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明媚俏皮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那个贼竟是西城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僮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
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那么做。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伊斯法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伊斯法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轩风,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他的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贝姆特专门厨娘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笑道:“勤俭节约,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麦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我还没经历过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感受,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打趣道:“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她眉眼含笑的样子让贝姆特脸上浮起红晕。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
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伊斯法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越来越局促。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哇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这里很多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喜欢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
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成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
贝姆特小声道:“你别再叫我名字了,叫我首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轩风瞪眼:“才不要!我又不是你的部下!”
“那你叫我老板好了。”
“你哪里像老板啊!?”
那边已就座的佣兵们高声道:“大姐头!待会儿再跟首领打情骂俏,我们快饿扁了!”轩风一瞬间涌起叫贝姆特老板的冲动。
幸好这时躲在暗处偷看两人的其他伙夫奔出来,帮轩风分担了工作,门口也陆陆续续涌进更多的人,几位佣兵团长也在其中,偌大的食堂很快热闹起来。
“早,外公,莱拉姐姐,达留恩,费路迪亚,费路迪尔。”
不等五人就座,轩风就利落地端来早点,笑靥如花地摆在桌上。铁甲佣兵团长和金雀花佣兵团长回以长辈的温厚笑容,三个青年精神地道早。
但瞄了眼托盘,炎狼佣兵团长达留恩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凯渥鲁夫老爹和莱拉的菜色跟我们三个差这么多!?”白凤和黑龙两名佣兵团长也不满地附和。
“呵呵,谁叫他们是我的干外公和老师呢。”轩风毫不愧疚地笑道,视厚此薄彼和拍马屁为天经地义的行为。凯渥鲁夫笑得合不拢嘴。莱拉扯开一抹阴险的笑。
“好过份……”三人哀怨不已。轩风俏皮地吐吐舌,加了几块熏肉给他们,才哄得三人破啼为笑。
“大姐头!面包!”好几个方向同时响起催命的要饭声,少女只得火烧屁股地赶过去。五个佣兵团长不舍地目送她。
把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的贝姆特知道:麻烦来了。但出乎他意料,第一个开炮的竟是一向最沉稳公正的老佣兵凯渥鲁夫,看来他已经彻底被轩风一声声甜甜的“外公”融化了。
“首领,给轩风换个工作吧,做厨役对她委实太辛苦了。”
“是啊是啊!你看她端着那么大口汤锅的样子,干脆让她只负责烧菜!”双胞胎异口同声。莱拉点头赞同:“嗯,而且她还要练习剑术,的确应该给她减轻点负担。”
达留恩皱眉道:“什么减轻负担,根本就不该让她工作!她是大姐头耶!首领,你也真是的,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干活,还是那么重的粗活!你是不是想累死她?”
“轩风不是我的女人。”说这句话时,不知为何,贝姆特心里有些遗憾。
闻言,心中有愧的莱拉低下头。其他四人瞪起眼,一脸死也不相信的表情。贝姆特叹了口长气,知道自己是跳进迪诺河也洗不清了。可是真搞不懂,他和那个少女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不过直呼对方的名字而已,为何部下们就一口咬定他们有暧昧?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搜寻谣言的另一主角,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她。轩风正轮流为一桌的佣兵舀汤。
“大姐头,我不要芋头!”好几人纷纷嚷。
“好好。”轩风不厌其烦地捞走他们碗里的芋艿,再去别桌加汤。
贝姆特呆了好半晌,低头瞧自己碗里堆成小山的芋艿,直觉反应是差别待遇!过了会儿,他若有所悟,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忙碌的身影,一股淡淡的异样情绪贯穿他的心口。
“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减轻她的工作量。”
青年端起碗喝汤。余人大喜,随即不解:“为什么要过段时间?”
“因为本人现在不愿意。”确切的说,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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