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甚至还要唾弃,但架不住这视觉效果震撼啊。
打人不好,打架不对。
她知道。
但当躁动的青春碰上燥热的季节,你还特么要做一些烦躁的事情,比如补一些毫无意义的作业。看一场免费的贴身肉/搏,着实能缓解不少压力。
此外还能升华一下学习的意义——学习可以让你远离不少傻逼,比如那些将青春当做浓痰在吐的楞头小青年。
或许是目光太过炙热,霍翊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忽而偏过头,看向了夏未凉这边。
只见两个姑娘瞪着大眼,目不转睛地顶着他。
嗯?
就猛看呗。
对上他的目光,一个姑娘霎时红了脸,已经快速地低下头,假装写作业去了。
但另一个呢,模样看着倒是很乖巧,但行为过于反常,黑白分明的眸子竟一眨不眨。
眸光的尽处,依旧是他。
最重要的是,她还有点眼熟。
他搓了搓下巴,朝这边走来。
几秒后,霍翊立在窗前,面无表情地看着里面的人——
真的,是她。
片刻后,他从兜里摸出了烟盒,抽出了一根,姿势熟稔地拢着风,银色打火机“擦”了一声,一缕烟雾从唇边送出。
他懒洋洋地看着夏未凉。
夏未凉也一动不动的盯着他。
俨然是谁先收回目光谁就输,脾气都挺大。
记忆涌了上来,他淡淡一勾唇。
他的记性真不算好,坚信有仇当场就得报,搁个十年八载,不早忘了?
譬如刚刚的那个小黄毛,走路玩手机结果撞到了他,还跟他骂骂咧咧,说什么“以后别让老子看见你”。
“别以后了,就现在吧。”他说。输的人从此以后得绕道走。
他很少对一面之缘的人,有这么深刻的印象。
眼前这位,是个例外。
凭着年少时的生猛操作,姓夏的在他的记忆里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顺带着圈占了一席之地。
*
第一次见这个姓夏的,是在霍栩的13岁生日宴上。
他那天本不想去参加这种所谓的“家宴”。
霍成宇已经再婚了,而且他们父子关系一直就不怎样,明明相看两生厌,但人多的场合,面子还得维持一下。
但架不住霍栩的软磨硬泡和他妈的喋喋不休,所以硬着头皮,他还是去了。
生日宴上,霍成宇指着坐在沙发上的“小寸头”,跟他说:“这是你妹妹。”
他看着那个头发比自己还短、一声不吭无视所有人只专心嚼泡泡糖的小寸头,心情有些复杂。
一方面,他对这所谓的“兄妹关系”持着否定态度。另一方面,他也真没看出这是个女生。
小“寸头”的左脸写着“我不想来”,右脸写着“离我远点”,看着他的眼神里还大写着一个“滚”。
手心是本能的痒痒。
又见,这小寸头的胳膊还贴了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还挺唬人。
乍一看,像是纹身,但再仔细看,又能瞧出一点猫腻——
那是泡泡糖里附赠的贴画。
呦。
一只纸老虎。
听说“咬人的狗不叫”,又听说这瘦巴巴的寸头妹刚把霍栩打了一顿,所以吓唬一下,不过分吧?
四下无人时,他走到小寸头身边,指着她手臂笑了笑:“这个,沾点水,就能搓的掉吧?”
小寸头抬头,面无表情地看他,没说话。
他凑过脸:“那哥哥给你看看搓不掉的,好不好?”
小寸头依旧没吭声,像个哑巴。
他唇角一勾,脱下了外套,将里面T恤的袖子往上捋了捋,露出了纹身。
“看到了吗?”他问。
小寸头难得“嗯”了一声。
“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只虫子。”
“嗯?”
“鳞翅目昆虫。”小寸头又说。
“……”什么玩意儿?
“我有只鞘翅目昆虫。”小寸头低下头,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玻璃瓶,“还是活的,你想看看吗?”
话音刚落,一只浑身漆黑、长着坚硬外壳、有着长长触须的大虫子朝他脸上飞来……
他的一世英名,在那日,被一只什么鬼鞘翅目昆虫弄的面目全非。
回到家后,发现他最喜欢的鞋子上,还黏着一块被嚼烂的泡泡糖。
……
思及至此,他唇角微微一扬,一时有些感慨:好巧啊。
他舔了舔唇,想进去叙叙旧时,王开来跑了过来。
王开来是跟他小时候一起鬼混的,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也差不多,他现在回到容城,认识的人也就这么几个。
“哥,那些人呢?”王开来一边抹汗一边道。
“都打完了。”霍翊懒懒地看了他一眼。
“啊?这么快?我接到电话就来了唉,”王开来察觉到了一丝诡异,顺着他的视线,“卧槽!你现在是在看妹子吗?”
隔着层玻璃窗,王开来看到里面的女生,皮肤白皙,眉眼清澈,是初恋的长相啊。
“哥,你看多久了?”王开来乐颠颠地笑着,“心动了?”
霍翊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但王开来已经在八卦中迷失了自我,“心动了就去要个联系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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