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肉)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204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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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丰莫名其妙的问道:“你走到哪里去了?”
丁朋五颇为尴尬的答道:“我没去过新家嘛,就知道是白房子带草坪,结果看见白房子就停了汽车。我和哑巴抬着那么一大箱瓷器走上台阶,发现门口有人守着,开口一问,里面住着什么何将军——嗬!我和哑巴抬着箱子又下去了,差点没累死。等到上了汽车往回一走,原来是哑巴走岔了路。金哥,你下次去的时候也小心一点,别像我似的认错了门。”
金小丰嘴上不言语,心里暗想:“我怎么会像你一样愚蠢!”
然后下午他出门前去新居查看房屋,连白房子都没有找到,干脆就在山里迷了路。
晚上回家之后,他不肯实话实说,只告诉陆雪征道:“干爹,新房我看过了,没有什么问题;明天您再去瞧一眼吧,趁着没有搬进去,要是哪里不合意,还来得及改建。”
第二天早上,金小丰让丁朋五的哑巴开车,自己则是和陆雪征共坐后排。这回顺顺利利的抵达新居,金小丰和陆雪征下了汽车,两人用钥匙打开大门,并肩走入了绿草如茵的院内。
陆雪征环顾四周,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还是觉得环境很美:“小丰,这里不错吧!”
金小丰睁大眼睛,觉得眼前风景宛如一张画片,不禁暗暗惊叹:“非常好。”
陆雪征推开前方的玻璃大门:“楼里也很好,处处都新,格局也很别致。”
金小丰随着陆雪征走进去,发现楼内家具齐全,装饰的简单高雅,不怪陆雪征先前时常赞美杜宅。
这时,陆雪征转弯走进了小客厅。
小客厅内俨然还是旧模样,只有沙发上罩了一层白布,以防灰尘。茶几上面摆着一张玻璃框子的小照,上面是杜家父子的合影——杜文桢留给他的纪念。
陆雪征拿起照片看了看,杜文桢平时看着脸太长、鼻子太高,上了照片却是堪称英俊。想起这位冤家似的老友如今大概已经在法国开始了新生活,陆雪征叹了一口气,用手抹净了相框上的薄灰。
弯腰把照片放回原位,他转身询问金小丰:“你说,这墙壁还用不用再粉刷一遍?”
金小丰思索着答道:“干爹要是不急着搬家的话,粉刷一遍也好。”
陆雪征迈步向外走去,径自上了二楼。里里外外的细看了一圈,他下楼回到小客厅,掀开白布坐上了沙发。伸长双腿向后一仰,他很惬意的说道:“粉刷一遍吧,要说搬家,也不急在这几天。”
金小丰一屁股坐在了他身边,出声唤道:“干爹……”
陆雪征扭过头来看向他:“怎么?”
金小丰微微低着头,垂下眼帘轻声说道:“干爹,现在这里……没有别人。”
随即他抬起头来,嘴角含着笑意,眼神中却又透出一点孩子气的紧张。目光炯炯的盯着陆雪征,他像一只幼稚的巨兽一样,庞大而又可怜了。
陆雪征望着他,不由自主的就露出微笑,觉得自己心都软了。
抬手摸上胸前纽扣,他从上到下的解开衬衫,然后微微欠身,把衬衫下摆也拽了出来。金小丰屏住呼吸俯□去,把面颊贴上了他的胸膛。陆雪征的胸膛是结实而又温暖的,金小丰闭着眼睛蹭了两蹭,忽然觉得自己很像一只撒娇偷腥的大猫。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情事,不知为何,进行的嘻嘻哈哈。两人躲在这一处童话世界一样的白房子里,干爹不是干爹,儿子不是儿子。金小丰把陆雪征抱在了自己身上,竭尽全力的向上狠顶:“嗯!”
他“嗯”,陆雪征故意逗他,也跟着“嗯”。一唱一和的“嗯”了半天,金小丰忍不住笑了出来,笑的还挺不好意思,把脸埋到了陆雪征胸前:“干爹……我一笑……就使不上劲……”
陆雪征把金小丰按在了沙发上:“那你就给我躺下!干爹有劲!”
金小丰扭开脸去还是笑,笑着笑着,身体忽然一抽搐,又“嗯”了一声。
良久之后,两人离开新居,乘车回家。
到家之后,陆雪征和金小丰占据书房,拿来一根铅笔在纸上勾勾画画,分配新居房间。这回房屋大了,楼后还有专门的仆人房,大家也可以住的疏落一点,不必终日隔着一层薄墙共处。陆雪征展望未来,十分兴奋,立刻就打算让丁朋五出门买猫——正经过起日子来,家里应该有花有草,以及一只喵喵乱叫的小猫。
金小丰觉得这事不必着急,想要劝阻,可惜没劝住。丁朋五带着哑巴出了门,晚上抱着三只小猫回了家。将这三只小猫放在客厅茶几上,他对着陆雪征笑道:“干爹,您看这猫崽子,挺漂亮吧?”
陆雪征提前预备了一只篮子,里面垫了两层毛巾。把三只小猫放到篮中并排趴好,他兴致勃勃的大吼一声:“儿子!下来看猫!”
四面八方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陆云端、金小丰、俞振鹏一起跑出来了。众人慑于陆雪征的威严,不得不在茶几前站成一排,齐声对猫崽子做出了赞美。
陆雪征得意洋洋,快乐极了。
一个月后,陆家连人带猫,喜迁新居。
当晚家中大摆酒席,庆祝乔迁之喜。陆雪征心中欢喜,痛饮威士忌一瓶,当场酩酊大醉。
午夜时分,卧室床上,水漫金山……
正文完
番外
167安闲的一天
陆雪征搏命半生,如今能够平平安安的全身而退,心中十分庆幸知足。若换了旁人,前半生都在惊涛骇浪中弄潮,此刻一旦落得风平浪静了,定然会若有所失、无所适从;陆雪征却不然,他在喜迁新居之后,大肆养花养草,将家中装点的花团锦簇、生气勃勃;又想自己饱读诗书,只是读的杂乱、不成体系,现在闲了,正好在家做点学问,也不辜负了自己这名士一般的生活状态。
他让丁朋五开车下山,去给自己买一部《二十四史》回来。丁朋五领命而走,在外面逛了一天,又吃又玩,末了晚上回来了,超额完成任务,一鼓作气卖了三十多史,全是精装封皮烫金字,翻开来纸张雪白,十分讨喜。尤其是整整齐齐摆在书架中时,长长一排,好看极了。
陆雪征甚为惊讶,摸着下巴站在书架前,数了一遍,又数一遍,嘴里喃喃的说道:“哎呀……怎么这么多啊!”
丁朋五站在一旁,陪笑说道:“干爹,多总比少好,您正好可以慢慢读,多读一阵子。”
陆雪征明白这干儿子也就是认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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