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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里写,他离开那日,父亲形色匆匆,他只以为是跟着父亲去外地走商,没想到到了码头才知道,他们举家搬迁,移民到阿麦瑞克。
    当时未曾想,两人竟连最后的道别都没有。
    白荀以为日后还可回国,没想到一去十四年,从来以后没有机会踏足故土。
    他在阿麦瑞克,十分思念家乡,白老爷子已经去世,离开时没有闭上眼睛,遗嘱想要葬在故土家园,家里人只能将他的骨灰供奉起来,期盼日后有朝一日可以回家。
    信中还写,每当夜里念及巧巧,想起当初俩人青梅竹马,红袖添香,渐生情谊,以及那些幼稚可笑的山盟海誓,当时的情感是真的,当时的人是真的。
    十四年前,白荀想娶巧巧,十四年后,依旧想。
    只可惜造化弄人,他活到28岁,才真切理解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听闻余桃已嫁人,丈夫体贴,且有三个佳子,他心中欣喜酸涩。
    不久之后,他也将成家立业,未来妻子同是在美华人,知书达理,温婉可人,很得家中长辈喜爱。
    白荀也已下定决心,跟那位女子组建家庭,从此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信里还写,他从陈清荣那里知道巧巧的抱负,白家的药方,巧巧幼时与他一同背诵,不用顾忌,都可尽用,盼造福百姓。
    信末写道:未来一生有无见面之时,遥祝巧巧余生幸福喜乐、美满安康。
    白荀
    1961.9.28夜
    余桃看完信,眼眶微红,她伸手拆开那个木盒,盒子里有一副晶莹剔透的白玉手镯,流光溢彩,一看就是不世出的宝贝。
    盒中有一小纸条,纸条上写道:“以前见你手腕光洁,就想这双手挽带上玉镯一定美极。这幅玉镯是我偶然所得,当时想它肯定趁你,遂买下。请务必收用,就当是一个一起长大的哥哥,赠与你的嫁妆。”
    余桃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一滴一滴砸落在桌子上。
    十四年前,白荀一走了之,别人多说白家一家人再也不会回来了。余桃在白家等了他两个月,苦等无果,还是父亲将她拉回了家。
    后来父亲意外去世,余桃从一个被人娇宠着长大的小姑娘,一夕之间变成孤儿。
    那时,她恨过,恨白荀恨世道,恨老天,然后她就认了命。
    如此人生重来一世,白荀早已在记忆里淡了色彩,生命的重心也被余桃转移到三个孩子身上,可是白荀的这封信,让余桃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忘记。
    那些旧年的伤疤,并不是靠着遗忘就能好全。
    如今,知道前因后果,记忆里的白荀并没有故意抛弃她。
    只要知道这一个消息就好。
    余桃哭了一会儿,好像要把当初没有流出来的泪,一并还回去才好。
    眼看孩子们快放学了,余桃才止住眼泪,到水井边洗了把脸,又在脸上涂了一层贝壳油,才去灶屋里。
    地里的菠菜还顽强地生长着,灶屋里还有昨天剩下的菠菜没有用,她先把米饭闷上,切了一点肉干,配上萝卜片,看时间还足够,又把菠菜洗干净,做了一道菠菜蛋花汤。
    饭刚做好,刘青松和三个孩子就先后回来了。
    本来寂静的小院顿时叽叽喳喳起来。
    “娘,今天做好吃的了吗?”
    闻到家里的饭味,二娃率先跑在前面,大妞拉着三娃跟在后面,三个人穿着崭新的褂子,大妞是水红色掐腰的,腰间秀了一朵荷花,二娃和三娃都是黑色的,样子有点仿中山装。
    他们三个这一身出去,弄得好些小朋友都想要那样的衣服。
    余桃除了眼角还有些红,情绪已经平和下来,心里的那道疤被抹平,余桃性子更温和了,就连看见二娃裤脚上的黄泥,都没说什么。
    “今天吃大米饭。”余桃道。
    二娃把书包撂下:“太好了,我喜欢吃大米饭。剩下的饭晚上还能做蛋炒饭。”
    大妞跟三娃也跟在二娃后面回到家,俩人把书包放下,大妞埋怨道:“二娃你咋跑那么快,我跟三娃都追不上了。”
    二娃冲着大妞扮个鬼脸。
    余桃摇摇头,不理会他们三个人的眉眼官司,正说着,刘青松也回到家,先把头上的帽子挂在墙上的钉子上面,吸了吸鼻子,笑道:“炖肉了吗?那么香。”
    怪不得刘杨氏总是说二娃和刘青松像了,就连问出来的话都是一样的。
    余桃笑着瞟他一眼:“萝卜炒猪肉,想吃炖肉,等明天我还买,给你们做。”
    说完,余桃交待道:“刘青松,你看着他们,洗完手就过来端饭。”
    说完,余桃就进了灶屋,用铲子往瓷碗里盛米饭。
    刘青松见她眼眶微红,心中挂念,只交待一句:“大妞,看着弟弟们洗手,我去帮你们娘盛饭。”
    说完,就直接跟在余桃身后,进灶屋去了。
    “你咋了?”刘青松凑到余桃身后,“眼睛咋还红了呢?”
    余桃心中微暖,动了动唇,还是实话说:“没啥事,今天收到故人消息,了了一桩心事。”
    刘青松纳闷:“旧人?”
    他想了想,余桃能称得上旧人的,也没几个人。
    心中一动,刘青松酸道:“不会是你那个初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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