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在你们两个手上,我真是没有想到。”沈心斋振振衣袖,又恢复了希夷君应有的斯文有礼的姿态,“现在该来算算我们之间的事了。”
奚不问觉得有点好笑,他这个上一世的冤大头尚且没有找他要个说法,他倒是主动同他清算。有什么好算?他上一世的同门之情、兄弟之谊都是喂了狗。
不,狗都比他忠心。
而这,是一只狼。
这只狼顾盼狡黠,用深邃的瞳仁锁定奚不问,它似笑非笑,眼眸之中竟有一种极度的渴求与兴奋,好似饿极的狼见了血,下一秒就要将猎物扑倒撕咬。
奚不问不舒服地扭动了一下脖颈,好似在将黏附身上的目光甩掉。
“奚不问,你是个聪明人。”沈心斋继续说道,他的轮椅往前滚动了几步,在地上留下浅淡的辙印,“不如你来告诉我,你究竟是谁。”
话说到这一步,奚不问知道自己暴露了。
他脑海中闪过很多线头,但不知道被沈心斋捕捉到的究竟是哪一缕,是刚刚应对他剑法时的身法,还是他无意时说过的话,又或是别的什么,他不清楚。
事实上,他早已设想过这种情景无数次,只是不知有朝一日竟然面对的是沈心斋。
横竖又没有证据,他决定抵死不认。
“沈叔叔,你是糊涂了吗,我自然是奚氏奚弃远之子。”奚不问忽然发觉剧烈的头痛得到些微舒缓,他侧过头,发现无念正通过攥着的手腕给他灌入灵力。
他的丹田之处涌动着一股汹涌而温热的力量,从小腹直暖到胸膛又一路向上延伸至脑内,将刚刚疼痛的裂隙一一填满抚平。
他看向无念,悄声道:“够了,不要了。”
无念摇摇头,执着地又输了些,直到奚不问十指扣住他的手,他才讷讷地止住灵流。
沈心斋还沉浸在奚不问的回答中,像听了个极为可笑的笑话。“沈叔叔?”沈心斋闻言笑着鼓起掌来,清脆的掌声响彻寂寂旷野,“你的演技真是不错,也对,自上一世,你的演技就是如此卓绝。”
“其实你很讨厌我吧,你我地位悬殊,你没有一日不恨沈家人,我却跟傻子一样天天围着你转。你嫌我懦弱胆小,却摆脱不掉,但你还表现得兄友弟恭,对我照顾有佳。你看我勤学苦练,却换不回师尊青眼,更难及你项背,你一定很痛快。”
奚不问蹙眉看他,上一世他待沈心斋是真心实意,而对方也从未表现出反感,他以为二人相处得不错,却不知他竟一直这样想。他微微侧头,发现无念掷过来的目光,带着震惊和疑惑,他刻意转过脸避开,装作去追逐一只刚刚从眼前掠过的飞蛾。
“当年吴门访学,师尊是怎么说我的?”沈心斋用指节撑着额,杏眼半眯,从汪洋般的回忆中拾起二三,“哦对,道心不坚,害人害己。”
“就因为我赢过你,他便给我下那样的判词。你是不是心里还偷着乐,觉得我活该?”
访学?
奚不问一时脑内空白一片,连带着表情也变得茫然。沈心斋还在兀自喋喋不休,奚不问好不容易从其中捕捉到一二,终于恍然。那是云冲和平乱之后,为促进诸道门百家间的交流与和睦,薛氏提议办的一轮各家游学。
当时说是说各家轮流,但谁不知薛氏的野心,皆不敢争锋,最后便成了以薛氏为尊,各家出弟子到吴门访学,蓬莱自然受邀。
蓬莱其实一直游离于各家权力之外,但这种访学,云冲和认为去学一学也未为不可,他虽性情冷清,但之前佛道停战,形势所迫之下薛容与还算是行了些方便,如今也不可与薛氏闹得太难看。
最后敲定由云冲和领着沈魄、灵遥思与沈鱼梁,又带着一众更小的师兄弟,一同去了吴门。
吴门是一个富庶地方,菜好酒美,景色怡人。就算沈魄瞧不上薛家人,但亦不得不承认薛氏所在之地,较之蓬莱,不遑多让,称得上人间仙境。
薛氏居于湖上,此湖名“四时晴”。湖面之上连廊通岸,荷田系舟,亭台楼阁屋舍道场皆高矗于水面,飞檐翘角如雨燕掠空。雨季涨水时,踏下台阶,便可光着脚丫涤荡清澈水中,待湖水少蓄时,便能看到一半插入水下用以支撑屋舍的巨大石柱,上雕祥云纹及青龙纹,鬼斧神工,壮丽之至。
如此风光养出的人,沈魄想到薛玉,难怪看起来花枝招展。
薛氏一门规矩虽不如沈氏多,但钱财盛处,便好面子,繁文缛节众多,见到薛容与要毕恭毕敬唤薛宗主,每日念完书,需得去薛宗主屋前站半柱香三省吾身,每两日必沐浴,饮食不可出声,饮汤用勺,夹菜用筷,食蟹器具依次摆开,不得混用。
这一套下来,惹得沈魄束手束脚,不得自由。
第一周因为各道门陆陆续续赶来,几乎日日有宴请,他后来干脆把螃蟹偷偷揣进怀里带到自己房中,将壳咬得喀嚓响,将白嫩的蟹腿肉啊呜一口咬进嘴里,再吸溜进黄澄澄的蟹黄,五脏六腑都被鲜美的味道融化了,这才是无上的享受。
当然,也就沈魄管这叫“自由”,灵遥思说他那是“妄为”,搞得衣服里一天到晚是螃蟹的腥味,还不是要被薛容与捏着鼻子赶去洗澡浣衣。
当然没有蒸过的蟹醋终究不美,他有时候便支使旁人给他带。那时候沈鱼梁刚取过字,他便跪在席上偷偷用胳膊肘捅他,侧过头用手掩住口悄声喊他的小字:“沈心斋,一会下了宴,你找那个喜欢你的小侍女讨多多的蟹醋给我带来。我先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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