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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囚仙》,林霁尘的小徒弟是书里的主角万人迷总受。
    书中,他的小徒弟生得花容月貌、冰肌玉骨,是位倾城绝世的大美人,喜好穿白衣,手持一把欺霜剑,气质清冷高贵,仙门中人人爱慕,求而不得,得了他这个霁尘剑仙的亲传徒弟名号,号称小剑仙。
    在一次下山除做任务的时候,小剑仙不幸被邪魔修盯上,被种上了一种极为阴险恶毒的Y蛊,破了一身功法,随后便是被攻一攻二攻三攻四轮番欺负的剧情。
    林霁尘面无表情地翻着书,四周气压越发的低,空气都结了霜。
    尤其是当他看到书里的某个攻抱着他的小徒弟在他牌位前寻找刺激,假扮师徒paly,还弄脏了他本尊的牌位时,向来波澜不惊的他终于忍不住扯了扯眼皮。
    这种恶俗的桥段,真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么?
    小金书没吭声,直男终归是没见过世面,这有啥想不出来的,这才哪儿到哪儿,往后翻翻,比这玩得花的花样还多着呢。
    林霁尘又忍着看了几章,眉头也越皱越深,花样的确多,不是十年老司机恐怕都写不出这么会玩的内容。
    当他看到小徒弟终于摆脱了蛊虫的控制,誓要杀掉欺辱过他的人时,皱着许久的眉才终于舒展开来。
    这小子还算有点男儿血性,士可杀不可辱。
    翻到下一章,师尊嘴角微微抽搐,为什么他的小徒弟刚脱离魔窟,又进了贼窝?刚从一个男人手上逃出,转身又掉进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金色小书:嘿嘿,这不是为了再加一个攻么。这个攻呼声挺高的,魔尊攻,本来是仙门天才剑仙,最后为了受发疯成魔!
    林霁尘硬着头皮快速翻了几章,后面几乎全是这么个剧情,剪不断理还乱,看得他头皮发麻。
    师尊看不下去了,合上了小黄书,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淦这是报复社会的小金文吧?
    他这个小徒弟是得罪了天道么?这么惨?被一个虐还不够,被书里的几个渣渣虐来虐去,看得他牙疼。
    小金书捂脸,稍稍有些羞耻地说道:其实我的热度还是很高的,可能大家应该都挺爱看这样的,先虐受再虐攻,还有万人迷火葬场什么的最香了。剧情不够船戏来凑,而且我肉香,绝对不是注水猪肉!
    林霁尘听得直蹙眉:我不爱看。
    小金书:你是直男,你当然不爱看,你要喜欢看就怪了。
    林霁尘合上书,记得自己年轻时也喜欢看网文,甚至在他最开始穿越过来时以为自己拿着的是龙傲天的剧本。
    师尊修行道路畅通无阻,几百年来基本没遇到过什么坎坷,就算遇到再强大的敌人,也扛不住他哐哐几剑,简直就是牛哔plus基本上也和龙傲天差不多了。
    脑海中浮现出记忆里小徒弟那张乖巧纯良的脸,想他龙傲天一世,没想到他唯一的传承者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初春,积雪融化。
    冰凉的溪水沿着黢黑的石头滑落,形成一方小瀑布,在峰底汇成了深水潭,潭边老毛桃树上花骨朵刚带了点娇艳的粉,嫩绿的草冒出了个头,正是春寒料峭。
    躲在水草里的小青鱼在寒凉的水中冒了一串咕噜,一只野鸭似有察觉,脱离野鸭群向溪边游过来。
    这时,水中一双细白的手忽然伸出,猛地抓住了野鸭,野鸭察觉到危险,扑腾着灰色的翅膀想要逃脱,为时已晚。
    一道瘦削的身影从水中窜出来,是个漂亮的少年。
    少年湿漉漉的长发垂在耳侧,被水泡过的皮肤白得晃眼,五官还未张开,有几分雌雄莫变,水珠儿顺着少年精致的眉眼往下滚落,掉进溪水里立刻没了踪影。
    他抱着野鸭上岸,薄薄的唇瓣冻得发乌。
    岸边蹲着一个胖子,那胖子满脸不耐烦,骂咧道:真是蠢笨如猪,抓了这么久才抓住一只,你少爷我都快饿死了,快去给我烤上。
    别以为你被那什么劳什子师尊收了徒弟,就不是我刘家的人了,你这贱狗,一辈子是我刘家的狗,别忘了你娘还吃着我刘家的饭。
    富家少爷千里迢迢去参加仙门入门选拔,谁知少爷资质平平,留在仙门只能做个外门弟子,而他身边的小仆从却是资质不凡,误打误撞被仙门里的仙人收做入室弟子,少爷心里都要怄死了。
    刘富愤恨地望着少年。
    岸边小树枝上挂着少年豆青色的宗服,那衣裳做工比他家绣娘做的精细多了,袖口处和衣摆处绣着繁琐淡蓝绣纹,穿在少年身上,衬得往日在他身边毫不起眼的小厮顿时变成了个清雅矜贵的少年。
    刘富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外院弟子衣袍,素色的衣裳灰蒙蒙的,心中愈发不是滋味,向来都是他锦衣玉食,如今来这劳什子仙宗,反倒是他变成了下等人。
    如果不是仙门规矩严厉,外门弟子不能僭越,刘富这会儿可能已经将那衣物扒下来穿自己身上。
    他趁少年下河抓鸭时在岸边清点了少年上交的月俸,斜着眼看少年,略微有些不满道:你就只领到了五十个灵石,一瓶辟谷丹?没有别的了?
    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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