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看着她,发现朱桦的手腕在轻抖。沈砚只需轻轻一打,她的佩刀就会落下。要是……强行带她出城,出了城后再说呢?
公主喃喃道:“这不是你教我的吗?舍生忘死,认准道路,不计后果,如今你怎么忘了?”
沈砚涩声道:“……那是对我。”
她自己的命本该死在那场大火中,现在侥幸生还,每一天都是赚的,若不是为了报仇,她也不会活这么久。可朱桦不一样,她有着和自己截然不同的灿烂大道,沈砚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朱桦涉险。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道路要走,我不可能永远在你庇护下,你也护不了我那么久。”朱桦眼中盈泪,“如今西平堡中兵甲俱全,城高池深,上下一心,有三千守卫,关外仍有援军,我为何不能留下一战?”
沈砚道:“公主有没有想过,鞑靼大军逼过来,会有种种问题,兵甲不全、将士哗变、粮草被焚……”
任何一点失误,都足以致人死亡,她们心知肚明。战场不是下棋,每一步都有规则,它往往是由天意和意外组成的混合体。
朱桦放下手中的刀,她道:“我在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只要我坐镇西平堡,全军上下乃至西平堡所有的百姓,都会奋战到最后一刻。只要西平堡不破,于儿泊绝不敢让鞑靼大军向南一步。”
沈砚正想说什么,被朱桦阻止了,她哽咽道:“小时候你跟我讲过,昔年李三娘子镇守边关,异族十年不敢来犯。那时我就在想,她该是何等风姿?如今我终于有机会,能一力担任,成我幸,失我命。舅舅,我求求你,答应我这次,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听你的话。”
沈砚心头堵得厉害,她知道,朱桦说得是对的。
国与家,亲人与坚守,百般感情在她脑中交织,她最终退后一步,朝朱桦深深一拜:“微臣,领命。”
塞外的风吹过沈砚的发丝和衣袖,她抿紧唇,不敢抬头看公主一眼,怕这一眼,就会立刻后悔自己的决定。
残阳如血,大漠孤烟,沈砚领兵坐在马上,眼前是高耸的城墙,朝南的城门为这支公主特令的出城队伍大敞开,沈砚吼道:“出城!”
她身后,是整装待发的五百骑士兵。
沈砚带着大队人马踏出巍然高耸的西平堡,忽而勒缰回首。
金乌将坠未坠,将城墙上的人影渲染成金色,那色彩刺眼到令人眩目,沈砚屏息凝视片刻,一转头,策马驰向战乱的关外。
朱桦站在城墙上,遥遥着看着这支部队远去,寒风吹过她沾泪的脸颊,刮得她的脸颊生疼,她浑然不觉。
公主转身,命令道:“关城门!不准进出一兵一卒!诸位跟我来!”
她们二人皆知对方做的事情九死一生,却一致决定要做。
虽九死其犹未悔。
接下来,唯尽人事,但听天命。
*
沈砚一路向南奔去,堡垒中几所毫不知情,几所堡垒中的将士和百姓已经仓皇四处奔跑,沈砚分小支队伍收拢流兵,又让严守死防的堡垒中人原地固守,揪出奸细,再让随处可见奔波的流民撤到锦州城。
她一支队伍的力量,全然比不上十数万溃散的百姓,流言传播自来容易,只消在人心中埋下一根线,这刚刚修复好的关外堡垒百姓仿佛惊弓之鸟,一点骚动就能拨动他们紧绷的弦,点燃他们心底恐惧的引线。
越往南走,越多携家带口、举家逃到山上的百姓。沈砚来不及收拢,只将一些堡垒中的残兵收拢起来,让他们去堡垒中镇守。
作者有话说:
卡文了卡文了,一看章纲“击败XX…………收复XX”,摔,怎么写!我果然还没有征服战争,这一卷写的磕磕绊绊,答应的6K字也缩水了不少。等我整理整理周日来个大长章,一章写完这卷的第二个高潮。然后保证不咕了!真的!信我【真挚的鸽子眼神】
PS过年听了些上一辈的事,和我姐促膝长谈一番,她家的事属于可以写一百万字极品文那种,我姐很厉害,自己读书走出来当老板。有点想写《别嫁给我爸》这种穿越回妈妈年轻时改变命运的温馨故事。呜呜呜我觉得女性长辈和小辈之间的亲情特别动人细腻,我很少回家,也很少和姥姥待在一起,姥姥今年还背着其他人给我包了个大红包,我爆哭。就,有没有uu想看,我去开个预收放到专栏,先慢慢磨一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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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真棒辛苦啦】
【加油】
-完-
第34章 、孤身应敌袭
◎觉华恶鬼再现◎
若想踏过白狼水走向李凌州驻守的镇武堡,最近的路是走丹山山坳处,丹山连绵数十里,层峦叠翠、树木萧萧。沈砚的马蹄停留在丹山山口,看着萧萧肃肃的林木,突然勒住马匹,驻足不前。
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她一直觉得,明水最大的目标,是攻克带兵驻扎在镇武堡内的李凌州骑兵。可镇武堡南有锦州相望。纵使有内奸,明水怎么能保证他可以快速地吞没镇武堡?
如果不能很快吞没镇武堡,他不担心锦州出兵,介时他前后夹击,孤军深入,把一万骑兵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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