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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已经二十六岁,已经有了自己的府邸,要靠着一己之身为大启效力,来养活整个辞律王府的人。
    纵使现代,也已近而立之年,这个时候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变得悲惨,那还不如去死。
    “正因为有王爷在,他们才需要下这么大的一盘棋来对付我们。”
    “如果有一日,王爷不在了,在他们眼里,和您相关的每个人,生命便同蝼蚁一般。”
    第100章 还记得那个伴读吗?
    “将军府柏公子的给我吧。”
    刑部大牢之中,范毅看着狱卒打好饭,取过一个食盒拎在手中。
    “是是是,范大人。”
    范毅虽不是张扬跋扈之人,却也不碍着最底层的狱卒认识他,几人不敢拦着,赶紧给带路到最里间柏澍所在的牢房。
    那日皇帝下旨后,便有人对柏澍行了宫刑,简单包扎之后被送来了这里。
    用上面的话说就是,不用拘着死活,伤口养好了就送回将军府,人死了就拉去乱葬场。
    刑部大牢是最艰苦的地方,柏澍穿着白色的囚服,上面还沾着星星点点的血污。
    满地都是芨芨草,草里是多年来积的灰土和掉在地上的剩饭剩菜,看不见的地方还有许多虫子,一层单薄的灰色的褥子就那么铺在地上,这么冷的天,又凉又潮湿。
    柏澍坐在褥子上,靠着尽是大大小小窟窿的砖墙,洽愉草的药性早已过去,但他此时还不如那日在朝暮宫中的状态。
    “小柏公子,我来看你啦!”
    范毅微笑着,声音很柔和,两人之间隔着一层铁栅栏,他并没有叫人把牢门打开。
    柏澍无神的双眼微微聚了一下焦,待看清来人后,再次陷入无神。
    然而范毅并不在乎这些,他的心情看上去很好,慢慢悠悠的打开食盒,从里面取出一个早已凉透了的馒头,顺着空隙扔到了柏澍面前。
    “吃吧,快吃,别饿着啊!”
    看着滚到自己腿边的馒头,柏澍肚子饿得咕咕叫,却没有半点反应。
    这可不是范毅想看到的,他又从食盒中取出一碗菜,朝着柏澍身上扔了过去:“吃啊,不饿吗?你快吃呀!”
    饭菜是头天的,还没有馊,铁碗被范毅连汤带菜的扬在了柏澍身上。一瞬间,褥子连同囚服上都沾满了汤汁。
    “如今这样,范大人满意了?”
    终于,被折辱这么久,柏澍终于肯说话了。
    “犹嫌不足。”
    范毅的眼睛直直的看着柏澍的脸,即使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下巴上长出了胡子,他的皮肤却依然白皙,一看就是很年轻的人。
    那么年轻,年轻得让人嫉妒。
    范毅回忆起十几年前的自己,他也曾年轻过,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在将军府当伴读,伺候的就是柏澍,可是一个人最年轻的那几年,他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那我死了,范大人会满足吗?”
    范毅摇了摇头:“不会,杀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趣的事情,诛心才有意思。”
    很多事情,即使所有人都忘记了,范毅也不会忘。
    ……
    “摆布摆衫摆大褂,怜安范家人人怕。别人读书勤做官,唯独他家居人下!……”
    从小到大,范毅都是听着这首歌儿长大的。
    先帝在世时最痛恨两种人,一种是只知道给自己牟利的商人,一种是与周边各国有来往的大启人,而怜安范家这两点都占了。
    范家世代以卖布做衫为生,大启的布料比较单一,而大邑的扎染工艺比较好,做出来的衣服色彩饱和度高也漂亮,所以范家老爹常年来去大邑。
    大启到大邑路途并不十分进,来来回回运货总要用不少马车和人力,投入的成本高,所以卖出的价钱也是水涨船高。
    遍京城里,只有范家的布料最好,也最贵,所以人们总是一边骂着他们,一边又去买他家的布料和衣服。
    范毅自小一身傲骨,饭可以不吃,骨气必须得有。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唯有名才应该是人一生所追求的。
    “爹,娘,我想读书,考取功名。”
    思考了很久,范毅终于在十八岁的那一年,在自家的布店里,向父母提出了这个要求。
    “傻儿子,你说什么呢?”
    母亲不懂他的追求,家里世代经商,吃穿不愁,任何事情能用钱摆平根本不需要别的。
    比起那些两袖清风的芝麻小官儿,范府仆从百人,老爷夫人四处游历,见过大世面,要什么没有?怎么儿子却一心向学呢?
    “我说,娘,我要读书!”
    范毅人如其名,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哎呀,我的傻儿子呀,读书有什么好的?”
    母亲看他这样也是着急:“你已经十八了,从未开过蒙,就是学上半辈子也不一定能当上个芝麻小官。”
    “家中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你去读书了,我们这么大的家业可怎么办呀?!”
    “不还有范然吗?”
    范毅视金钱如粪土,根本不懂父母的期望:“您和父亲一起打拼多年,大不了招个好点儿的上门女婿,大家都开心。”
    “不可能!我和你爹奋斗了半辈子,怎么可能让你妹妹一个女儿家……”
    “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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