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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也不知道,‘狗官’说拿给开门,他们不会杀人。”
    金咬银憨厚的挠挠头,他其实自己一个人跑肯定能跑得了,这人天生的武将,以一敌百,力大无穷。
    吴惇叹了口气,唉,他也是操碎了心呢,死就死吧,死了就不用再为这群蠢蛋操心了。
    “大当家的,你能逃就自己赶紧逃出去吧,别相信这些狗官,这些狗官说话嘴里没有一个真字!”
    “唉,能逃一个是一个了……先别动,一会这些狗官说话不算话,你就直接杀出去!走暗路,你肯定能逃的。”
    吴惇心哀莫大于死的说道,整个人已经彻底的放弃,放弃挣扎了。
    金咬银很听话,就是让干啥他就干啥,直接就将绳索给强行用蛮力挣开。不过还是等着狗官来说话。
    而萧达很嫌弃的,看看这个山寨,穷的叮当响!摆摆截道那么多的商人,也没见这个山寨有多么的富有。
    不少的锦衣卫们也都挺嫌弃,唉,和话本中的土匪完全是两回事。
    吴惇可不知道萧达的嫌弃,如果他知道萧达的嫌弃的话,他肯定会跳起来打人,
    因为三岗山是有原则的土匪,普通老百姓不截道,好的商人不劫道,读书人不劫道,专门截道‘狗官’以及奸商。
    那么挑剔的土匪,也难怪他们经常吃了上顿不接下顿,有时候还要救济一下山寨下的亲人。
    三岗山的土匪表示:能吃饱肚子就已经是顶顶好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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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达想象中的土匪窝,应该布满了金银珠宝,宝库当中应该散落的都是珍珠,遍布被抢来的美女……
    唉,想象破灭了,土匪果然是个没有前途的职业。
    回到土匪们的议事堂,就是用木头做成来的木屋,虽然挺大,但是屋子漏风又漏雨。
    就连凳子都摇摇晃晃,时不时的就要报废了。
    “哎,你们真的是太惨了,这土匪当着有什么劲?我都不忍心打劫你们了。”
    萧达皱着眉头不甘心的说道,他都觉得这些土匪是不是装的,把好东西都藏起来了。
    “噌~那你就放了我们呀!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智多星吴惇觉得当官的人说话,不可信,而且一脸的耻笑,有一种偏激的想法。
    别看王羽书腿跛了,至少脸是好的,不招人烦。
    但是智多星吴惇就会受到所有读书人的歧视,因为长得像侏儒,身材矮小,
    这样的人不要说进入官场,就算是读书也会被人耻笑。
    因为朝廷就是看脸的地方,能力固然重要,但是第一眼还是要看脸。
    为什么前三名会有探花,主要就是因为长得好看才能被称为探花呀。
    吴惇受到的歧视,实在是太多了,而他本身是出于大家族,才学知识面,应有尽有。
    他自信自己的才学,不输于官场中的任何人,甚至和历史当中的很多人进行对比,他觉得自己也挺厉害!
    智多星吴惇骨子里面也特别的傲气,可能都是聪明人的特征,聪明人得到好多东西都太容易了,所以会觉得世人皆蠢,才自己独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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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觉得你说的对,俺们很穷!”
    金咬银则是憨憨的觉得可能真会放了大家,他虽然蠢,但是不傻,越是这种单纯的人,越能感觉出来别人的情绪。
    他能感觉出来萧达就是觉得好玩,没有太多的杀心,手上根本没有鲜血的味道。
    王羽书慢慢的走来,倒是不影响他的风采,但是也能看出来他的腿有毛病。
    吴惇看了一眼,也记在了心上,神情并没有缓和,一如既往的说话带刺。
    “侯爷,没有什么好东西,可见这里是真穷!要不咱还是赶紧走吧,还得赶路。”
    王羽书瞧不上眼这伙土匪,觉得实在是太蠢才,嘴里边嫌弃的说完。
    而在看到智多星吴惇是个侏儒时,也有点同病相怜,不过对比对方愚蠢的选择金咬银。
    不由暗自感叹,相对比一下,萧达还是挺不错的。
    智多星吴惇多么敏锐,他都能感觉出来王羽书的视线和情绪。
    吴惇立刻就恼火了,就跟他愿意选择似的,这是矮子里面找高个,能挑出来一个金咬银,已经算是火眼金睛了。
    “堵上嘴,带走!”萧达冲下人,一眨眼,吴惇立刻被堵上了嘴,被抬走了。
    萧达一伙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了智多星吴惇。
    金咬银惊恐了,剩下的土匪们都傻愣了,军师没有了,他们该怎么办?
    饿了几天肚子的土匪们,在大当家金咬银的带领下,决定自投罗网!
    要么救出军师吴惇,要么收一个人就必须把一伙人都给收了!
    这叫买一赠送一伙人。
    敢不要?不可能!白送的人怎么会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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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蓟州原来的州长被踢走了,走得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也不想跟当地的这些地头蛇勾心斗角。
    萧达一伙人抵达了蓟州的府城,金岭城,锦衣卫们火速占领官府和城门。
    没有办法,谁让萧达说城门掌握在别人手中,他睡不着觉呢。
    本来金岭城的地头蛇还打算给萧侯爷下马威,让小官员和官吏们吩咐大家休息,不去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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