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买楼、买地,让你除了做阿嫂,还做富贵婆。”
他说。
“阿玉,从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发过誓,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我绝不让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总不遂人愿。
那之后没多久,陈之华便因组织械斗,被人举报故意伤害罪而被捕入狱。
她惶惶不可终日,想联系他又没有门道,只等到他托人传信给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里人却等不起——因她还有个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礼。
在那年头,女孩十八九便嫁人是常事。
何况她早早辍学,本来也没有别的牵挂。于是没多久,家人便做主给她找了门“好亲事”,要她嫁给邻镇做药草生意的富商。
她被关在家里出不去,关得万念俱灰。
然而,真等到了订婚那天,一群人拖着当时的“三大件”——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喜庆的红被褥、红棉袄,甚至开了一辆挂着大红花的婚车进了她家院子。
父母开心都来不及,却看他们紧跟着从车上拽下来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这个男人正是她本来的“未婚夫”。
而这群人,又嬉皮笑脸喊她:“华嫂,订婚啊?订婚怎么不喊我们来吃酒?”
父母吓得脸上血色尽失。
收了东西,从此再不敢提让她嫁人的事。
一直等到三年后,陈之华出狱。
秋风萧瑟的天里。
他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领着她去结婚、领证。
聘礼好几车,扎扎实实堆满了她家的小院。
她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他却叫她不用担心,尽管收下。
“因为你等了我这么久。”
他说。
他分明在笑。
表情却是她那时察觉不到的冷。
“这是你应得的——你没有跟人跑掉,没有像我那个妈一样。所以,阿玉,这都是你应得的。”
她那时年纪太小,只以为这是爱的表现。
后来的婚纱照上。
她烫着时兴的波浪卷,鬓边扎着一只红缎花。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中,亦独独挽着身边清瘦的新郎,向镜头笑得由衷灿烂。
那时她的确是幸福的。
那时,她也以为所有的故事本该都在这里画下标准的完美句号。
正如小说话本里,从来都只写王子公主排除万难幸福生活在一起,却从不写他们所谓生活的本意。
她多想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便可以不用面对三年牢狱生活对他的改变,不用面对他的多疑和喜怒无常——那些争吵发展到最后,为了绑住她在身边,他甚至逼迫她去碰毒/品,要她以“共沉沦”来做获取他信任的唯一筹码。
她以死相逼和他分手,可是没多久,他又来求和。
他说其实他在监狱里已向警方投诚;
说他做这些事只是为了让上头的老大相信他的忠心,为了“打入敌人内部”。
说只有他连家人都能拉下水,那些所谓的“老大”才会给予信任,才肯把生意给他做,他才能提供更多更详细的名单给上级——说他早已是好人,说他未来会陪她去戒毒。
她还是太年轻。
结婚数年,也不过才二十多岁,因此轻易便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甚至还作为“线人”,心甘情愿以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的名头,去和那些所谓的“太太帮”打交道。
她不知道自己成为了他同时迷惑老大和警方的工具。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却逐渐在毒和欲的拉扯下越陷越深。
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再离不开,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了罪恶的帮凶,已经全都来不及。
她只能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他脚边。
她说求你放我走。
他却平静地对她说:“可是你是我老婆啊。”
他说:“难道你不想跟我同患难吗?还是你只能同甘不能共苦?阿玉,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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