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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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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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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重瘦削。一屁股压住父亲的脚,疼的陆雪征“哎哟”一声,连忙把脚挪了一下:“好这屁股,能把石头硌碎了!”

    金小丰一手接过笔记本,一手摸索着握住陆雪征的脚轻轻揉搓,又头也不回的低声问道:“干爹还疼不疼了?”

    陆雪征眼望书本,读的如痴如醉,心不在焉的咕哝了一句:“不疼了。”

    金小丰没把账目看明白,和陆云端嘀嘀咕咕的商议许久,怎么计算都是不对,后来陆云端就烦躁了,侧过身来搂住父亲的小腿摇来晃去:“唉,哥哥,不算了,不算了!”

    陆雪征不参与这些事情,自顾自的盯着书页:“儿子,别晃啦,再晃就把爸爸晃下去了!”

    陆云端还是闹心,老大不小的在金小丰怀里扭来拱去,哼哼唧唧的发牢骚;陆雪征听他出言不逊,便伸手在他那脑袋上凿了一个爆栗:“臭小子,怎么和你哥哥说话呢?欺负他嘴笨是不是?”

    此言一出,金小丰笑了,闷声闷气的说道:“干爹,没关系,云端和我闹着玩呢!”

    陆云端一挺身站起来了,绕过金小丰扑向陆雪征,开始大规模的撒娇——因为爸爸偏心眼儿,只对哥哥好。

    窗台很窄,陆云端抱住陆雪征,把父亲揉搓的东倒西歪。陆雪征知道儿子这是在和自己闹,所以绝不翻脸,只是手中一本新书不好放置,亏得金小丰在下方坐的稳如磐石,并且抬手扶住了他的两条小腿,让他不至于一头栽到地上。而陆云端闹着闹着,一眼瞥向窗外,却是忽然说道:“咦?丁哥来了!”

    丁朋五把一只大饭盒送回房内,然后上楼去见了陆雪征。陆雪征没有问他的家事,只谈了两句闲话,然后就把他打发出去了。

    丁朋五得了清闲,下楼找到了哑巴——哑巴这些天没有再跟他回家,因为丁朋五心力交瘁,实在是打不动了。

    哑巴无所事事,正在小屋床上蜷着睡觉。丁朋五端着饭盒走进去坐到床边,很粗暴的推搡了他:“哑巴,醒醒!”

    哑巴吓了一跳,立刻就糊里糊涂的睁开了眼睛。一眼看到丁朋五,他连忙坐了起来,又“啊”的叫了一声。

    丁朋五打开盒盖,饭盒里面装的却是萝卜糕。哑巴是个苦人,在衣食住行上从来不曾随心所欲过,虽然看起来干净整齐,其实还是丁朋五给他什么,他穿什么;喂他什么,他吃什么。丁朋五记得上半年哑巴偶然吃了一次萝卜糕,吃的舔嘴咂舌,意犹未尽;不过仅仅是记得而已,他可没心思去伺候哑巴!

    把饭盒向哑巴面前一送,他说:“吃吧!”

    哑巴接过饭盒,可是随即又端到了丁朋五面前:“哇!”

    丁朋五能够听懂他那声音中蕴含着的意思,这时就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玩意,你吃吧!”

    于是哑巴就低头开始吃。

    丁朋五看着哑巴的吃相,压低声音问道:“干爹没撵你吧?”

    哑巴抬眼看着他,连连摇头。

    丁朋五又道:“那你就继续留下来,家里那边容不下你,你回去了,又得吵架。”

    哑巴一边咀嚼一边点头:“嗯。”

    丁朋五歪着脑袋瞧他,越瞧越觉得哑巴挺好,后来就忍不住一笑:“我今晚不走了,你到我房里睡。”

    哑巴含着满嘴的萝卜糕,继续点头:“嗯。”

    丁朋五知道哑巴没有头脑也没有心眼,百分之二百的忠于自己,心中便是生出一股子怜爱。抬手搂过哑巴亲了一口,他随即又含笑在对方腿间捏了一把,逗的哑巴一哆嗦。

    俞振鹏见丁朋五赖着不走,便做出一番嘲笑,又道:“你这算盘可是打的精明,自己在外面养个老婆,干爹在这里给你养个哑巴!”

    丁朋五一想这话,发现的确是这个道理,便去低声呵斥俞振鹏:“别他妈乱叫!万一干爹反应过来,再把哑巴和大福一起赶走,我就得多花一份钱去租房子了!”

    俞振鹏乐不可支:“何必多花一份钱呀!你那公寓不是正好三间屋子吗?你们小两口睡一间,大福一间,哑巴一间,多热闹啊!”

    丁朋五拧着眉毛做出回答:“你妈×!”

    丁朋五从此两头跑,以看望干爹为名,时常就回来住个一夜两夜。陆雪征心如明镜,但是不管,因为家里不差哑巴那点粮食,犯不上让干儿子因为家事为难。而如此过了正月十五,正是他在打点行装,预备前往泰国之时,金世陵忽然结婚了,新娘正是那位基逊太太。

    陆雪征收到了请柬,和李世尧结伴而行,同去观礼。这金世陵许久不曾露面,如今闪亮登场,依旧俊美非凡;基逊太太浓妆艳抹,企图用脂粉掩盖住一脸老态,可惜不甚成功;小基逊则是根本没有出现。

    婚礼十分盛大,甚至有新闻记者过来拍照。金世陵出着电影明星的风头,打扮的比电影明星更漂亮。而陆雪征和李世尧站在人群中,不禁感慨良多——陆雪征依然认为对方是个尤物,并且得意于自己曾和这位尤物有过一段露水姻缘;李世尧则是在默默心算,想要估出基逊太太目前的财产身价。

    金家的孩子,一个个穿戴的整齐华丽,也都站在人群之中。孩子们太美丽了,脸蛋上甚至薄薄的拍了一层脂粉,看起来简直不像真人。其中斯蒂芬妮最为醒目,她穿着一身蕾丝繁复的拖地连衣裙,长发烫的卷曲蓬松,宛如大号洋娃娃。

    孩子们全部面无表情,规规矩矩的站成一排。其中只有金雪生比较兴奋,意图上蹿下跳,可惜被斯蒂芬妮死死扯住,不得自由。

    婚礼过后,陆雪征回到家中,对陆云端笑道:“儿子,我今天看到了金家那个斯蒂芬妮。哎呀,这丫头越长越漂亮了!”

    陆云端佯作无意的答道:“哦。”

    陆雪征又道:“我记得你好像一度很喜欢她……”

    陆云端不等父亲说完,便低头走开了。

    陆云端已经许久没有见过斯蒂芬妮了——他总觉得斯蒂芬妮对自己没什么意思,倒是对何家承凯更为热情。

    陆云端自己早熟,就认为八九岁的斯蒂芬妮也会多情,殊不知斯蒂芬妮实实在在只是个小孩子,若是没有金元生看管照顾着,她连头发还梳不顺利呢!

    陆云端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转回来了,若无其事的问道:“爸爸,斯蒂芬妮今天穿新衣服了吗?”

    陆雪征蹲下来,正在研究自己的小灰——小灰今天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仿佛是受了伤的模样:“新衣服?穿了,当然穿了!”

    然后他抬起小灰的一条前腿,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谁把猫爪子踩了?”

    陆云端不动声色的坐下来,不肯供出金小丰。金小丰在一小时前快步出门,没看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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