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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这家伙的秉性,不是不可能。
    本想躲着走,谁知常湛眼尖,从林书雁出大楼那刻目光就锁定,如一把狙击步枪绝不可能丢失目标。
    他见林书雁走近,才按了下喇叭,然后摇下车窗,同他招手。
    林书雁只能在四周目光中硬着头皮走过来:“你怎么又在这?”
    “听起来林医生好像不欢迎我。”常湛撇嘴,“我可是来接你的。”
    “我?”恐怕他是搞错了对象,林书雁问,“找我有事?”
    不等常湛回答,远处走来个交警:“这儿不能停车,你们走不走?”
    “走,马上就走。”
    常湛嘴上说着,却丝毫不怯,车没有半点移动的意思。
    “不走我贴条了。”交警警告。
    常湛摘了墨镜,对林书雁道:“上车吧林医生,警察叔叔要给我贴条了。”
    交警:“……”
    他目光在两人之间巡视,大概看他们不像是一路人,怀疑是否真的认识。不知是不是为了报复常湛那声“警察叔叔”,林书雁见他真要开罚单。
    一张罚单又是一个人情,林书雁无奈:“我们这就走。”
    交警手里拿着笔,没有继续,也没收起来:“快点走,这是下班高峰,等会要堵了。”
    林书雁钻进车子。
    和西医院虽不在市中心,但也只隔了三条街,下班点堵得水泄不通。林书雁再次上了贼船,只恨自己不长记性,同样的伎俩竟然能让常湛得逞两次。
    车里有淡淡的香气,不知是车里的香薰还是常湛身上的古龙水。总之不是林书雁身上的,他身上只有肥皂和消毒水的味。
    无事殷勤,非奸即盗。林书雁自然明白常湛不可能无缘无故接他,还不止一次,便故意问:“今天又跟朋友在附近玩?”
    常湛怔了下,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天随口编的理由:“没。”
    林书雁开玩笑道:“不是又要请我吃饭吧?”
    常湛正愁没处去,很自然接下话题:“行啊,林医生今天想吃什么?”
    他看出来林书雁爱吃辣,也能吃辣,就说:“我知道有家川菜馆特别好吃,就在二环桥路那边,要不今天咱们去尝尝?”
    “我开玩笑的。”林书雁忙说,“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他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大学也是埋头钻研,常常往图书馆一钻就是一天,因此也没有朋友。到了读研才逐渐学会一点社交。
    可能是交往的人少,遇到常湛这么没皮没脸的人还是头一次。眼下仿佛江湖小白遇见了武林高手,怎么过招都是输。
    “没事就不能接你了?”常湛厚脸皮道,“你不是说过,咱们是朋友。”
    可哪有天天来接朋友下班的?虽然林书雁没谈过恋爱,在感情的事上一向迟钝,他也知道这样的相处模式不对。
    何况他跟常湛,即使以朋友相称,也未必真的能做朋友。
    林书雁想来想去也没想出来常湛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大事他帮不上忙,小事不用他帮忙。再说以常湛的能力和关系,有事也轮不着找自己。
    他干脆说:“前面路口,你把我放下。”
    “林医生要买东西?”前面路边只有个药店,“哪里不舒服?”
    林书雁说:“我自己回去就行,前面有地铁。”
    “这个时间点地铁站太挤了。”常湛没有丝毫减速,不肯放行,“你要去哪儿,我送你过去。”
    林书雁没说话,常湛斟酌道:“要不咱们先去吃饭,等吃过饭不堵了,再送你回去。”
    “不用,我在医院吃过了。”
    “那送你回家。”
    常湛知道林书雁对自己有戒备,可林书雁不知道,自己越是抗拒这种关系,他就越是有征服欲。
    有一就有再二再三,林书雁已经纵容过他一次,正想着用什么理由回绝,手机便响了。
    “喂?”
    林母在电话里问:“下班了吗?明天周末,今天回家吃饭吧。”
    在医院不像在学校,日子都过得没有时间概念了。自从林书雁搬出来后,半个月回家一次,这周医院事情多,这事给忙忘了。
    “我吃过饭了。”他犹豫两秒,“就不回去了。”
    听见这话,林母不大高兴:“工作再忙也得回家看看啊,上次吃了顿饭就走了,这次连回都不回了,再过几天,是不是都忘了还有个家?”
    林书雁有些疲倦,不欲多说:“知道了,那我现在过去。”
    常湛始终沿着地铁线开,路上拥堵,并未走多远。见他挂了电话,问他:“去哪儿?”
    林书雁懒得再做挣扎:“东岭小区。”
    常湛在前面掉头往他说的地址开,通往市中心方向的路堵得水泄不通,反方向却没几辆车,跑车似箭在马路上飞驰。
    窗子开着小缝,风将林书雁的头发吹得杂乱,后背贴近靠座提醒道:“别超速。”
    常湛心里有数,擦着超速边缘行驶:“放心。”
    东岭小区不算近,他直接开上了高架。太阳西落,远处湖泊里落着火红晚霞,天被燃烧了一半,另一半沉在寂静的蓝中。
    场景太美好,适合停下来接吻。可惜旁边是林书雁,他吻不到。
    于是常湛想让独处的时间延长再延长,放缓了车速,问道:“林医生,你明天是不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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