩上花坛,踮脚一俯视,看到了不远处有三个人影,两个大的摁着个小的,为首的抬起头来,是张顾小灯熟悉的面孔。
    那人是也坐在第一排,但位置最靠右的武官之子,两年前才进的私塾,名叫岳逊志。他和顾小灯同岁,筋骨强健,乃是皇太女母族的亲人,其岳氏是近十年的后起之秀,虽然根基不稳,但皇太女逐渐掌权之后,整个岳氏都跟着水涨船高。
    顾小灯起初对他印象尚可,不为别的,这岳逊志和葛东晨交情不错,顾小灯实属“晨屋及乌”,以为这姓岳的和葛东晨类似,都是爽朗快阔、没什么架子的率直武人……即便顾瑾玉起初提醒过他这货不是好货,他也觉得应当不是多坏的人。
    结果岳逊志进私塾的一个多月后,在某天旬假蓄意偷袭了他。
    这厮力气不小,顾小灯真挣扎起来也横冲直撞,不慎之下,顾小灯摔了个囫囵,左小臂磕在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上,血很快染红了素白的学子服。
    当时伤口不大但略有些深,顾小灯花了好一阵子才完全愈合,这岳逊志也受了惩戒,手臂都被人打折了,但依然能吊着手继续待在私塾。
    再后来,顾小灯听闻了岳逊志的一些八卦私事,着实刷新了他对人的认知,从此对此人绕道而走。也正是因为这混蛋玩意,他愈发凛然地感受到了当初欺凌他的人存的是什么脏心思。
    眼下看见岳逊志,顾小灯直觉不好,料想这死变态肯定是在欺负人,抬腿就走进了花坛:“我听见哭声了,是谁在哭?”
    岳逊志看着他出神,还没反应过来似的,底下倒是冒出一把不成调的稚嫩哭腔:“是我!苏小鸢!”
    顾小灯听了便倒抽一口冷气,动动脚尖,箭步上前去迅猛地给了岳逊志一脚。
    岳逊志不设防地被踹歪,身边的同伴大抵并不十分乐意参与这等龌龊欺凌,顺势赶紧也松了手,甚至因为害怕被顾小灯向苏明雅告状,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是“被逼”的。
    苏小鸢便像只豹子似地掀开花草窜起来,闪电似地跑到了顾小灯身后,边大哭边大声控诉:“他扒我衣服!还顶、顶我大腿!”
    岳逊志拍着肩膀要爬起来,顾小灯气得牙根痒痒,眼疾手快地上前用力再踹,一靴子花泥落叶,直接招呼在了岳逊志那张俊秀的脸上:“你这混账羔子!”
    岳逊志被迎面踹了一脚,差点后仰着倒进了花草里,却带着一脸泥嗤笑,看起来竟是心情不错:“顾山卿,好久不见啊,你就是这么和同窗打招呼的吗?不错,够带劲,我不讨厌。”
    顾小灯一听这货的笑声就觉脊背发麻,转身抓住苏小鸢就要撤,岂料身后的岳逊志丝毫没有一点贵公子的架势,直接撑着花泥爬过来抓住他一只脚,攥的力气极大。
    “顾山卿,我把话撂这了,你最好祈祷那边能一直保你……”
    顾小灯才不管他说的什么鬼话,抬起另一脚啊哒一声又给他那张臭脸一踹,随即马上拉扯着苏小鸢狂奔:“跑跑跑!他是个死变态!”
    身后岳逊志的笑声却阴魂不散似的盘旋在他们头顶:“你们两个都祈祷着吧,最好永远有人罩着,否则我迟早至少玩坏一个。”
    顾小灯汗毛直立,头也不回地带着人跑,幸好苏小鸢属兔子似的,没软了腿脚,啊啊乱叫地跟着他飞奔。
    顾小灯一口气带着人跑回了自己的屋舍,不一会儿苏小鸢缓过神来,擦着眼泪不住向他道谢:“顾贤兄,谢谢你,谢谢你,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现在不知道什么样了!”
    顾小灯看他这狼狈模样,简直就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嗳了一声便摸摸他的头:“那家伙是个王八蛋,有权有势有大人,惹不起就躲好了,以后见到他赶紧脚底抹油。”
    苏小鸢鹌鹑似地猛点头,奉恩拿着毛巾来给他擦身上沾到的泥叶,他便迭声道谢。
    顾小灯歪着脑袋看了他一会,有些纳闷:“你真是苏家的人吗?你似乎不太像啊。”
    苏小鸢涨红了脸,捧着手里的杯子楚楚可怜地看着他,结结巴巴地把自己的身份说了个干净。一句话概括,便是苏家庄园里的一个远亲,主家见他资质不错,四年前就调他到主家去教养,今年送进广泽书院来读个一年,学成便可回苏家另做他用。
    顾小灯好奇地打量了他半晌:“你在学堂的位置不会是最后一排吧?”
    苏小鸢点点头,不时对着他的脸瞧:“是的!就在顾贤兄你左边。”
    顾小灯摸摸下巴,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了:“听你这么说,你的处境和我以前很像。我最开始的时候也是被人欺负,直到跑去找你小叔叔帮忙才好了一些。所以你进书院来,去见过你那小叔叔了吗?他昨天就回到竹院了,会在这边住三天的。”
    “没有。”苏小鸢胆怯了起来,“在主家的时候远远见过他一次,他气场很强,很难以靠近的样子。”
    “有吗?”顾小灯纳闷,心想他那位病美人在权贵子弟当中,可是待人最顶顶温柔的了。
    苏小鸢笃定地点头,茫然又害怕地问他:“像刚才那样的坏人,学院里还有吗?”
    “有的。”顾小灯又拍拍他脑瓜子,想了一圈学堂里的人,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他,需要警戒的事情也说得明白,望他多点警觉性。
    反正别像他,至今仍然不知道当年在烛梦楼轻薄他的两个死变态是谁。
    苏小鸢认真地听着他说话,攥着俩小拳头,有些不知所措的茫然,也有一份初生牛犊的倔强。
    顾小灯揉揉后颈,看着他笑起来:“你不用怕,既然你就坐我左边,我留个心眼看着你,你可以先和我做朋友,要是有人想欺负你,我好说歹说能给你挡挡。”
    苏小鸢红着眼圈和小脸,瞅了他半天,又磕磕巴巴地谢起他来:“您真是人美心善,对不起,我原先还对顾贤兄你有几分偏见,我真是……真是该死啊!”
    顾小灯不住笑,用脚指头想也能猜得到苏小鸢口中的偏见是从哪来的,他也不想问外人口中的他的形象,大手一挥直接让苏小鸢午饭在他这里吃。
    正巧他犯交友瘾了,处个小朋友是件开心的事。
    今天捡到个小可怜,就像捡到了翻版的过去的自己,善待自己是必须的。
    苏小鸢起初还有些拘谨,架不住顾小灯话痨,吃完饭很快打消了芥蒂,挪着凳子凑到他身边去,一边他讲话,一边不住看他。
    看着看着竟然流口水了。
    顾小灯还以为他生病了,认真地把了他的脉象,最后确诊是花痴病。
    他还诧异地摸摸自己的脸:“你的审美是我这一类的吗?其实书院里还有好些长得顶顶好看的。”
    “这、这,您漂亮得很客观的,我觉得再见不到第二个让我流口水的了。”苏小鸢耳朵通红地擦擦下巴,赶忙转了话题,“您会医术吗?”
    “会啊,叫我山卿哥或者小灯哥就可以了。”顾小灯开心又自得地笑起来,心道再过不久,他便能治好人生中最重要的病人之一了。
    而此时,顾小灯心里记挂着的那位病美人正在竹院安静地独坐。
    苏明雅听着仆从汇报的今日新事,右手轻转着左手上的佛珠和花钱,对岳逊志不太在意,只是语气平静地问:“他见到苏小鸢,没有任何芥蒂么?”
    仆从知道这位主子是什么意思。
    无非就是希望顾山卿给点反应,比如拈酸吃醋,比如大发雷霆,最终结果是主动噔噔噔跑到竹院来,撒气也好,撒娇更好,总之是继续匍匐在他脚下,好令他得以俯视他的美丽,继续赏玩他的身体性灵。
    但是……
    仆从只能小心翼翼地应答:“以山卿公子的脑子,见了苏小鸢之后,大概什么也不会联想到。您若是不点拨,他也许什么都不明白。”
    苏明雅轻笑:“他通透得很,揣着明白,无视而已。”
    仆从心里叫苦,知道这反应是又生气了。
    自去年开始,这位大少爷便开始不时动气,一来是因着他身体日渐好转,苏家逐渐对他委以重任而带来的压力;二来,他大约是接受不了,或者不肯接受,自己能被个下等人的一喜一怒而牵动心神,以至于牵动到罔顾其他一切的事实。
    毕竟他最初不过是拿他当个物件赏玩,或为斗气,或为报复。
    怎能发展成现在这般模样,为个物件,辗转反侧足足一个月。
    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
    傍晚时分,顾小灯送走苏小鸢,把他送回了屋舍,记住了两人两屋之间的距离。等他轻快地回来之时,就看见自己屋门前站了一个英俊的小青年。
    小青年站在屋檐下,仰着脸看从飞檐间垂落下来的水珠,无意识地微微皱着眉,一脸想藏但是藏不住的苦恼。
    毕竟他那双独特眼睛一沾了水便容易变绿。
    顾小灯有一阵子没见到他了,便撑着伞三步并两步地上前去。
    “东晨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有空过来?”
    葛东晨睫毛一动,低头看过来,脸上便慢慢浮现了笑意。
    四年前顾小灯刚跟苏明雅“当朋友”的那段时间,葛东晨对他有过一阵子的怄气,不过没多久,他就又像从前一样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