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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Z很严厉,“躺回你床上去。”
    段非拙怀疑如果他不从命,Z就会翻窗进屋强行把他按回去,因此只好服从地躺回床上,拿起那份他已经读过无数遍的报纸,假装自己没读过,再从头看一遍。
    窗前银白色的人影消失了。段非拙淡淡地叹了口气。
    他把报纸读了一遍,已经无聊到开始做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时,窗前又出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
    段非拙眯起眼睛“Z,你怎么又回来了?”
    Z冲他招招手,让他过来。
    段非拙放下报纸,赤脚踩着地板,走到窗前。
    Z又做了个手势,让他低下头。
    段非拙不明所以,只好照办。
    他低下头,盯着窗台上的灰尘。
    然后,有什么东西落在了他的头顶。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发现那原来是一顶花环。
    “谢谢!”
    他惊喜地抬起头,却发现Z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花环编得很差劲,与其说是花环,不如说是“若干根草叶扭曲地纠缠在了一起,其间硬塞进去了几朵快要枯萎的花”。可段非拙觉得,这大概是他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他是秘境交易行主人,他的交易行内储存着全世界最稀罕、最新奇的宝物。可它们即使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这只花环。
    第三十五章 二十一世纪新兴商业手段·梅开二度
    段非拙住了三天院之后,便被裴里拉勋爵请去了他的临时住所——湖畔别墅。段非拙和叶芝的工作还没有结束,转移到秘境交易行中的物品需要一一辨识。
    听说裴里拉庄园的大火熄灭后,色诺芬曾试图从废墟里寻找秘术物品,然而一无所获。因为真正的宝物早就被转移到秘境交易行中了,他就算抄家也什么都抄不出来。
    裴里拉勋爵对奥秘哲学一窍不通,完全帮不上忙段非拙的忙。他失魂落魄了好几天才恢复正常。梅丽莎真实身份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也许接下来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谈恋爱的心思了。不过,他对开矿倒是充满了热情。
    “我应该去好好学一学矿井的知识。即使没有亡灵的护佑,我也可以让家族繁荣兴盛。”
    反倒是伊迪丝夫人从亡夫那儿听说了不少有关奥秘哲学的事。
    她帮助段非拙对她亡夫的遗物登记造册。那些具有奇特力量的物品被挑选出来,普通物品归还给了伊迪丝夫人,让她能够睹物思人。
    能摆脱这些秘术物品,她看起来也一身轻松。
    她站在窗前,凝望窗外湖泊的粼粼波光。她的面容已经不再年轻,身体也有些佝偻了,但只要她往那儿一站,绝不会有人怀疑她主母的身份。
    “你知道吗,先生,三十年前,我刚生下阿尔伯特不久,我丈夫将米德洛家族代代相传的那个秘密告诉了我。当时我吓得魂不附体。
    “我是乡绅的女儿,虽然我父亲并不富裕,但比起普通人,我算是养尊处优了。我从小就在爱与信任中长大,从没见过社会的黑暗面。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邪恶、如此背离人性的事呢?
    “我思来想去,终于想通了不能因为没见过就说没有。我既然见过那种全心全意为他人奉献、毫无利己私欲的圣人,如此推想,世上自然也有全然自私、不顾他人死活的恶徒。
    “但是我丈夫最终放弃了那个秘术,断绝了米德洛家族千年的秘术传承。于是我想,既然世上有恶徒,那么肯定也有圣贤。恶徒越是歹毒狠辣,圣贤就越是慈悲博爱。
    “绝不可对人性抱有太大希望,世上有怎样的圣人,就有怎样的恶徒。但也绝不可对人性失去希望,哪怕身处极深的黑夜,也不能放弃对黎明的追寻。因为世上既然有如此幽深的黑暗,相应的就该有如此灿烂的光明。”
    第二天,段非拙和叶芝、阿尔乘上了返回伦敦的火车。
    这回阿尔不用再扮演叽叽喳喳的熊孩子了。段非拙以为裴里拉庄园的恐怖经历会让这孩子产生心理阴影,没想到他完全不以为意,一路上都在兴奋地复述他被亡灵抓走的过程,仿佛那并不是恐怖灵异经历,而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桌子上堆了一大堆破破烂烂的笔记本。叶芝或许有工作狂的潜质,把这一路上的时间都用来研究老裴里拉勋爵的笔记了。
    “真有趣,米德洛家族在奥秘社会中不怎么出名,并非因为他们技不如人,而是刻意低调。”诗人捧着一本笔记,若有所思说。
    “那当然了,要是他们成天宣扬自己把老婆活埋在树下,那没过多久就要上火刑架了。”段非拙说。
    叶芝将他手中那本笔记推给段非拙“这本对您比较有用。”
    “我?”
    “它讲的是秘法几何学。这不是您的专业领域吗?”
    粉刷匠可能在这个领域都比他更专业。段非拙不无讽刺地想。
    但他还是心怀感激地收下了那本笔记。上面的内容有一半他都看不懂。他决定把这本笔记当作睡前读物,万一哪天失眠,笔记就派上大用场了。
    段非拙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思念伦敦。他在这座城市总共只住了不到一个月,可当列车驶入伦敦那遮天蔽日的浓雾中时,他却油然而生一种归乡的喜悦。
    他在车站告别叶芝和阿尔,叫来一辆双座马车,返回法兰切丝广场49号。望着那栋建于摄政时代的三层楼房,他发觉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已经把这儿当成家了。他在特纳上校府待了三年,仍然觉得那是属于别人的陌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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