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沉默的六个小点点后,看着胡荊脸上寻求答复的小眼神,为免他们继续闹腾下去,纪斐安还是赶紧点头:“对对对!它说得没错。”
胡荊果然那身杀气缓和下来,把手上卷成一卷的文件随手扔下,道:“那好吧。”
在纪斐安正要松口气的时候,谁知道鸟头又又从自己身后冒出来,这回就变成小声逼逼地说:“和你说啊,千万别相信男人的鬼话,家暴男都是打完人后痛心疾首,各种发誓再也不会有下一回,结果下次还是走老路,所以你要信他就完了。”
纪斐安:“……”
原本看在两脚兽份上准备放这只鸟一马的胡荊,面无表情的活动了一下指关节,觉得还是不能放过这只搬弄是非的鸟。
眼见着又快要打起来,原本一直沉默在一旁的丧尸终于是忍不住喝道:“你们都给我够了!这是上面派来协助你这次任务的成员,原型……”
看着假装自己是大型挂件,用爪子勾着纪斐安衣服,躲在纪斐安背后的那只金刚鹦鹉。
丧尸顿时就是一阵心累:“算了,原型你们都看到了,美洲过来的紫蓝金刚鹦鹉。”
纪斐安感觉到背后那只鸟勾着自己衣服往上攀,在他想回头时这只鹦鹉就已经爬上他的肩膀了。
“嗨~哥们儿泥嚎!”
鹦鹉下意识抖动了一下那极长的尾羽,然后就自来熟地和纪斐安称兄道弟的打招呼。
“额,你好。”
紫蓝金刚属于鹦鹉中的最大型,加上尾羽往往体长达到一米,展翅更是可达一米五。所以体重和存在感自然都比一般的鸟要强的多,往纪斐安肩上一蹲后,原谅纪斐安过去除了鸡鸭鹅外没接触过什么鸟类,给他感觉就是肩上蹲了只一斤多重的鸡。
胡荊看见这鹦鹉直接蹲他的两脚兽身上不说,还当面勾搭起来,简直是不爽到极点,可是看小两脚兽他好像对这只鹦鹉很感兴趣的样子,一直盯着那只鸟看,嘤!这是要移情别恋了吗?胡荊很快用上了早上看剧目学到的人类词汇。
事实上,纪斐安只是在担心金刚鹦鹉那巨大的嘴巴,看起来就杀伤力很大,加上前面很尖,即便知道眼前的变异动物不会随意伤人,也禁不住下意识的有所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吐槽一句,金刚鹦鹉叫声和杀猪叫差不多,而且穿透力极强。(用嘎嘎嘎都是美化了=。=)
空口碎椰子不是梦,以前见过有人说家里的金刚鹦鹉青春期性格变暴躁,直接把防盗网给拆了。
暗搓搓上身挂在背后是我家那只小叽经常干的事,搞得每次坐下都得摸摸背后,怕靠椅背时不小心把它压死。
第38章
丧尸对自己被整得乱七八糟的办公室敢怒不敢言,眼见胡荊已经心情不好, 而鹦鹉也不知道是没察觉还是故意作死的聊事斗非, 还在一旁撩纪斐安说话。
鉴于鹦鹉和乌鸦乃鸟中双贱,谁也别嫌弃谁, 丧尸更加倾向于后面的猜测。
“老兄你咋称呼啊?”
鹦鹉作为攀禽,脚可比一般鸟类粗壮得多,而且关节也比一般鸟类灵敏。体型大的鹦鹉爪子除了用作站立外, 还可以充当手的用途,通常在进食的时候,鹦鹉会一只爪子用作站立,另一只爪子用来抓取食物,可以把食物长时间拿在半空中协助进食。
早在末世前就有科学家观察到野生的戈芬氏鹦鹉懂得利用爪子和嘴巴配合制作简单的工具, 并且懂得相互学习,吸取经验。
而现在,这只紫蓝金刚便是一只爪子立着,另一只爪子抬起充当手的作用在纪斐安肩膀上朝他挥了挥手后, 又伸开做出握手的姿态。
不得不说,尽管明知道这鸟体内拥有和人类差不多的灵魂与智慧,但面对动物外形下的这只变异鹦鹉, 纪斐安还是下意识卸下面对人类时的防备。也有可能是因为这只鹦鹉看起来太逗了, 纪斐安伸手握了握它那只爪子。
胡荆:“!!!”
“我叫纪斐安, 你和其他人一样叫我小纪就成了。”纪斐安和颜悦色地说,然后问道:“那你呢?你叫什么?”
鹦鹉看起来相当神气的摇晃了一下脖子:“我名字可就厉害了,叫蓝蓝路。”
纪斐安一下子没忍住:“噗!”
鹦鹉蓝蓝路见纪斐安这反应, 高情商动物在看人脸色方面的技能都差不到哪去,顿时就身体嫌弃的缩开:“咋的?这名字有啥问题吗?这可是我特意查历史文献决定的名字,在二十一世纪时蓝蓝路影响力可大了,还有不少专门崇拜蓝蓝路的人。”
“……”纪斐安突然有点无言以对,违心道,“没什么,就是没想到你会用这名字而已。”
察觉到纪斐安这话说得违心,鹦鹉哼唧一声:“别想骗我!你这没句真话的臭男人,我就知道你口花花只是想哄我而已,心里不是这样想的。”
纪斐安:“……”
旁边的胡荊再也看不下去了,尼玛这只鹦鹉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房!直接信步向前动作迅速的一手就拽住鹦鹉的翅膀,把它像菜市场买鸡那样从纪斐安身上扯下来后提在半空中。
丧尸也没料到胡荊这动作挺快的,而鹦鹉本来正戏瘾上头就想现场表演,一时间忘了危险还没解除,于是就这么被胡荊给得手了。
鹦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胡荊抓着后,瞬间吓cry,蹬脚想扑翅膀地大喊起来:“大佬饶命啊!小弟我身上没几斤肉,一点都不好吃!放过小弟我今后给你做牛做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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