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万分苦恼,后座传来一声“嗷呜——”
林书雁惊讶地抬起头往后看,才看见后座上铺着宠物睡垫,牛奶趴在上面。
“你怎么把它带出来了?”林书雁想去抱他,但系着安全带有些吃力。
常湛说:“要是我把你拐走,他又要饿肚子了。”
林书雁听出言外之意:“不回家吗?”
常湛:“去咖啡店。”
雨势在上高架桥的时候才逐渐小下来,但没有完全停,仍然淅沥着。林书雁把外套脱下来,里面的短袖也湿了,甚至能拧出水。
林书雁把冷风调小,换了首舒缓的音乐。
常湛转头问他:“冷吗?”
“不冷。”林书雁逞强说。
下一秒常湛去握他的手,冰凉的。
“这还不冷啊。”
下雨本来就降温,还淋了个落汤鸡,再被车里的空调一吹瑟瑟缩缩。林书雁也不逞能了,再逞能就要感冒了。
等红灯,常湛把自己搭在靠椅上的外套给他,半命令的口气道:“先穿上。”
林书雁披在身上,还是半天暖不过来,又过一个红灯,他把牛奶抱过来当暖手宝。
小狗认主,来了两天的牛奶已经能够认识自己的主人,看见林书雁也不嗷呜了,乖乖躺在他手里,当个合格的暖手宝。
咖啡店虽然离市中心远,但附近有地铁,交通方便,加上附近的都是年轻白领和大学生,并没有林书雁想得那么冷清,反而感受到了一些朝气。
车停下时雨也停了,林书雁抱着牛奶下车,见常湛从口袋里掏出串钥匙。
没交接老板肯定不让随便进出,他问:“你把钱付清了?”
“嗯,基本交接完了,已经是我的咖啡店了。”常湛推开门,转身对他说,“林医生,要不要来我的咖啡店坐坐?”
林书雁没想到他这么干脆利落,转让费加房租要大几十万,暗自折合成自己的工资一算,顿时有点肉疼。
刚下过雨阴着天,店里有些暗,他按下开关,没反应:“还没通电?”
常湛才想起来:“电闸在楼上,我去开。”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只是二楼窗帘紧闭,泄不进天光。林书雁想起来他怕黑,果然见常湛走到楼梯口,脚步有些犹豫。
“还是我去吧。”他上楼,要把牛奶递给常湛。
常湛吞了下口水,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没事,我行。”
他走完最后几步,摸着黑去找电闸,那十几秒常湛几乎屏住呼吸不敢出气,花了点时间才找到电闸,瞬间咖啡店里明亮起来。
亮着灯,就好像白天,白天让他有安全感。常湛松口气下楼,见林书雁抱着牛奶站在楼梯口一动不动。
“怎么了?”
林书雁嘴角的笑容很是僵硬,站在原地不敢动。
常湛吓坏了:“怎么了啊宝贝?”
林书雁甚至没反应过来他刚才的称呼,难堪地抱着牛奶,低头看了眼怀里说:“它好像尿了。”
常湛仰身大笑。林书雁被雨淋过的衣服还没干,又雪上加霜:“别笑了,赶紧把它抱走。”
常湛把他怀里的牛奶提溜起来,有点嫌弃,放到地板上:“我今天上网查了,小狗大小便得从小训练。”
林书雁也是头一次养宠物,像是不尽责的新手父母,感到十分头大。
洗手间在楼上,他把短袖脱下来,拿洗手液搓了好几遍手,又想冲个澡。只是条件不允许,他只好简单处理了下。
搓完手他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顿时愣住。
锁骨下排列着几个深浅不一大小各异的吻痕,再往下仍有零星,明昭昭地十分惹眼。
其中有一枚就在锁骨上,恰好卡在领口边缘位置,他甚至不知道有没有被人看到。
洗手间用门帘挡着三分之一,常湛上楼就看见他露出一截的腰,线条顺着背部往上延伸,又被恰到好处的遮住。
昨天灯光昏黄,如隔着层朦胧细纱看不真切,现在却是看清楚了,常湛停下脚步,像个变态靠在桌边窥视。
本来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林书雁却因为这几枚吻痕不好意思裸着上半身出去。
“常湛?”
常湛掀开门帘走进去:“怎么了?”
“我没衣服穿。”林书雁有点别扭,昨天他都没这么别扭,“帮我去车里拿下你的外套。”
常湛显然也注意到了那几枚吻痕,没告诉林书雁背上还有两枚。他对于自己的战绩越看越满意,又凑上去在淡去的痕迹上加深了下。
林书雁真怕被人看见了说不清:“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上班我还穿了圆领。”
“我以为你知道。”常湛说,“昨天那么激烈,不留下点东西对的起我的努力吗?”
不说还好,一说林书雁感觉站了半下午的双腿更加虚软。
常湛双手交叉把自己身上的短袖脱下来,温柔地套到他头上。在林书雁右臂穿过衣袖时,听见他伏在左边耳朵说:“没事,昨天你也特别棒。”
林书雁被他说得一下子脸红,怎么在这上面还要求个势均力敌?
虽然他清楚,以他的体力根本没法跟常湛势均力敌。
常湛到底比他高几厘米,衣服也宽大,套在林书雁身上有些松垮。他又洗了遍手,问常湛:“你闻闻还有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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