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再说吧。”廖维鸣锤了捶胸口,“你看现在外面天好阴沉,总感觉心里堵得慌,很难受。”
“不行。”很显然李彦诺在学习这件事上是不会让步的。他一把拽住朋友的书包带子,把廖维鸣扯回到座位上:“快点写。”
廖维鸣长长的叹了口气:“苍天啊!怎么就让我认识你了,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话虽如此,笔尖还是老老实实的在纸张上移动,直到填满练习册的最后一个空隙。
性格如此南辕北辙的人可以做朋友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
至少当初他们就维持了两年多的友谊。
晴天时一起打球,雪天时一起放学。课业不忙碌的时候,去廖维鸣家打游戏。课业紧张的时候,去李彦诺家上自习。
彼此磨合到李彦诺能够一眼看穿,生日那天廖维鸣是故意发错短信,提前一个小时叫温梦去别墅。
而廖维鸣也能在捡起篮球时发现,李彦诺正对着场馆另外一端走神。那是女生上体育课的方向,温梦正在一下接着一下用腕子颠动软排,想要传给乔婕。
廖维鸣把篮球抛出去,故意砸在朋友肩上:“喂,你看什么呢?”
李彦诺笑笑,回身接住球,没有开口解释。
他们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是最好的朋友、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既然如此,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呢?
此时两个成年男人坐在吧台边上,面前是毫不相干的酒,突然都失去了沟通的能力。
李彦诺把最后一杯龙舌兰喝光,抬手示意老板再添点。而廖维鸣没吭声,直接用掌心盖住了对方的玻璃杯,不让李彦诺再续下去。
一些光零散地投下来,穿透酒杯的横截面,在吧台上映出些斑斓的色彩。
廖维鸣沉默地看着,看着,如同在看一出哑剧。
他突然觉得那些星星点点的斑痕,很像小时候自己最珍视的万花筒里的图案。
那还是父亲公司上市那年。
为了庆祝这件事,父母难得抽出一天时间来,陪着他一起去公园玩。母亲在纪念品商店给他买了一只万花筒,廖维鸣太喜欢了,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结果后来被邻居哥哥看到,一把抢走了。
他哭得满脸是泪,跑去找母亲主持公道。
而母亲急着出去赴约,从他身边经过,神色匆匆:“没了就算了,多大一点事情。谁叫你拿着到处显摆的?”
廖维鸣那时候不过五六岁年纪,不知道怎么辩解,只是伤心地哭着。
“别哭了,吵死了。”母亲随手拉开Birkin包,从钱夹里抽出几张百元钞票,塞给廖维鸣,“让阿姨带着你去商店,再买十个。十个不够,就买二十个。”
大人是不懂的。
不明白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换来,即便换来,也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了。
“我才不要新买的……我要我原来……”
母亲不耐烦了:“那你就去抢回来!喜欢什么就去抢,不就完了?”
当时的廖维鸣觉得,大孩子和大人的心都好坏。怎么能因为自己喜欢,就去抢别人的东西呢。
可现在的他,又和那些大人有什么区别?
因为自己爱对方,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抢到了、再藏起来,哪怕是用钱收买。不管对方是不是出于偿还他的恩情,才自愿留在他的身边。
他终于还是长成了小时候自己最厌恶的样子。
空玻璃杯在廖维鸣指间微微转动,折射出流光溢彩。
而李彦诺突然在这个时候开口,打破沉默:“我算了一下时间,《夏归》这件事下个月中旬应该可以处理完。”
廖维鸣抬起眼睛:“然后?”
“我这几天就订回洛杉矶的机票。”李彦诺像是想通了什么,说这话的时候很慢,是含着些歉意的,“你和温梦的婚礼……我恐怕来不及参加了,红包在微信上给你。”
廖维鸣没有做声。
这次他没有用警告或是威胁的方式,依旧从李彦诺嘴里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但这一切,来得却并没有他预想中那么心安。
那种刀尖划过心脏的感觉几乎要把人逼疯了,抽搐、紧缩,坐立难安。
廖维鸣思索了很久,低声问:“你还喜欢她,对么?”
这句话里没有明确点出那个“她”是谁,但在座的两个人心里都清楚。
李彦诺沉默了,答案是简单而明了的。
不管是出于道义、理智、抑或是其他原因,他突然做出了这个要离开的决定,他依旧是喜欢温梦的。
感情不是纸张,一撕就裂。而是绵长又柔软的绸缎,看不见开始和结束的终点,裹得深陷其中的人窒息。
如果没有一点良心,就不会感到愧疚。如果能够彻头彻尾做一个坏人,那么哪怕做出再多伤害朋友的举动,彼此也不会感到痛苦。
可无论是廖维鸣还是李彦诺,都只是普通人,最普通的那种。
会有阳光普照、相互帮助的时候,也会有被私心困住、雾霭沉沉的时候。
就像天气一样。
好的,坏的。刮风的,下雨的,晴朗的,落雪的。
不管怎样过,都是一天。
“我要走了。”廖维鸣起身离开吧台之前,这么说。
李彦诺挥了一下手,给这场意料之外的会面,留下一个潦草地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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