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熊壮山买下人带回家,原身本来只是打算借助熊壮山从人牙子手中逃出,可住到熊家一看,熊家也太富裕了吧,有猪羊还有禽类,就心动了,不愿意走了。第二日就拉着熊壮山办了户籍文书,成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晚上更是勾引人,坐实了夫妻之实。
熊壮山请人算日子,好日子半年后才有,两人就等半年后办婚宴,先过着,反正合法。这年代穷。补办喜宴的也有,原身不在乎这个,能吃饱就行。
但原身就过了七八天好日子,就嫌弃熊壮山了,因熊壮山太粗糙,一个他说点小双的心事就暴躁,跟要打人似得,半点耐心没有。注意,这是伏笔,熊壮山并原身没耐心,特别暴躁。他对唐寿各位就知道了,不仅不暴躁,还……
就在这时有个大家族小郎君因为意外流落到杏花村,身无分文,但人风流,就把原身给哄住了,原身偷了银子和他私奔了。
没想到那人是利用原身,投身客栈时,把原身扔下,自己跑了。
熊壮山找到原身后要休夫,原身就跪地求饶,不肯离婚。熊壮山坚决不同意,原身一着急,病倒了。这一病就死了,唐寿穿过来了。等唐寿养好身体后,熊壮山不提离婚的事了,反而还看着他,怕他逃跑。
唐寿是不想逃跑的,那会他不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再者身上没钱,跑了也是死路一条,就留下了。不过也不敢和熊壮山说不是他夫郎,怕熊壮山把他宰了,看看是哪个孤魂野鬼敢占他夫郎的身,就这么和熊壮山过着,日日装他夫郎,给他牙。唐寿的想法,自己是直男,要麻痹熊壮山神经,赚许多钱,偷走一半,离开熊壮山,找个很远的地方藏着。他不敢立刻逃走是因为没钱,而且身份户籍在熊壮山手藏着,偷不出来。打算找机会偷出来。
这是我改了无数次的设定,脑袋都要秃了,这几天竟想着怎么改,可以和后文呼应,不会违和,不用该整体大纲,还要合理。真真是绞尽脑汁,我哭,下次写文,一定一定把梗搞清楚了,半路改文,真是太痛苦了,要改的地方太多了。还怕读者读迷糊了,搞不懂哪个才是我们瘦瘦的身世。
瘦瘦也是悲惨,不配拥有一个身份。哈哈哈哈哈……瘦瘦宝贝,麻麻对不起你,你估计是所有晋江文里身世最不清不楚的主角了,哈哈哈
第四十三章 熊壮山套路深
“这是什么东西,好丑!”冯小娘子瞅着唐寿拿出来的棉花做的厚到臃肿的冰戏服并不想穿。讲真,她只是来勾搭汉子的好伐,难道不应该打扮的美丽一点,楚楚动人一点。
然而唐寿不管这些,他绝情地道:“这种棉服是特质的冰戏服,可以起到减缓冲力,防止摔伤的作用,想玩冰戏就必须得穿。”
听到竟然还有摔伤的危险,几个士家大族的小郎君们犹豫了。
金锦程道:“很危险吗?”
唐寿挑挑眉毛:“打猎还有危险呢。”
“这倒也是。”金锦程决定先跟着唐寿去看看,听‘冰戏’这个名字很美,应该不会很危险吧。
除了两位小娘子胆子小,其他郎君们都将冰戏服套在外面,随着唐寿来到后院。当看到大片大片的冰地时,几个郎君的脸色彻底黑下来了。这让他们玩什么,在冰上出溜滑,那是得小心点别摔倒。
金锦程不由面露尴尬,人毕竟是他请来的,要是大老远的就来玩场冰,回到东京他也就不用出门了,会被戳脊梁骨的唾沫星子淹死。
唐寿只当没看见他们质疑的目光,自顾自地套上了冰刀鞋,然后就踩着两片薄薄的铁片滑上冰场。
他来到这里还没玩过滑冰呢,之前建好溜冰场后,为防止走漏消息,他自己也没敢尝试。现在一踩在冰上,全身那股兴奋劲,跃跃欲试感顿时回来了。
简易的溜冰鞋毕竟还是和现代的有差别,唐寿一开始也掌握不好平衡,狠狠地摔个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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