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周曜冷笑,“她要是真想退婚,那我求之不得,我早就说过了,我不可能娶她,我有喜欢的人。”
“你还惦记着小时候救你的那个女生呢?”周父简直要被他气死,“这都过去多少年了,都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你们当时才九岁,九岁!这就私定终生了?而且女大十八变,就算你现在见到她了都不一定能认出来,更别谈什么喜欢,你给我清醒一点好不好?”
“那又怎样?”周曜抬眼看他,唇角微微勾起,“我这条命是她给的,也只会是她的,迟早有一天我一定会找到她。”
“不孝子!”周父见他油盐不进,肝火蹭蹭上涨,表情难看且愤怒,甩袖转身就走,“不珍惜眼前人,有你后悔的一天!”
“嘭——”
房门被重重关上了。
他走后,房间重新变得安静。
周曜卸去伪装,唇角慢慢拉平,变得面无表情。
刚刚被极力抑制住的燥意又涌上心头,从听说阮黛要退婚的那一刻起就没停过。
周曜扯过被子躺回床上,抬起手背遮住眼,试图睡觉。
昨晚为了找阮黛,他几乎没有合眼,明明困得不行,可在床上翻来覆去老半天,硬是睡不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能清晰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样慢。
很烦。
却不知道在烦什么。
周曜最后还是不情不愿睁开眼,抓了抓头发,烦躁地“啧”了一声,他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地上,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坐下,偏头打了个哈欠,气压很低。
他想到周父刚才的话。
你一定会后悔的。
周曜嗤之以鼻,谁会为这种事后悔,可笑。
桌上摆满了阮黛送的东西,刚刚佣人听了他的话,并没有扔掉。
他看着离他最近的马克杯。
杯壁的图案是一个黑发蓝眼的小男孩,穿着黑色晚礼服,手插在口袋,表情酷酷的,配上他短小的四肢,模样有些滑稽。
她送给他时,说第一眼看到这个小人,就觉得很像他。
这哪里像了?
周曜嫌弃地移开眼,这杯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他怎么可能拿它喝水。
眼不见心不烦。
他随手拿起马克杯,想要把它扔了,却发现垃圾桶被佣人拿到了门口,距离有点远。
他的手顿了顿,又若无其事地把杯子放回原位。
算了,下次再扔也一样。
周曜看着桌上的东西沉默片刻,又缓缓打开了正中间的抽屉,淡淡的檀木香飘了出来,清幽淡雅。
抽屉很大,几乎占了整张桌子三分之一的面积,但里面只装着一个红色戒指盒。
他拿出来打开,里面装的不是什么戒指,而是一块圆润的褐色石头。
这大概是软软留给他的唯一东西。
周曜垂着眼皮想,拿起石头在掌心中掂了掂,触感冰凉,很光滑,也很让人怀念,一下就把他带回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
身边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软软的存在,导致现在谁都知道他有个身娇体软的白月光,毕竟软软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软。
也正因为这样,丁嘉豪他们到处传他喜欢小家碧玉,温柔可爱的软妹子。
以为他就喜欢这种类型的。
但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软软是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性格大大咧咧,留着一头利落短发,皮肤有点黑,喜欢穿背带裤,从来没穿过裙子,她长着一张雌雄莫辨的脸,笑起来眼睛明亮,脸颊会浮现两个浅浅的酒窝。
周曜第一次见到她时,如果不是听声音,差点以为她是男生。
那时他被人贩子拐到乡下,卖给一个生不了孩子的老女人。
那女人把他关在鸡舍里,用铁链子拴住,对他非打即骂,活得连畜生都不如,有次她三天都没送饭来,在他以为自己就要这么饿死时,铁窗口忽然窜出了一个黑乎乎的脑袋,稚嫩的声音朝他小声喊:“喂,你还活着吗?”
周曜艰难地抬头看过去,阳光从窗外泻进来,女孩的脸被光照得看不清,却让他的心跳前所未有的快,那道小小的身影被他视若神明,成了一生的救赎。
父母感情不和,他从小缺爱,和软软相处的时光虽然短暂,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快乐,分别之时,他用所有的积蓄在学校小卖部里买了一枚银色戒子,郑重交给她,说等以后他长大了,会用比这个更值钱的钻石戒指来娶她,让她在这里好好等他回来。
软软似懂非懂,隔天也郑重其事地回了礼,就是这块石头,说我没有什么好拿出手的,这个是我收藏了好久的石头,就送给你吧。
虽然周曜将石头翻来覆去看了个遍,也没找出它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既然是她送的,他就真的认真收好了,一直保留到现在。
周曜把玩着石头,心中那股不知缘由的郁气渐渐被石头的冰凉压下了。
脑中忽然晃过阮黛的脸。
少女肤白貌美,笑起来眼睛弯弯似月牙,之前之所以照顾她,就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软软,五官神似,但漂亮许多,是阮家女儿。
周曜一直都不待见这种出生名门的大小姐,娇气十足,动不动就撒娇装可怜,烦不胜烦。
而阮黛绝对是最腻歪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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