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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北是个聪明孩子,他是真的记住很多事,也明白很多事。他害怕爸爸不要自己,就一直搂着陆青的胳膊。
    孩子说得条理清晰。陆青也就知道了当时孩子被带走的全部经过。
    洪信的“前妻”名叫应素薇,跟洪信是初中同学。两个人之间还是应素薇先开口的在一起,当时洪信的父母在陶瓷厂是小领导,在很多人看来洪信将来肯定也错不了。的确是洪信先喜欢的应素薇,但他不善言辞,也没有过什么追求的举动,本以为自己喜欢的女生不会看到自己。结果拿到初中毕业证的那天,是应素薇先说要洪信做自己的男朋友的。
    两个人虽然初中毕业就搞对象,但实际上在一起交往的时间并没有太久。洪信读了高中,而应素薇不愿意上学,也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墨守成规,所以洪信读高中她就跑出去打工,这一走差不多就是十年。等到她回来,发现洪信还没有搞对象,也没有忘记自己,于是俩人就又在一起了。
    这十年里,洪信的父母先后去世了。洪信虽然接了班,但也只是个车间的小工人。应素薇一改之前谈恋爱时的柔情,在洪信的忍让下逐渐强势了起来,两口子结婚三年应素薇都不想要孩子,直到二十九岁才生下北北。原本以为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下去,哪怕耳根子不清净,天天被妻子数落没本事,但至少孩子聪明可爱。但一切还是变成了这副模样。
    北北说他是睡着之后被妈妈带走的。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在火车上了。他害怕,他哭,他想爸爸,但是妈妈却说他不是爸爸的孩子,她要带着她去找他的亲爸爸。可是明明妈妈身边还有一个搂着妈妈的叔叔,那个叔叔还趁着妈妈不留意的时候瞪自己。
    那之后北北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他说他跟妈妈住在一个房间,但是妈妈总是晚上不回来。他很想爸爸,很多时候也很饿,但是他每天就被关在房间里,能见到妈妈的时间也有限。再之后他们又坐了火车,然后又坐了汽车,他换了很多地方住。后来他看到妈妈和那个叔叔大吵了一架,妈妈还把那个叔叔给挠出血了。然后他就被叔叔骗到了火车上,他说坐上火车自己就可以找到爸爸回自己家了。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叔叔和妈妈了。
    虽然没办法完全肯定,但陆青大概猜测是北北跟着应素薇那个男人不答应,也不喜欢北北。这足以证明那个男人绝对不会是北北的父亲。而十有八九北北就是洪信的儿子,应素薇那么留书是不希望把北北留给洪信。可到底她也没能拗过奸夫。于是就把北北给送上了回C市的火车。也是因为这样,北北遇到了好心肠的毕鹏。
    这样的女人陆青不想去评价,毕竟他不是当事人,就算拥有原身的记忆,他也不能完全感同身受。而且这件事也不是自己去原谅和憎恨的。现在当务之急,他得安抚孩子的情绪。他得做到心中有数,北北到底是不是洪信的骨肉,这个这个时空的科技暂时还不行,可重重和小黑却没问题。只要北北真的是洪信的骨肉,只要自己还在,任何人都别想再把孩子带走。而跟着那样的妈,孩子将来也没有什么好日子过。
    吃了午饭,三个大人带着孩子去了派出所。看到洪信,老民警就告诉他人还没抓到。但陆青告诉他们,孩子回来了。而且还是被那两个大人给扔到火车上,被好心人送回来的。
    这还得了?围过来的警察赶紧给孩子做笔录,然后有详细的询问了毕鹏在火车上的经过。
    毕鹏如实相告。因为去同一个城市的票基本都是在同一个车厢,而他跟北北是坐在正好对面的。前天晚上他发现北北一直看着自己手里的面包流口水,然后看着看着就哭了起来。他赶紧询问怎么回事。发现北北没有家长带着,谁也不认识他,又听北北说他好饿,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车厢里的人好多都心疼得不行。这个人给这个,那个人给那个。北北也是真的饿坏了,吃得还不少。乘务员和乘警也知道了这件事,本以为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但没想到孩子知道自己的家住在什么地方。
    毕鹏拿出了工作证件,因为是一名中学老师,又有师范学院的介绍信,毕鹏说他可以把孩子送到他父亲身边。大家也就信任了他。虽然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那时候的人很多都单纯,也带着对世界足够的信任。而毕鹏也没有辜负大家的信任,他是真的把北北送回了他父亲的身边。
    听毕鹏说完,派出所也联系了一下车站警务处。确认的确有这件事,而且还有不少人留了联络用的电话,希望孩子到家之后可以给他们一个消息。现在警务处的得到了派出所的答复,这件事至少对这群人来说是已经圆满了。
    但对当地派出所来说却只是之前那个案子的一个小插曲。而且算得上是另一个案子的开始。身为母亲把幼年的孩子遗弃在火车上,这是犯罪!
    陆青和廉山当然是要跟毕鹏留下联系方式的。因为毕鹏要在第三中学任教,他们日后有的是时间相处,于是陆青跟他约好,周末请他到家里吃一顿,这顿饭可绝对不能推辞。
    北北还是很信任毕鹏的。于是当看着孩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时,毕鹏就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了。廉山主动问毕鹏有没有什么住处,当毕鹏说他随便找个招待所住就行的时候,廉山说:“那何必呢。你报道之后就住宿舍了。这几天也不至于。而且还不一定安全。你刚来C市,人生地不熟的。你是我大侄子的恩人,就是我的朋友,这样,不嫌弃你先住我家。等你宿舍下来再搬过去。这几天我也尽尽地主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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