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怜雪这个摊子,只有她跟李丽颜两人,全靠自己辛苦赚钱,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即使辛苦又疲惫,但她精神头却一日比一日好,自觉身体也比以前硬朗了。
毕竟她现在每日都在巷子里来回走,摆摊时也都是站着,风吹雨打之下,竟是比以前气色要好得多。
她同女儿感叹一句,沈如意就说:“那是因为娘的手艺好,做的东西好吃。”
“如果做得不好,便是再便宜,也卖不出去。”沈如意一本正经点评。
做吃食生意,最要紧的还是味道。
有的脚店,就比如卖蜂糖糕的那一家,整日里没什么生意,半死不活地都要交不上房租,有的正店却宾客盈门,每日从早到晚不停歇。
就像是朱雀大街上的白矾楼,除了三层楼高的主店,如今在汴京四处还开了几家分店,那生意红火让人眼红,甚至因它有了俗语。
未至白矾楼,白来汴京城。
往来汴京的游客们,若是不去一趟白矾楼,都似乎没领略过汴京风光一般,让人扼腕叹息。
生意好到这个地步,偶尔宫中摆宴,都会叫白矾楼的席面,当真是无人能及。
同样是做生意,同样是卖吃食,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好坏。
沈如意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因为母亲的手艺好,所以生意才好。
别看那小小的煎饼似乎不难做,只要熟练就能做的漂亮,但面糊、酱料、酥饼却缺一不可,沈怜雪自己做过配比的方子,就是比旁人做的好吃。
煎饼好学,肉夹馍却难了。
那十几种香料配比当真不好品味,就连整日饮茶品菜的老饕,也很难立即分辨出熬煮红烧肉的香料,更别提沈怜雪对每种香料都做了调整,使得整体味道更是浓郁芬芳,一点都不腥臊,反而有股肉味的醇香。
如此一来,肉夹馍的生意便越发好起来。
不过肉夹馍卖的比煎饼贵一倍,做起来也颇费事,每每都要提前一日腌制熬煮红烧肉,又要和面做馍饼,很是辛苦。
后来兰娘身体好些了,主动接过了看炉火的差事,让沈怜雪和李丽颜都松了口气。
兰娘看起来是个十指不含阳春水的娇小姐,她柔软病弱,一双柳叶眉总是轻蹙含泪,让人看之心软。
但她性子还是挺惹人喜欢的。
不埋怨,不做作,甚至不怨天尤人,自怨自艾。
她就如同水中的蒲草,只要有水,就能坚韧生长,不畏惧任何寒风暴雨。
相处了几日,沈怜雪跟李丽颜便都接纳了她,就连沈如意也一口一个兰婶婶,叫得可欢。
母女两个躺在床上,身上是柔软的鸭绒被,床上是厚实的帐幔,脚底踩着汤婆子,暖烘烘的。
沈如意滚在母亲怀里,小小一团,比那汤婆子还暖人。
母女两个絮絮叨叨说了会儿话,沈如意便打了个哈欠,不经意地道:“娘做肉的肉汤都很好吃。”
沈如意很喜欢略带甜口的吃食,沈如意如今很是舍得,每每做完红烧肉,就会用肉汤熬白菜粉条,亦或者萝卜蘑菇,如此煮出来的菜品带着浓郁的肉香,沈如意能吃一大碗饭。
那肉汤淋在白饭上,浓油赤酱,盈满丰润,一口下去,肉汤裹在每一刻饱满的白粳米上,让人都来不及仔细去咀嚼,恨不得整碗都咽下肚去。
沈怜雪听到女儿的小肚子发出呱呱声,嘲笑她:“小馋猫。”
沈如意不好意思地笑笑,突发奇想:“娘,那肉汤我总觉的浪费,不如我们卤点别的东西,搭着卖?”
沈怜雪发现自己的女儿,总有想不完的赚钱主意。
聪明又伶俐,任何小姑娘都比不上。
沈怜雪便问:“你觉得卖什么好?”
沈如意想了想:“卤蛋很好吃的,便是拿回家去,这个季节也不会坏,能放好些时候,也可以卤豆皮,香菇或者莲藕,我都爱吃。”
这些都是好带又好放的食物,买了回家去,可以配饭当菜吃,也不贵。
沈怜雪认真思索着女儿的话,半晌开口:“倒是可以试试,每日晚食售卖,肉夹馍很快就卖完了,既然也要等丽姐,不如添点花样,让食客们多买些东西。”
在汴京,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沈怜雪根本不担心如何盛放吃食,她只是觉得人手不足,只有两三个人忙还是太辛苦。
沈怜雪思索着这些,困意袭来,她就搂着女儿安然睡去。
次日忙完上午的摊子,沈怜雪趁着午食用饭,对李丽颜说了昨日的想法。
李丽颜其实没什么厨艺天分,她只能按照沈怜雪交待的来,这么久了,也就只能干体力活,比如做煎饼、和面、烧炭和洗菜,这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她往常都是抢着干的。
对沈怜雪的决定,她从来都是点头,还要夸奖一句:“雪妹真厉害。”
一边的兰娘默默吃了两口饭,然后才说:“我可以卤菜。”
她抬起头,露出那张娇美纯洁的脸,她低声道:“只要告诉我火候,我就知道要什么时候取出,洗菜我也行的。”
兰娘一边说着,一边崇敬地看向沈怜雪和李丽颜。
“我以前……”兰娘顿了顿,眉头轻蹙,我见犹怜,“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女子靠自己,可以做这么多事。”
她这么说着,似乎想要努力回忆起过往岁月,但话到嘴边,却依旧什么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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