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我爱你 作者:姜蓝
分卷阅读39
大约我爱你 作者:姜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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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目送他离开。
几天后,闻孟凉和吕强一起回来,当他拿着行李站在门口的时候,我看着他熟悉的脸,竟隐隐约约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陌生。
我早说过他陌生了。
“人送到了,我就先走了啊。”
吕强把人送到后,就这样说了一句,冲我摆摆手,然后就开着车走了。
我走上前去把他的行李拿进屋里,然后坐了下来,桌上放着没有做完的英语试卷,还有一桶没吃完的泡面。
我坐了下来,又吃了一口。
闻孟凉不知所措地站在我身后,手伸了好几次,像是要抱我的肩膀,最后都缩了回去。
我叹了口气,站起来,转过身把他抱住,伏在他肩膀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的小哑巴,你回来了。
舌尖轻触到他的耳廓,他抖了一下,伸手回抱住我,侧过头吻我的唇,眼睛里是看不清楚的色彩,我退回去,静静地说“做饭吧。”
他点点头,进了厨房,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传过来,我坐在桌旁,看着常轩峰考的一塌糊涂的卷子发呆。
昨天常轩峰说他想和我考同一所大学,让我帮他补习一下,我觉得这样挺有道理的,能找来一个不讨厌的同类不容易,他人也好,懂分寸,说话都是商量的语气。
我就点头应了,先从他比较薄弱的英语开始,漫漫把成绩提上去。
他不笨,就是以前总是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所以才会成绩不好,还有一段时间就高考了,再努力一下,加上以前的基础,成绩提升并不是没有可能。
我拿出笔帮他划重点,心里那点儿隐隐约约的羞愧感遮挡在内心深处,手里攥了两个人。
我有点儿神经病。
“给,你的卷子,你先看看,不懂得再问我。”
我转过头把弄好的卷子递给他,他正在看书,闻言抬头看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有点儿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
他扬扬手中的书说“王小波啊,我挺喜欢他的,写的东西很好。”
他一向不喜欢网络文学,认为真正的作家就应该像那些大家一样,言情小说什么的都太没营养,但是有人看书图的就是一个故事,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他对史书和文学很感兴趣,经常跟我抱怨说后悔没有选文科。
我便说“选文科你就不能遇见我了。”
他顿了半晌,才若有所思地回我一句“是啊。”
爱笑,向上,青春。
“何肃,星期天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吧,去爬山,我听说灵山的花都开了,很漂亮。”
我摇摇头,星期天我要在家陪着闻孟凉,他上次跟我说,他快过生日了,我们在一块生活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跟我提他的生日的事情。
常轩峰闻言挑了一下眉,没有在说话,低下头继续看试卷,睫毛在眼睛下投着淡淡的阴影。
我伸出手来,摸了一下他的头发,他并没有动。
“你想考哪个大学?”
我们两个一起靠墙站着,夕阳在地上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他侧过头看我,影子重合在一起。
他越凑越近,周围没有一个人,这个地方平常来的人就不多,是老师们停放自行车的地方,离教室比较远。
我往右边挪了一步,躲过他的吻。
手放在他的头上揉了揉,说“别这样。”
他后退两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又低下头去,说“何肃,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我说“没有,你别多想,我只是,不太喜欢跟人亲近,高考过后再说,行不?”
他又重新抬起头,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神采,哈哈笑了两声“我跟你开玩笑呢,走吧。”
我拉着他的胳膊转了个身,把他压在墙上,夕阳彻底落入地平线之下,只剩下余晕的微光露出晕黄的颜色。
我的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垂在裤子边,抬着头看我,眼睛没有丝毫躲闪,只有一丝紧张。
只剩一厘米的时候,胃中翻天覆地的不适感传来,我猛然松开手转身,靠在墙上说“对不起,再等等。”
他转身走了,背对着我摆手,大声说“走吧。”
我对跟别人亲近有一种很纯粹很不能改变的抵触,不管是谁,就算只是不小心碰到我,我就会心里堵上半个小时,是一种快要窒息一样的不舒服的感觉,心里特别难受。
我觉得这样挺对不起常轩峰的,不过他说他对这个表示理解,并没有再说别的什么。
周末回家,我特意买了一块手表,也不知道闻孟凉学没学过数学。
想到这儿,我突然笑起来,他这种情况,靠着看书学个语言类的东西还行,但是思维性过强的理科类知识,恐怕他是怎么也弄不懂的。
怪不得他从来不碰我那几本跟计算机有关的书,我突然明悟过来。
到家的时候闻孟凉不在,我打开电脑看看情根深种有没有更新,前段时间他说要到北京去办事,请假了十几天,底下的小粉丝都表示理解,也不知道现在回来了没有。
我看看纹丝未动的章节和字数,有点儿无奈,实在是太无聊了,就顺手搜了一下他的名字,结果出现了一个让我没有想到的资料。
是一个叫做情根深种的脑残粉的人,也是一个作者,前几次我根本没有看到过有关这个人的资料,没想到现在迅猛地排到了第一页,甚至再往下还有很多关于他的讨论。
我以为是个男的,结果资料不详,写耽美的,而且自称专注情根深种一百年,只写情根深种文的同人,别的东西一概不碰。
评论有褒有贬,厌恶同性恋的都是骂的,说她不要脸,拿别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随便yy,也有支持的,说情根深种的文每一篇的男主都有一个体贴到极致的好兄弟,不让人yy都不行。
看到这儿,我忍不住笑起来,他们说的好像没错,情根深种的文确实有这毛病。
虽然男主很喜欢女主,很宠爱,但是兄弟放那儿,还写的那么好,总让人觉得别扭。
我正看着,门打开了,闻孟凉拎着菜进来,我把电脑关了,打算站起来帮帮忙,他把东西放下,冲我摆摆手,拿起笔写:你坐在这儿不要动,我做给你吃。
我就退了回去,饶有兴致地看他忙活,忙了一会儿他有点儿热,就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露出白净的脖颈和有点儿瘦的身体。
我走过去,从背后把他抱住,在他的脖子上轻轻亲了一下,他僵住不动,耳朵尖上浮现出红色。
我让他转过身来,专心致志地与他接吻,我在想,我想让他一直待在这里,永远,一直,待在我身边。
我说真的。
那天晚上他做的菜很好吃,还买了酒,整个过程都弄得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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