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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卿不近女色的形象太深入人心,曾几何时诸葛行云在长惜院受花魁接待的消息就惹过议论,现在他为死去花魁亲查真凶的消息也很快在官员中传开来,这话也迅速进了花千墨耳中,并被拿来调侃花千树:“听说寺卿阁下为了死去情人四处游走,还将长惜院的千百人口一个个审讯,可堪痴情……唉,有情人被生死相隔怎能不令闻者潸然落泪?”
    靠着柱子站立的花千树抬头望月,举起手中酒杯,随之将其中清酒缓缓倒在地上,垂眸,哀然:“天亦爱红颜,早早便将美人从人世收走做了仙,也不管她是否还好这人间悲欢……”
    见他如此,花千墨自觉自己把人命当了儿戏,心中有愧,然他与洛灵不相熟,也不知该如何附和,只好选择了沉默。
    “唉,”花千树看着杯中酒在地上画出的一道短线,感叹,“她可是酿得一手好酒,也不知这薄酒她是否看得上。”
    花千墨抿唇,随即憋出一句:“我陪你喝酒。”
    花千树抬头,视线转向花千墨,忽然笑出声,笑得花千墨莫名其妙。
    “说实话,”花千树举杯对着花千墨,道,“你安慰人的方式并不怎么高明——但心意我收到了。”
    惋惜归惋惜,花千树也好奇诸葛行云上心的理由——诸葛行云在大理寺任职也有十年了,该见惯了生死才是,照理诸葛行云和洛灵只见过一次,应算不上熟悉——难不成在那之后,诸葛行云还背着他往长惜院跑?他自知可能微乎其微,也没有臆想的爱好,次日与诸葛行云见面时就谈起了此事。
    “夸张,”诸葛行云道,“那样的小案不过半日便可破个完全。”案子并非毫无线索,对于见惯了犯人的他,通过问话辩出可疑者也不难,很快便可确定杀人者,之后的提审是为确保无误判。
    “嗯哼,我还听说你是为情人讨回公道才这么卖命。”
    诸葛行云一愣,问:“你有何公道需要我讨?”
    花千树咬牙忍笑,抬起手捂住半张脸,但看他对面之人一脸认真的表情,终究还是不住笑得大声,等笑完,花千树才接着问:“有何原因非要你亲自到长惜院去查此案?”
    诸葛行云沉默片刻,答:“人命关天。”
    花千树鼓起了掌,故作佩服:“不愧是寺卿阁下,真是爱民如子,但事情都你做了,你的下属是摆好看的吗?”
    诸葛行云无言以对。
    “说实话。”
    花千树正色,诸葛行云只好老实:“我以为人是你杀的。”
    “……”
    他真想撬开诸葛行云的脑子,看里边装的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orz真真真不是我五月变得更懒了,是作业先对我下的手,还是狠手……我严重认为,亲爱的老师们都觉得我们在家很闲orz。
    下半学期课程变满了,我还得趁着放假去学车……我本身就菜到难以日更,佛更请谅解(嗯,我知道你们都快把之前的剧情忘了T ^ T。
    我会尽力加快更新速度。
    能坚持看到这里的都是天使(*· 3 ·*) ~PS:小小地重复一下,洛京的女儿被叫“女公子”的多(比如李尚书的闺女李公子,花飞月也被叫孙公子),“小姐”多指风尘女子(限多数中原地区,江南等地有所不同)。
    (小姐:宋时称乐户、妓|女等。)
    第108章 108
    李香菱看得出来,四皇子并不中意她,但她不介意四皇子成为她的夫君,好歹他彬彬有礼,皮囊好看,年纪也与她相仿。
    自小被灌输日后要嫁给王子皇孙观念的她,原本幻想的夫婿会是一个留着茂密长须,眼角皱纹能夹死苍蝇,却还想着娶年轻貌美的妻子的色老头,可没想对面这人外表看着比她还小些,甚至长得比她还俊俏……曾听父亲鼓吹皇室中人个个天人之资,那时她腹诽父亲是拍马屁拍上了头,然之前见了皇帝,现在又看了皇子,如今看来,那话不假。
    见了安清玄,李香菱才发现,原来蓄须者里也有俊的,原来也有人年近五十,风华依旧——她几乎能想象安明熙三十年后的模样了,只是一抬眼,还是觉得面前人美丽过了头,与胡须不相称。
    现在该怎么做呢?
    李香菱十五年的生涯里,与男子接触得并不多,安明熙不说话,她也不知如何引出话题。她端起茶杯,用手背掀起面纱,往口中倒入半点茶,几乎只润了下唇——她不渴,只是想做点什么。
    她定了定心绪,轻轻放下茶杯,再度抬眼,问:“殿下想去哪儿走走吗?““不必。“安明熙回道。
    虽说冷淡,但他说话时至少眼睛是对着她的,这让她知道自己被尊重着。她莞尔:“殿下不喜欢香菱。”
    安明熙沉默了会,琢磨出没有看低人之意的回答:“是,但你很好。”
    本对情爱无望的李香菱稍稍有些动心了,她道:“殿下身为皇脉,可娶妻千百,千百人中多香菱一人又何妨呢?”
    “我只要一人。”
    明明被拒了,李香菱却因对面前这人越来越中意而开心得几乎傻笑,她压下嘴角,收起欢愉,再问:“殿下已有意中人?”
    “没有。”安明熙还得把花千宇藏好。
    李香菱本想表现矜持,但这会她不住道:“那么这一人为何不能是香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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