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手机,给凌琅发了一条消息:小琅,你的花忘拿了。
他以为凌琅不会理他,但凌琅很快就回复了:不是我的。
迟炀:是我送给你的。
凌琅:还给你,就当我没收过。
娇嫩的玫瑰突然落了一片花瓣在桌上,迟炀拾起来,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放在鼻尖下闻了闻,然后回复:我们分手了吗?
凌琅:我们真的在一起过?
迟炀:还能做朋友吗?
凌琅: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直拿你当最好的朋友。
发完这条消息,凌琅站在夜色下空无一人的学生公寓前,仰头深吸了一口气。
空白了许久的脑海突然被灌满了无数张定格的画面,最早的一张,甚至从遥远的十五年前飘来——
在花园的转角处,不期然地出现了一位灰绿色眼睛的陌生哥哥。
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如同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坚定不移地跟在了迟炀身后。但他能够感受得出来,迟炀的世界似乎不是很欢迎他。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迟炀那个嫌弃的眼神。
但小孩子嘛,总是会没脸没皮一些。
只要两家人有意撮合迟炀和凌瑾,他就一定会闹着去当电灯泡。他知道,跟着凌瑾就一定能见到迟炀。日子久了,迟炀大概也是无奈了,所以默许他出现在自己身边,平时也会带着他玩儿,但看他的眼神就像哥哥看弟弟一样,还总是叫他“小朋友”。
后来,迟炀不声不响离开了。
再后来他也想明白了。迟炀个子比他高,年龄比他大,思想也比他成熟。他在迟炀眼里,大概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所以迟炀更愿意和凌瑾那样成熟的同辈来往,也算是情理之中。
他发觉自己果然是不懂爱的,居然天真地以为感情能够平白无故地产生——曾经那个连朋友都不愿意和他做的迟炀,会在切断了四年的联系之后,突然想要和他谈恋爱。
或许这长达一年的欺骗里,并没有包含任何的坏心思。相反,就如同迟炀说的,只是不忍心看到他自甘堕落的样子,所以才布置了这场善意的谎言。
其实就连现在的他回望一年前——那个只会打架逃课、浑身戾气、落入尘埃的自己,他都觉得心惊肉跳,觉得那样的自己实在不堪入目,何况是迟炀呢……
迟炀那样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过路时看见了他的困厄,想要拉他一把,简直再正常不过。就如同他当年在景区溺水的时候,迟炀奋不顾身拉住他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厌倦自己灰败的人生,但没有一个人会真正拒绝能让自己的人生被照亮、从而变得更好的机会,而迟炀就是给予他机会的那个人。不仅如此,迟炀甚至帮他走出了曾经的死角和阴霾,让他和三年前的自己达成和解。迟炀大概还想帮他治愈情感封闭的病,所以提出了恋爱,只不过被他提前发现,没能成功。
归根结底,他应该感谢迟炀才对。
他刚才之所以那么气急败坏,仅仅是因为,迟炀不是真正地喜欢他罢了。
凌琅仰头望着天空很久,突然感觉到脚边有什么东西在蹭他,他低头,是屁桃。
他以为屁桃饿了,于是蹲下身,从书包里拿出一袋狗粮,在屁桃面前拆开,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示意它吃。
屁桃从出生起就在流浪,见过许许多多的人,是一只极度敏感的小狗。它围着凌琅转悠了两圈,很快就捕捉到了这个人类的伤心情绪。但它也只是一只小狗,不知道怎么办好,只能尽可能的听凌琅的话——
比如它刚在宿管阿姨那里蹭了饭,已经很饱了,但还是乖乖吃掉了凌琅给它的狗粮。
凌琅蹲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屁桃吃东西,眼前却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屁桃黑白灰的身躯仿佛真的变成了一团马赛克。
快要看不清的时候,他用手背狠狠擦了一把眼睛。
屁桃立刻凑过来,轻轻舔掉了他手背上的水珠,然而,却有更多温热的液体砸在了它的小鼻子上,源源不断。
屁桃懵懵地仰头看了一眼,有星星的夜空,为什么会下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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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早自习时间是7:20,比其他年级早20分钟,但第二天早上七点,凌琅就已经坐在了空无一人的教室里。
第二、三个进教室的是叶玲玲和于志锐,他们有说有笑地走近教室,看到凌琅,纷纷有些惊讶。
“琅哥早啊,今天这么早就来了。”
凌琅抬起头,给他们道了声“早”,然后继续埋头背书。
叶玲玲放下书包,四处看了看,道:“奇怪,琅哥都来了,迟炀怎么没来?”
于志锐也觉得挺怪的,摸摸头:“可能年级第一已经不需要这么努力了吧。”
叶玲玲摇摇头:“非也,我听说上一任年级第一从高一开始,每天七点准时来教室自习,一直坚持到前段时间。”
于志锐疑惑:“为什么是前段时间?被迟炀碾压自暴自弃了?”
叶玲玲幽幽道:“因为他自从变成年级第二之后,就改成了每天早上六点四十来上自习。”
于志锐:“靠……”
前排的两个人一直在聊迟炀,虽然声音不大,但教室里只有三个人,那些只言片语还是依稀传到了凌琅耳中,导致他一个字都背不进去,索性塞上了降噪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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