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纵第一喜欢的姿势,是女上位。他喜欢看叶雾初从主动到沉沦,最后懒洋洋地趴在他的胸前,叫他的名字。
第二喜欢的姿势,是后入。
看不到脸,只能通过她身体拱起的弧度,猜测她快不快乐。
叶雾初的蝴蝶骨很漂亮,完全显现,像真的蝴蝶翅膀。
一下顶入最深处,蝶翼再怎么扑腾,也逃不出他的掌心。
在叶雾初还是“叶家大小姐”时,她清高、不爱与人交往、沉默寡言。
旁人顾及着叶家的权势,再不忿,总得演出一副谦卑模样,说叶大小姐非池中物,和李家二公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叶雾初不是“叶家大小姐”了,他们褪下虚伪的外壳,说她装、假清高,只是看着不好接近,背地指不定多骚。轻佻的目光不加掩饰,看着人反胃。
李纵不喜欢听人议论她,无论好的坏的,坏得更听不得。
十七岁,高二。
于是打架。道理讲不动,干脆用拳头。
李纵的身体发育得好,身材高大、拳头有力。揍起人来得心应手。那些背地说她的人打不过他、弄不掉他。
除了架打得狠,李纵还有个出色的哥哥。
李遂是李家长子,长他八岁,很早接手家业,把要死不活的李氏集团盘成旁人高攀不起的模样。
是人是狗,都得尊称他一声“李先生”。
李是大姓,在B市受人尊敬的李家,只有李遂在的那个李家。
李遂跟李纵关系不错。
——从小李纵就没表现得对商业啊金融啊感兴趣,他满脑子隔壁家的“初初”,从小黏着她,幼儿园黏到高中。
对嫡长子构不成威胁,他是躺平的、被家里宠坏的少爷。
胸大无志。
秦臻说错了一点,不太严格意义上,李纵和叶雾初从幼儿园开始,就一直待在一起。
那个时候,叶雾初在他隔壁班。离同班同学,差点距离。
在李纵想不起来的记忆里,家里的大人老是叨叨——他从小等她下课,哪怕她提前被叶家的大人接回去了,他还要等。
隔壁的叶家,只生一个女儿。生她时,叶夫人大出血,九死一生,再无生育能力。
六七岁时,有大人开玩笑——让李纵和初初订个娃娃亲,反正李家也不归李纵管,入赘过去正好,过年还不用考虑去谁家,就在隔壁,近的很嘞。
大人们笑作一团,都当玩笑,笑过就过。
只有李纵当了真,那段时间他做梦都在长大。对小小的他而言,结了婚就能在一起,他也不用担心叶雾初不跟他一起回家。
叶兮兮被领回家那段时间,叶雾初离家出走了两次。
两次、最后都是李纵先找到她。
有一次还淋了雨,在医院住了一周。
李遂给他签字,看他的眼光像看傻逼,“哄人还把自己哄住院,没出息。”
真假千金闹得很大,是人是狗都在议论。
也有人猜,叶家大小姐换人,也不影响他们和李家的联姻。于是将错就错,李纵跟正牌的叶兮兮联姻。
——李遂的婚姻就是联姻,利益交换。
“哥。”
李纵很少这样叫李遂,那天却破天荒地叫了好几声“哥”。
高二高叁那段时间,总觉得要弄出点什么大动静,体现自己帅。现在回想,幼稚得要命。
“我不联姻。”
李遂:“傻逼。”
李纵:?
“就这狗样子还要联姻,我这么多年白混了。”李遂说。
“可别人老说,我要跟叶兮兮——”
“你不能左右傻逼的想法。”
李纵:“……”
在继承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能跟他沟通的人和傻逼。
李遂劝他,“再考虑考虑,你现在还小。见过的人多了,说不定又有另外的想法。”
×
“乖乖。”
后入式,肏得很深。
李纵环着叶雾初的腰,以跪姿推进。
他像一只护食的狗,叼着好不容易抢来的珍馐,舍不得吞掉,不停地舔,品尝味道。
“好香啊,宝宝。”
李纵深深地在她颈侧嗅了一口,“明明用一样的沐浴露,怎么你闻起来,那么香呢?”
“……不知道。”
他轻笑,又亲了一口。
忘了在哪看到,能闻到对方更深层次的味道,说明他基因选择了她。
与温顺的声音不同,李纵疯了似地在她体内撞击,肉棒无情地刮过甬道的肉褶。
身体的紧密接触,免不了发出声音,肉体因碰撞啪啪作响。
看不见,叶雾初隐约感知,屁股被他撞红了。
眼角挂着一颗泪,她咬着被角想……是不能轻易把“肾虚”挂在嘴上。
他没虚,她快虚了……
“李纵……”
“叫哥哥。”
所有的称呼中,李纵最喜欢她叫他“老公”,其次是“哥哥”。
初中之前,她被家里哄着叫他“哥哥”,那时还很乖,不会对大人的要求说“不”。
小姑娘的声音乖巧软糯。每次听到,某种令人牙酸的酥麻感,会从骨头缝里冒出,向四肢百骸延展。
“……哥哥。”
快感不似浪潮,像是坠入深海一般,每次进出,都有四面八方涌来的电流,刺激着叶雾初的大脑。
“别、哥哥……太、太快了……慢、慢点儿……”
单纯的活塞运动让人腻味,李纵改咬为舔,从耳廓向下,耳廓、耳蜗、耳垂。
舔还不够,他含住她耳朵的软肉,舌尖来回摩挲,唇瓣缠绵地含着,比接吻更暧昧。
下身也不停歇,放缓了速度抽插。交合的部分,细密的泡沫浮了一层,像牛乳冲泡之后,抹不开的那一层沫。
“乖乖。”
穴肉已经记住了他的轮廓。每一回都恋恋不舍地吮吸着柱身,仿佛下面也长了一张小嘴。
湿热紧窄。
“我爱你。”
李纵吻着她的耳朵。
只有跟她做爱的时候,他才能粗糙地感知,活着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一块拼图,而她是完全契合他的那一块。不止性格,身体,甚至是灵魂,都紧密相吸。缺了对方,再不完整。
如李遂所说,十七岁的他见识的人太少。以至于把同他一起长大的情感,粗糙地归结为喜欢。
十七岁之后,入了时尚圈之后。他见识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恍然大悟。
——他对叶雾初的感情,不只是单纯的喜欢。
工作很忙,跟人打交道很烦。
睡不着的时候,他总会挤出时间,自虐一般地躲在厕所,咬着手掌,假装是她在控制他、在安抚他。
每次都一样,闭上眼睛想着她的脸、亦或是看着相册里她的照片,他才能疏解。
不止是性欲。
叶雾初不在的时候,李纵手不离烟,他瘾不大,不抽总会想她——想她的脸,想她会不会在他看不见的时间里,叫着他的名字自慰?
……或许这是爱?李纵想不明白,干脆不想。
这么多年的感情堆积,纠缠不清,早就分不清该用什么辞藻来形容了。
李纵时常在床上说“我爱你”。
这是绝对安全的场合,她不会纠结这叁个字有几分真心,甚至兴致高涨时,也会同样的叁个字哄他。
“我爱你,叶雾初。”
细腰被他撞得拱了起来,形成一个弧形。
李纵进攻的势头更猛。
腰动得越来越快,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撞进去。
小腹顶出了一层模糊的鸡巴轮廓。
“我爱你,叶雾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