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夏毛骨悚然,只觉得风吹得她愈发的冷,骨髓都寒透了。
“我当时还不懂,直到我远远听见一个奴隶的哀嚎,我认出他的声音,他打赢过我,把他的糖送给我,他说他不喜欢吃这些。后来我打赢所有的奴隶时,他半夜偷偷给了我三块糖,对我说,等我以后出去了,要我去凉州找他的妻子让她不要等。”
“我听到他的叫声,知道会发生什么,拼了命地跑。最后还是有人追上我,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抽出刀来,朝我砍来,我朝他撞去,想着死也要咬下他一块肉。”
长夏浑身颤抖起来。
贺兰拓看向地上的影子,声音温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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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哇!】
【爪】
-完-
第13章 、挥刀斩不平
◎“只要你在我麾下一日,只有你折磨别人的份儿。”◎
那把刀并没有斩到贺兰拓身上。
“呛啷”一声,沈砚的刀劈在他手腕上铁链子,星火爆溅,铁链应声而断。
她将刀丢在地上,满意地看见这个稚嫩的胡人奴隶脸上充满着不屈、愤怒。顽强的生命力如草原上勃勃的生长的野草,再多的火焰也烧不毁。
她正在找这样一个变数。
她俯下身:“拿着刀,去杀了造成你命运的元凶,顺着山逃。”她指了个方向,“一日之后,你若是侥幸不死,保守此事,我收你为麾下,除你奴籍。”
小奴隶那双眼睛陡然冒出希望,若蓬勃燃烧的熊熊大火。
一盏茶之后,纵马至高地的沈砚,看着凉州王家组织的猎奴赛中爆发出一阵惊呼,而后再过一盏茶,马蹄声四散,有人朝她策马行来,恭敬道:“使者,今日打猎暂歇,还请去晚宴。”
沈砚故作诧异:“发生何事?”
那人眼中闪过一丝阴鸷,对上沈砚时,换了一副恭顺的笑意:“只不过是一只不长眼的猎物逃了,无碍大事,担忧使者不快。”
沈砚笑道:“哪里,你们归顺大周。已是幸事。”
王家是凉州霸主,奉行文化与大周格格不入,他们以截杀商人发家,更常常掳掠周边地区百姓为畜生,剥夺当地百姓土地,百姓流离失所,为奴众多,买卖奴隶之风盛行。大周的官员屡次禁止,却成效甚微,无良田荒地,如何能阻拦流民卖身。
宴会奢侈披靡,连在京城的权力中心走过一圈的沈砚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王家家主看见沈砚望向挂着的灯,道:“使者请看,这是东海寻来的珍宝。”
灯盏里挂着的不是灯,而是莹莹明月珠。
沈砚凝视那颗珠子:“甚美。”
家主令美人将夜明珠丢入火中,硕大的明珠燎燎燃烧,发出噼啪之声,“博使者一笑。”
沈砚果真笑了。
而后忽然有人进来,朝主家低声说了些什么,沈砚凝神去听,因奴隶逃走,王家手下的人已分去一大批去追捕,王家府中除却先前被调走之人,又走了一批。
当家主要斩杀姬妾时,她顺势拔刀出鞘,血溅宴会。
一日后,沈砚找到了在一百里外,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却咬牙不肯吐露一个字的小奴隶,那双眼睛依然带着不屈的怒火。
沈砚率众人围住王家余党,倒在地上的奴隶吐出一口鲜血,死死盯着眼前的一切,他看着先前强大到不可一世、带着狰狞笑意的男人们,在此人面前跪地求饶、痛哭流涕、满脸的畏惧惶恐。
沈砚下马,在奴隶面前蹲下,以马鞭敲了敲他的脸侧的地面,道:“只要你在我麾下一日,我向你保证,只有你折磨别人的份儿,无别人折磨你的资格。”
沈砚在凉州呆了一年,贺兰随侍在她左右,学汉字,读书,跟大人操办公事。等到一年后,沈砚回京城,带了两样东西。
一是一个忠心耿耿能打的异族少年,二是一个完全皈依于大周文化的凉州功绩。
曾一度被京城认为茹毛吮血、杀人如麻的蛮夷之地,在沈砚的经营之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以哪怕她以血腥手段屠戮王家,震惊朝堂。可后续的实绩让人无可辩驳,朝廷命她官复原职,依旧领锦衣卫。
月色皎皎,长街之下,长夏看向面前古井无波的少年,他好像再说别人的事那样平静。在长夏心里,泛起滔天巨浪。
“我说这些,是想说……”贺兰拓看着长夏,认真道,“出身不能决定一切,我这样卑贱的出身,仰赖大人相助,都可以到这个位置上。长夏姑娘这样好的天资,会做得比我更好,走得比我更远。”
像是有春水融化坚硬的冰凌,环绕着长夏周身,她心间一片感动,眼眶一热,险些哭出来。赶紧道:“不说这些,贺兰千户方才来找我,是什么事?”
贺兰脸上一红,垂下头去,他又偷偷看了眼左右,发觉没人,这才壮着胆子说道:“我听说长夏姑娘想开舞馆,不知道我能不能……去学习。”
“啊?”长夏惊呆了。
贺兰拓视线游移:“若是不便,刚才的话你当做、当做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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