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饭还是要吃的,不仅要吃饭,还要喝酒,六合楼的梨花白最好喝,但却不是谁都喝得起的。不过我猜我今天也许会有口福。”
周怀瑾也笑了,“唔,我没喝过酒,不过我愿意陪朋友去喝酒,我想我的朋友酒量应该也会很好,可以给可能喝醉的我找一处容身的地方。”
“这是当然。”
刀吻过要害,血从伤口迸射,人重重的栽倒在地,大雨把这小巷分成了两个世界。雨里的厮杀已经落幕,而躲雨的人却其乐融融的约好一起喝酒。这,就是江湖。
赢的人是杜老头,然而他也受伤了,这样的伤势让他急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他甚至不敢回家,把这些苦难伤痛带累给家人。
陆小凤说的没错,今天这碗馄饨他注定是吃不上了,因为老板开始赶客,他连陆小凤的那份馄饨都没让他吃完,陆小凤再厚脸皮也顶不住人家阴翳防备的眼神,何况他的大餐已经有了着落。
老板很快消失在雨中,留下淡淡的血迹一点点消失殆尽。
看样子纵使是来日,这口馄饨他也就未必就能尝到了。站在雨中,周怀瑾心中生出几分怅然。
空气里还有残留的血腥味儿,不远处一个人趴伏在那里,没了声息,然而就在不久之前他还站在对面,和他们说过话。周怀瑾没看清他的模样,却也猜得出他的年纪并不算老,这样一个正值壮年的人死去,总是很遗憾又很可惜的。
然而他们是正当的决斗,既决高下,也分生死。既然是死在这样一场战斗中,似乎又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能活着,为什么又要去死呢?
周怀瑾并不能理解。
他只是突然感觉到自己很饿很饿,只想快点离开这失去了遮风挡雨的棚子的地方,于是他催促道:“那家酒楼再哪儿?”
第三章
六合楼的饭菜确实没有辜负陆小凤的夸耀,周怀瑾的嘴被周父养得很刁,但却觉得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可口。
陆小凤照顾他,点了一些清淡的菜,然而他却一点也不想碰。人人都觉得病号就该吃这些,可他现在就想吃辣的,咸的,一切有滋味儿的食物。
只今他虽然感觉自己很饿,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然而他的胃已经被养小了,只能一样尝一点,勉强吃了半碗饭,就开始喝酒。
梨花白很辣,不过酒都很辣。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连生日宴的时候都没破例,但在这样的夜晚,他却想尝一尝。
周怀瑾才沾了沾唇,脸就红得连出一片晚霞。陆小凤本来在喝酒,却在瞥见他的脸后呛得咳住了。
或许我今晚应该找个人来暖床,这样的夜太冷了。陆小凤捏着酒杯想。那个叫珍儿的姑娘就不错,白白的脸,白白的腿,笑起来像盛了蜜似的。
不过他如今是个穷光蛋,再甜的嘴也哄不来姑娘肯陪一个酒鬼。何况眼前又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有哪个女儿愿意自找没意思的凑过来呢?或者说,凑过来还能看见他这个落魄了的大混蛋吗?
他想着,把周怀瑾面前的酒也揽了过来。
对于酒鬼来说,这样的夜晚再美好不过了。有朋友,有酒,有美人,人生得意莫过于此,值得高歌一曲。
但对于和酒鬼相处的还有一丝清醒的人来说,这恐怕要痛苦得多,不是谁都能承受一个撒着酒疯的人大声唱着荒腔走板的歌的。然而陆小凤不仅唱,还很陶醉。作为他的朋友,也是这里唯一的听客,周怀瑾只能叹息。
幸好他们来得足够晚,晚到他们已是最后一桌客人。而他有足够有钱,有钱到本想歇业的老板双眼放光的将他们迎进来,笑容满面,服务周到。
周怀瑾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陆小凤那个酒鬼怎么把自己安置好的。他从来没有这样的累过,如同溺水一样的窒息将他紧紧的缠绕,猛地睁开眼,心脏狠狠地坠落,汗刷的一下就坠在脊背上。
头顶是绸子做的帐子,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酸味儿,一条白皙的手臂正横搭在他的胸膛上,拽着他的一绺头发。腿也被紧紧地箍住,腰间还硌得慌。
原来噩梦的源头在这里。
是陆小凤。
昨天不知谁先醉了过去又没了意识,明明要了两间上房,却纠纠缠缠倒在了一张床上,倒叫隔壁空了整晚。
两个大男人人挤在一个榻上,怪不得不舒服。
周怀瑾一动,陆小凤也醒了,他身上还有着昨夜的酒气,让周怀瑾回忆起那火辣辣的味道,耳朵不由自主的跟着一痛。他实在是怕了醉酒的陆小凤,他宁愿去面对十个白胡子的大夫。
陆小凤醉了一夜,醒来了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仍是精神奕奕的。
反倒是周怀瑾自己头一次和别人在一张床上睡觉,又被压了一整晚,只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痛的。陆小凤已经翻身下了床去系他变得皱巴巴咸菜叶子似的披风,周怀瑾还瘫在床上。
陆小凤单知道他身体可能不太好,但没想到他能破败到这种睡一觉就起不来的程度。于是他变得很紧张,想要推开窗户跳出去给他请个大夫。
周怀瑾并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走正门,难道这就是江湖人特有的行为习惯吗?而且虽然他很不舒服,但还不需要看医生,他只想洗个澡,去一去身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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