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陆师兄你真的有女朋友了?”谭璇追上来问。
“没有。”他明明可以置之不理。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谭璇继续追问。
“没有。”
“那你之前有过女朋友吗?”谭璇死缠烂打。
“……没有。”
“好巧,我也没有!那我追你不犯法吧?我可以追你吧?”她的高跟鞋声哒哒哒地在身后跺,跑得快,频率越集中。
他终于决定不再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她问一句,他就要答一句。
“陆翊,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许了,我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特有信心地在他身后喊。
他终于觉得烦,回头想瞪她,却见她已经趴在台阶上了,抱着膝盖龇牙咧嘴的,还腆着脸笑“你为什么要回头呢?不回头就好了。我现在好丑。”
头顶的太阳太毒,西门广场上除了升国旗的旗杆高高耸立,连棵高树都没有,晒得一切生物无所遁形。
他还是折回去,把她扶了起来,脸上依旧没笑意“你别给我惹麻烦了。”
这样说着,他查看了她的伤,膝盖擦破了一点皮,乌青了一大块,倒是没流血。但她膝盖上有一些旧疤痕,像是从前经常摔跤的样子。
离得近,她笑嘻嘻地盯着他看,少女的脸那样明朗好看,她忽然抬起一只手“我今天只有最后一个请求——你答应我之后,我马上就走。”
他蹙眉“说。”
她眼神马上亮了,指着靠近大四宿舍楼边的小卖部“你能给我买一支冰激凌吗?吃完我马上走。我发誓,吃完就走!”
“……”他立时没了脾气。
对待女孩子的刻意亲近,他不是没有经验,每一次他都能恰到好处地拒绝,不给彼此留任何一点余地。
但是,这一次,他居然不知如何是好。
今天新生入学,西门进进出出很多学生和家长,西门小卖部前也挤了很多买水、买饮料的人,天太热了。
他把她扶起来“你去旁边的小竹林等我。”
西门广场靠近西门出口的地方,有一小片几十平米的小竹林,围着小竹林砌了一圈儿台子,拿这些小竹子当花花草草圈养。现在那些台子被竹林的阴影一罩,成了避暑最佳的地方。
“恩恩!”他一说,她就答应,马上就按照他的指示去做。
他还理不清思路,人却已经扎进了小卖部的人堆里,他是不吃冰激凌的,所以连该买什么牌子都不清楚。
正在这时,偶遇了图书馆外分别的学妹,学妹惊讶万分“陆师兄你也买冰激凌?哦……给小女朋友买?嘿嘿嘿,这个巧克力口味的好吃,巧乐兹,女孩子都喜欢,真的,真的,都喜欢。”
他想掉头就走,然而——
五分钟后,他拎着塑料袋出了小卖部。
脚步略沉,快要走到小竹林那边时,忽然看见三个男生围坐在她旁边,都是高高帅帅的样子,穿衣打扮很时尚,他们也丝毫不介意将名牌穿在身上,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出身,说话的口音具有极其鲜明的地域特色——锦城话。
他认得这三个男生。
夏日燥热的风吹来他们的声音。
为首的宋世航道“胖七,你丫真缺德,我们送你来上学,手续一办完,你丫先溜了?陆家那小子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你迷成了这副德性?”
秦司晔道“新鲜呗,没见过那号儿男人呗,等她新鲜劲儿过了,就好了。”
叶锦天也附和“对,对,搞到手就好了,谭小七那是没搞到手,才珍惜得跟什么似的,连一句坏话都不允许我们编派那姓陆的。要我说啊,谭小七,你想怎么追,告诉哥们儿,哥几个给你出主意,速战速决。等你搞定了,不再惦记了,跟我们一起出国呗,外国好玩儿!你还能学你喜欢的摄影,外国的摄影技术才好呢。”
三个男生在旁边念叨,谭璇一句话也没反驳,忽然偏头一看,视线正与他对上,她马上从台子上跳起来了“陆翊!”
他没有立马掉头,也没有出离愤怒,他的神色很平静,哪怕她身边的那三个人一年前曾揍过他。
“陆翊,你别听他们……”他没往前走,她已经跑过来了,紧张地解释。
他冷漠地将手里的塑料袋递给她,打断她未出口的话“给你。以后别再找我了。能出国就出国,去学你喜欢的专业……别玩儿我了。”
他说着,松了手,不管她接住还是没接住,他转身就走。
“我没有玩儿,我是认真的!陆翊,我第一喜欢你啊!一年前第一喜欢,现在还是第一喜欢!为什么你不相信呢!”她在背后叫。
他没有回头。
他听见身后又有脚步声追来,似乎是宋世航三人又想冲上来教训他,他听见她哭了……可是,他依旧没有回头。
再再后来,在学校里的很多场合遇见她,还是那样死皮赖脸,笑起来整个世界仿佛都开了花,诸多同学、包括他的室友都在谈论她——那样明朗热烈的女孩,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
但她只给他唱歌。
太多人围着她,她只看他。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他的目光越来越容易被她吸引。
实验室里,他带大一新生做实验,他的注意力总是跟着她,就怕她被划了手、或者解剖的时候被那些不得不弄死的小动物吓着,连老师都开玩笑“陆翊,谭璇虽然是我们班专业课成绩垫底的,但她的胆子很大,你不用重点关注,她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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