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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元菱来到异世界后第一次见到色彩鲜艳的西方艺术。
    石板村的泥巴屋就不说了,精灵部族里多半是纯天然的树屋、藤墙。
    而这火圈马戏团的马车处处充斥着这个时代人类的审美追求:鲜艳的颜色碰撞神经,吸引目光,和修真界的青瓦白墙形成鲜明对照。
    元菱正看得目不转睛,头顶忽然一重,巴顿的下巴压在她脑袋上。
    他闷声问:你想看吗?
    元菱没反应过来:看什么?
    看马戏。
    那是什么?
    巴顿想了想,解释道:一个人带着一群动物在原地跳舞。
    元菱:这有什么好看的。
    话虽如此,看着周围人异常热烈的反应,想也知道在娱乐贫乏、饭都快吃不饱的大陆,看马戏团表演几乎是人们至高的享受了。
    自认为是一名合格的雄性的巴顿:她喜欢,那就必须要满足她。
    于是他直起身体,牵过元菱右手:跟我走。
    两人穿过道道小巷,逐渐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元菱看巴顿熟练地掀开一道破烂木门,从后面钻了过去,不由狐疑:你要去什么地方?
    他头也不回:黑市。
    前几年父亲刚去世时,巴顿为了生活物资偶尔也会进城来。黑市什么都卖,也什么都可以买。他在这里贩卖自己的猎物,有时候甚至会卖命。
    巴顿黄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小巷里好像在发光,他面无表情,神情可说得上冷峻。
    杀一个通缉令上的强盗和杀一个普通作奸犯科的人类,在黑市上的价码是不同的。
    巴顿是天生的孤狼,他从来只接价格最高的猎物。因此有段时间孤狼这个名字在交易市场里很受欢迎,但后来巴顿发现钱币对他的作用越来越小,慢慢也就放弃了人型,放任自己在草原流浪。
    因此鞑靼城里有什么他不知道,这条路却是最熟的。
    元菱只觉得拽着自己的那只手炽热非常,她也不知道巴顿到底是往哪里拐了,豁然开朗时只觉得面前忽然热闹了起来。
    黑市一点也不黑,这里是一片人声鼎沸的交易市场。
    头顶是棚子串联起来的,日光可以穿透棚布散射到下面,叫摊主和买货人的脸都朦朦胧胧,什么种族的都有,仿佛到了妖界。
    巴顿看起来很谨慎,他始终将元菱挡在身后,小心避开那些喧闹的人群和打群架的团体。
    棚子底下分隔出的一个个小单间,里头每一个都坐着位摊主,他们或是售卖武器,或是售卖防具,一点也不担心没有客人。如果有人砸场子,下一瞬他们就会从桌子底下抽出把长刀。
    走了几步,元菱忽然看见一个长着鸟类翅膀,头上却有两对眼睛的怪人。
    妖怪?!
    巴顿一把拉住她:别怕,那是魔族。
    元菱的手还紧紧握着剑柄,魔族?不是魔修,而是魔族?
    她忽然想起来,那日夜魔攻陷精灵城堡,也有许多长得奇奇怪怪的妖冲出来帮忙,这么说他们都是魔族?
    这种是低等魔族,他们只能在黑市里游荡,普通城市不会允许他们进入,看着丑陋,其实实力一般。
    巴顿客观评价道,高级的魔族不长那样,他们和人类外形差不多,但实力很强。
    越英俊美丽的魔族,昭示着越恐怖的实力。
    他认真望着她的眼睛:如果你碰到了人型的魔族,跑。
    元菱点点头,坚定道:我们修真弟子从小就被教导,正道?魔修势不两立。
    帮忙是一回事,除魔卫道又是另一回事。
    巴顿觉得元菱好像误会了什么,但他没说。
    黑市里不受守城士兵的监管,几乎什么都卖,巴顿把口袋里多余的两把狼牙刀变卖给了一名矮人,换得了一袋钱币。
    看着他手里沉甸甸的口袋,元菱有些可惜:原来狼牙刀值这么多铜币,你刚才不应该用它换入城费的。
    巴顿将口袋递给她,嘴唇下意识往上勾起:没关系,那把是乳牙做的,不值钱。
    元菱低头往口袋里一看,愣住了。
    里头装得满满的不是铜币,而是银币。
    这体验不亚于进秘境探险,结果走路踩到个化神老祖的洞府对方硬要把自己的传承送给自己,并附赠一大堆法宝。
    元菱一时间难以认清一瞬暴富的事实。
    巴顿低着头,表情有些忐忑地观察她的表情:全都给你。
    所以你的这颗珠子,可以送给我吗?
    珠子?
    看见巴顿珍而重之地取出那颗不值钱的扣子,元菱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心酸,她点点头。
    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他一下子松了口气。
    巴顿将珠子攥在掌心,他心想:赚钱养家、操持带娃,他已经完成了第一步。
    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雄性还要继续努力!
    有了钱,巴顿很快找人兑换了两张火圈马戏团的入场券,他们买的还是黄金座次,在很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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