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亚只能庆幸自己没有继承到这种基因。
初次见面,这个小家伙不知道为什么瞅着自己就眼睛发亮,然后就扑过来黏着自己不放。
等天黑后还嚎着不肯走,最后是被硬生生拖走的。
再后来,小胖子更是有事没事就往自己这里跑,乐颠颠地跟在他屁股后天,一跟就是一整天。
不过也多亏如此,他从这个对他毫不设防还有点蠢萌的小胖侄子嘴里掏出了不少这个世界的信息。
“小叔叔,我们出去玩。”
小胖子一扯腰间的钱袋,一口袋的金币闪闪发光。
他昂着肉乎乎的圆下巴,一挥手,说:“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弥亚:“…………”
三代富商,兄弟两人也都是富商,从小就养成了挥金如土的习惯。
就连才七八岁的小孩都是一身土豪的气势。
他失笑,拍了拍小侄子的脑袋。
“好。”
瞅着自家小叔叔,小胖子本就细长的眼更是笑得只剩下一条缝隙。
小叔叔真好看。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人。
他就喜欢待在好看的人身边,光是看着都觉得心情很好。
说起来,他那天闹腾着长大后要娶小叔叔,结果还被爸爸和一大堆哥哥姐姐们笑了好久。
五姐后来偷偷跟他说,小叔叔是叔爷爷唯一的孩子,不可能嫁出去,只能娶。
他仔细想了想,觉得五姐说得对。
既然如此,等他长大以后,他就嫁给小叔叔好了。
所以,他一定要让小叔叔喜欢上他。
拍着满满一钱包的金币,小胖子信心满满。
总之,先从使劲给小叔叔花钱开始——
第97章
庞维城是位于波多雅斯王城西北面的一座城市,两面环山,一面临湖,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城市。
同时,由于地理位置,它是波多雅斯国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因此,商业极为发达。
和管制严格、等级森严的王城不一样,它的包容性极更强,城中修建了海神神殿、月神神殿、斗兽场、练武竞技场、大剧院等众多宏伟的娱乐场所,中小型商铺和大型商场更是多不胜数,再加上天然形成的据说能够延年益寿的地热温泉,这座城市吸引了来自各地甚至各个国家的商人在此地定居。
同时,也成为了贵族们最喜爱的旅游胜地之一。
庞维城中的商旅云集,居住在此地的商人数量巨大,作为其中佼佼者的富商自然也就不少。
弥亚的那位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
庞维富商惯来追求奢华,不怕花钱,就怕花不出去。
由于这些挥金如土的土豪们存在,庞维城这个不算很大的城市的消费力相当惊人。
至少从弥亚这半个多月的观察看来,这些庞维土豪们那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纷纷建起宽敞的豪宅。比如他的这个家,建造用的石料都是用最好的大理石、白玉石,壁画和雕像都是请知名的艺术家和工匠精心雕琢出来的,石壁和石柱上随处可见嵌入石纹中的金子和宝石。
所有房间的窗子都嵌着半透明的琉璃,书房更是整个屋顶都是彩色的琉璃瓦。房间里晚上照明用的也不是灯火,而是光线柔和的珍贵的夜光石。
除了用豪宅炫富之外,庞维富商们身上的配饰更是怎么华丽怎么来。
比如他那位父亲,粗大的金链子和各种各样的宝石饰物毫不客气地往身上戴,整个人都像是个移动金山。
若不是弥亚誓死不从,那些镶嵌着巨大宝石的金链子早已套在他的脖子或是腰间或是手臂上。
这让想要好好打扮自家乖儿子的胖富商颇为遗憾。
弥亚此刻已经和他的小胖侄子走在了大路上,道路非常宽敞,铺地的都是十几米长宽的石板,可供好几个马车交错。
道路分为车道和两侧的人行道。
人行道的边上各式各样的商铺林立,人群熙熙攘攘。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商铺中,可以看到来自各个国家的商品,店员们大声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虽然这样的情景已经看过了好几次,但是对于才来到这个世界不久的弥亚来说,这些和他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的特殊风情还是让他颇为稀罕。
只是,现在唯一让他有些头疼的是,跟在他身边的小胖侄子。
他左看看右看看纯粹只是因为好奇、或者欣赏这个城市的风土人情而已,然而,小胖侄子却不这么认为。
只要他的眼睛落在一处,小胖侄子立刻大手一挥。
小叔叔喜欢这个!买!
小叔叔看中了那个!买!
总之就是,买买买!
是的,继承了家族挥金如土的气势的小胖侄子壕无人性,一路下来大肆挥洒自己满兜的金币。
这才走了一条街,跟着他们的七八个仆人手中已都抱满了东西。
这还是商家不包送的东西,还有一大批东西商家都给主动送货送回家里去了。
看着仆人手中满满当当的东西,以及自己腰间瘪了一小半的钱袋,小胖子颇有成就感地挺了挺圆滚滚的小肚子。
他想,二哥跟他说过,想要把一个人娶回家,就得努力给那个人花钱。花的钱越多,那个人就会越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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