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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君怡将台灯关了,放在那,然后便开始看起家里的物件,别的都和她之前看见的没什么变化。
    真要说起来,就是厨房内,多了点食物。
    估计是给他们晚上做吃的用的。
    “沈家那小同志还真是贴心。”张芳芳一看厨房内的食物,便眉开眼笑,“还有肉呢,君君,你去坐着,妈煮面给你吃。”
    一听煮面,周君怡眼珠子一转,道:“妈,你先出去,今天你闺女给你露一手!”
    “我们家君君还会下厨?”张芳芳惊讶。
    “当然了!你女儿可厉害了!”说着,周君怡便进了厨房,顺带着将门给关上。
    随后,她开始在厨房内捣鼓,用自己空间内的调味料,先制作了自己穿越前上的家政课教的秘制排骨汤。
    烧好后,才开始煮面,在碗中放入调味料,再每碗都加入颜色浓郁的汤汁,再加入同等比例的白开水,然后把煮熟了的面条捞起,放入碗中,再夹出排骨,放在最上面。
    再把小青菜在水里迅速煮了下,每碗都加入了几根小青菜。
    她拿起筷子,品尝了其中一碗的味道,和她空间内的排骨面一模一样!
    周君怡心里美滋滋的,将吃过的这碗放在一边,然后打开厨房的门,把另外两碗端出来,再进去厨房后,从空间内拿出用袋子装的排骨面,倒入碗中,用干净的筷子把排骨从旁边挪到上面。
    她走出厨房,道:“爸妈,你们先吃,我去给沈之初送面去。”
    “好,快去快回啊。”周大凯应道。
    “诶。”周君怡应了一声,随后便来到了对面。
    面很多,她要两只手端着才行,当下便在门口喊着:“沈之初!快来给我开个门!”
    屋子内的沈之初,正在等着人给自己送晚饭来,听见声音,当下便立刻起身去开门。
    这一开,便闻到了排骨面香喷喷的味道。
    “煮多了,这碗是给你的,筷子用你自己的。我先回去吃面了。”她将碗递过去,沈之初下意识的接过,见她转身就跑,忍不住问:“你煮的吗?”
    周君怡脚步一顿,转过身笑着道:“你猜呀!”
    “我猜是你煮的。”沈之初正经的回答。
    周君怡没说话,转身回去屋子。
    猜错了大傻子!
    沈之初美滋滋的端着面条进去屋子内,拿出筷子和勺子,便开始吃了起来。
    汤底的排骨汤味道不浓郁,刚刚好。
    沈之初喜欢用勺子盛半勺的汤,夹起面条,吃一口面,喝一小口汤。
    这样更有味道。
    喝到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
    小口吃排骨的时候,发现排骨非常入味。
    他心中震惊周君怡的厨艺,没想到她小小年纪,这么会做吃的。
    而此刻,周君怡回到屋子内,开始吃起自己做的面条。
    周大凯和张芳芳不断的夸奖她厨艺好,周君怡这才道:“爸,妈,我想到了一个好生意。我跟你们说,沈之初家里在城镇里有做餐点的生意,我刚才送面条给他,先试探一下他的口味,如果他觉得可以,我可以卖这个排骨汤给他。”
    “这面条其实说白了,重点就在排骨汤内,煮面谁都会,我每天煮好排骨汤送过去,能卖很多钱。”
    “这能行吗?从这里到县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送过去,汤都凉了。”周大凯蹙眉道。
    “汤凉了没关系,我把肉和汤分开装,肉少煮一会儿,他们到时候拿到店里,再煮个一分钟就可以了。”周君怡早就已经想好了。
    像是包子和咸菜饼,哪怕是稍微有点凉了,都还能在店里再蒸一蒸,烤一烤,但是肉类,多一分钟就会太老,只能她少煮一分钟,等送去店里后,再煮一会儿。
    而且,她对这排骨面有绝对的自信。
    这在现代不算什么稀罕物,但在这个年代,肉就是稀有的,哪怕是水煮肉,都有不少人视若珍宝,更别说她这秘制排骨汤了。
    果不其然,晚上沈之初来还碗的时候,就顺便聊了这件事。
    周君怡让周大凯和张芳芳回避,自己和沈之初谈。
    夫妻俩知道女儿是个有本事且有主见的,当下便答应了下来。
    最终,周君怡定下价格,排骨汤以一斤五毛钱的价格,卖给沈之初。
    这个价格对于排骨汤的价格来说正好。
    因为汤汁是浓稠的,单吃比较咸,不合适,一般都是用来做面条时当做汤的底料,要加白开水的。
    一斤排骨可以做成两斤的浓稠排骨汤,可以做成四碗排骨面。
    这个年代,肥肉的价格大于瘦肉,瘦肉的价格大于排骨。
    别说周君怡空间里也有猪排骨,哪怕是没有,她这个价格卖,都不会吃亏。
    农村里卖猪肉的,价格大概是肥肉1.3-1.4元一斤,瘦肉比肥肉每一斤便宜两毛,排骨基本上卖5-6毛一斤。因为肥肉少,还有骨头在,会比较重。
    像是之前周君怡想问猪肉是买的筒骨,那几乎都是骨头,但是按照一整副来算钱的,更是不值钱。
    等于说,周君怡就算自己买排骨,做两斤秘制排骨汤,成本价也就6毛钱,而她卖给沈之初,却能拿到一块钱,也就是赚了四毛钱。
    这玩意儿看似赚的不多,实则一次做一大锅,算上汤,就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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