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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91节
    “好,我跟吕元仁说下,明天正常签约就行,其他的我们处理。”欧阳杰说完,挂断了电话。
    方轶放下电话后嘀咕道:“姑爷坑老丈人的钱,这两小子可以啊!”
    次日一早,毛万钢在女婿吕元仁的陪同下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方轶让律师助理准备了委托文件,并协助毛万钢办了委托手续,缴纳了律师费。当然二十万奖励不可能写在协议内,只是双方的口头约定。
    毛万钢与方轶又聊了近一个小时后,才离开律所。
    这一次伍庆辉全程参与,其实他也没干什么,方轶也不敢让他干什么,主要是怕他业务不熟练,给当事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毛家的豪宅内,毛万钢迈步走进门,媳妇迎面走了过来,两只眼哭的跟桃似的:“咋样?”
    “我见过方律师了,聊了下案子的情况,方律师挺专业的,他说有希望,可以做最轻辩护,试试。”毛万钢脱下外套,坐在沙发上,掏出烟点了一支。
    “试试?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能试吗?咱给了钱,你得保证赢才行。”媳妇急赤白脸的说道。
    “你要是不懂就别逼逼,老娘们家头发长见识短,你懂个屁!
    之前的律师在酒桌上倒是给我保证了,结果怎么样,小文还不是被判了死刑,这跟做生意不一样。我感觉这位方律师挺稳当的,他既然说有希望,肯定是有点把握。
    方律师说这一两天会去法院阅卷,然后去会见咱们儿子。到时候会再约我见面,谈最后的辩护方案。”毛万钢不耐烦的说道。
    “我让保姆在网上查了下你今天见的方律师,确实挺有名的,擅长打刑事官司,吕元仁没骗咱们,就是……”媳妇擦了擦眼泪说道。
    “嗯,昨天晚上我就查过了,该做的都做了,现在只能听天有命了。”毛万钢叹了口气,靠在了沙发上,悄无声息的流出了老泪。
    在阅卷后二天,方轶去会见了毛得文,随后很快接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省高院将于一周后公开审理毛得文的案子。
    接到通知的次日,方轶再次去看守所见了毛得文,毛得文脸色发黄,一脸的憔悴。
    “方律师,我上次说的句句都是实话,您救救我,一定要救救我,我让我爸给您加钱。”毛得文精神上已经崩溃了。
    一个被法院判了死刑的人,等待二审的审判,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恐怕只有毛得文自己才知道。他有点熬不住了。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全力帮你辩护,但是首先你要冷静,到了法庭上要想好再说。我会为你做罪轻辩护。”方轶规劝道。
    “嗯。”毛得文不断的点着头。
    “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去交警队偷车?你家也不差钱啊!你想起来没有?”方轶看着眼前这位毛大少,心中所想与吕元仁一样,这家伙不是疯子就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真不知道,当时脑袋一热就去了。结果就出事了。我真没想杀人。”毛得文眼圈里充满了泪水,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吓得。
    方轶走出看守所后,毛万钢步履蹒跚的走了过来,五十多岁的人,这段时间被折腾的看起来像是七八十岁,脸上残存的霸气,已经被担忧和愁容掩盖。
    “怎么样?”毛万钢问道。
    “我已经跟他说了辩护方案……”方轶不想再让眼前这位老人受打击,所以并没有告诉他毛得文的精神崩了。
    开庭当日,毛万钢和吕元仁坐在旁听席上,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毛万钢一定要亲耳听到,他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
    伍庆辉也坐在旁听席上,这个案子的被告人他听说一审时被判的是死刑,所以也想看看方轶如何辩护,能不能赢,增加点吹牛逼的资本。
    二审的合议庭由三位男法官组成,审判长是刑庭庭长,方轶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时见过他。这位庭长属于典型的学者型法官,理论水平很高。
    坐在方轶对面公诉席上的两位男检察员,从头顶的头发看,岁数都不小,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感觉。
    “下面由上诉人毛得文先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当审判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底气十足的说道。
    第624章 公共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我不是故意的,我去交警队是为了偷我的车,不是为了杀人,一审法院判我死刑我不服……”毛得文神经质一般的不停叫嚷着,最后在审判长的呵斥和法警的“帮助”下,他才安静下来。
    “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说完看向辩护席。
    “……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上诉人不构成抢劫罪。上诉人偷偷进入交警队,准备开走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车辆,其不具有抢劫的目的,也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其不构成抢劫罪,其行为也不属于盗窃,在此过程中上诉人使用暴力致人伤亡,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上诉人的行为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恳请法院对上诉人从宽处罚。完毕。”方轶说道。
    接下来的询问环节检察员和方轶分别对上诉人进行了发问,但是由于上诉人已经崩溃,逻辑混乱,将一些案件的基本事实回答的七零八落。大部分时候发问的人和被问的人完全不在一个频率上,很难受。
    此后进行了举证质证,因为三方均没有新证据提交,所以程序推进的很快……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上诉人毛得文进行自行辩护。”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说道。
    毛得文的自行辩护还是那么飘逸,那么的癫狂,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往外狂飙,他恨不得抱着审判长的大腿,甩一顿大鼻涕,求他老人家放自己一马。
    在审判长和法警的“帮助”下,毛得文在抽泣中终于停止了毫无逻辑的发言。
    “上诉人毛得文的辩护人发言。”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毛得文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去交警队大院秘密开走被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查扣的,所有权属于毛得文的奔驰车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亡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原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毛得文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构成盗窃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毛得文从交警队大院内将自己已被查扣的奔驰车秘密开走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第一,毛得文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毛得文的奔驰车被查扣的原因为:其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奔驰车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需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规定。
    但根据《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第九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暂扣车辆后,除决定依法没收的车辆外,应当归还本人或相关单位。
    根据上述规定,‘暂扣车辆’只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在短时间内对违规或者事故车辆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没收或收缴。
    在暂扣车辆未被做出处理决定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被暂扣的车辆只负有保管的责任,不享有其他任何权利,车辆的所有权仍应属于车辆的所有权人。所以,毛得文的奔驰车被查扣后,该车的所有权仍属于毛得文本人。
    第二,上诉人毛得文在交警队院内只是秘密取走了自己的奔驰车,并未盗取或者毁损其他任何公私财产。因此,毛得文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毛得文在秘密开走自己被扣奔驰车过程中致人死亡的行为,不应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因为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前提是上诉人必须已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犯罪行为。
    本案中,从始至终毛得文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未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其行为也就不存在转化为抢劫的可能。
    二、根据在案证据显示,案发当晚毛得文进入交警队院内,没有携带任何凶器。其进入现场后取出奔驰车备用钥匙准备将车开走,因此,毛得文的目的是开走自己被查扣的车辆。
    上诉人在准备秘密开走奔驰车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并制止,是上诉人没有预料到的。为尽快开走自己被查扣的奔驰车,毛得文虽对值班人员使用了暴力,但从上诉人的主观上看,其真实意图在于排除被害人妨碍自己秘密开走奔驰车。
    上诉人毛得文不具有杀人动机,也没有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故意,但毛得文对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伤害被害人的后果是明知的。因此,毛得文在秘密开走自己被查扣的奔驰车过程中,致人伤亡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鉴于上诉人毛得文系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在归案后如实交代,其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辩护人恳请高院依法改判,建议对上诉人处以无期徒刑。完毕!”方轶发表完辩护意见后,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毛得文,后者依旧在抽泣。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请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完毕。”检察员说道。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说完看向公诉人席。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主要发表以下观点:
    根据《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本案涉及的奔驰车系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的车辆,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国家机关管理的私人财产,应以公共财产论。
    上诉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窃取被查扣的奔驰车属于盗窃公共财产,因此上诉人的行为应以盗窃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定罪处罚。
    综上,我们认为,上诉人在窃取奔驰车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完毕。”检察员抑扬顿挫的回应了方轶的意见。
    第625章 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说道。
    “针对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虽然《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但该条规定的基本含意是:当私人所有的财产交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时,以公共财产对待。但该条规定并未改变被国家机关管理的财产的所有权。
    换句话说,尽管私人财产在被国家机关管理时以公共财产对待,但所有权仍属于原所有权人。
    本案中,毛得文对于其被公安机关查扣的奔驰车,仍然具有所有权。交通管理机关查扣车辆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车辆的所有权。
    案发当晚,毛得文潜入交警队院内,主观上是想取回其被公安机关查扣的奔驰车,该奔驰车一直登记在上诉人名下,是其合法财产,上诉人的行为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
    综上,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更不存在转化为抢劫罪的可能。”方轶回应道。
    ……
    吕元仁和毛万钢坐在旁听席上,仔细听着。毛万钢的心从开庭一直揪着,直到庭审结束都没有放下,这是他儿子最后的机会,如果这次机会错过了。虽然还有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但方轶曾经告诉过他,到了死刑复核之时改判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运气的成分要更高一些。
    毛万钢知道方轶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对后面的死刑复核根本不抱希望。
    短暂的休庭后,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再次走进了法庭。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上诉人毛得文为盗窃所有权属于其但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的机动车辆时,使用暴力伤害他人致死,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惩处。
    原审判决审判程序合法,但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部分成立,予以采纳……
    判决如下:一、维持市中院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市中院刑事判决第(一)项;三、上诉人毛得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宣判后,旁听席上的毛万钢愣住了,仿佛被冻住了一般,他的眼睛眨了又眨,随后伸手拧了一把大腿,不疼,一点知觉没有。
    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女婿吕元仁,只见后者五官挪移,低声道:“爸,您先把手松开行不!疼!真疼!”
    吕元仁和毛万钢眼睁睁的看着两名法警架着腿已经软的走不了路,浑身发颤的毛得文出了法庭。
    旁听席上的伍庆辉惊讶的看着法庭内的一幕幕场景,嘀咕道:“窝草,这就判了,死缓!”
    伍庆辉发现,坐在现场旁听刑事审判与看刑事案例,那感觉真不一样,这就跟现场看演唱会和在家里看演唱会盗版光盘差不多,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太震撼了!
    下午快下班时,欧阳杰给方轶打来了电话,告诉他毛万钢要请他和小助理伍庆辉吃饭,感谢他们为毛得文做的工作。
    放下电话后,方轶来到门口把伍庆辉叫进了办公室。
    “今天晚上当事人请客,你跟我去一趟。”方轶微笑道。
    “那个当事人?是今天被判死缓那个吗?”伍庆辉疑惑的看向方轶。
    “对,人家点名要你跟我一起去,要感谢咱们做的工作。”方轶点头道。
    “那个,我就是一个打酱油的,什么都没做。那什么……,下班我要找周律师学法条,年轻人嘛,我觉得还是要以学习为重……”伍庆辉大言不惭的说道。
    伍庆辉的话直接把方轶逗乐了,这话要是从其他律师助理口中说出来,方轶肯定会给他点赞,但是眼前的这位公子哥说出这话,总给方轶一种违和感。因为方轶明白,他说这话不是为了学习,是为了泡妞。
    “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方轶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