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句话里的你,指的就是韩磊。
王女士说这话时,视线不止瞥了韩磊,还瞥向了韩磊的母亲,赵秀琴。
赵秀琴可被她气的大气直喘,咬唇不爽,关我儿子什么事!我儿子好端端的接客,他这种脾气都能主动迎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你少在那边恶心人!你手机丢了,你自己就不用负责么!
韩磊更是坚持接话,我不赔,一毛钱都不掏!
王女士更是气得直指韩磊,你的包都没掏出来给我看过呢,保不齐我手机就在你包里!你还不赔!我告诉你,你是赔定了!
韩磊更坚定道:我不会把任何东西拿出来给你看!谁都别想侮辱我的人格!
在这一点上,韩磊格外坚持,坚决不将他的东西掏出来给王女士看。
其实对于某些人而言,尊严与人格大于一切,更是大于金钱。
因此,韩磊不肯在这一点上让步。
尽管警方也劝过他,让他配合调查,他就是不肯。
也因为他一直不肯拿包,因为他不肯退下这一步,于是也惹来不少怀疑。
一边的赵秀琴从头到尾都在劝他,儿子,你就把包拿出来给她们看看啊。要不然她一直拿着那包说事,你没拿就是没拿啊!底气要足,咱们家又不缺他那么个5000多块钱的手机!你自己用的还是今年刚出的苹果机,是吧!把包拿出来吧!
一边,双手抱胸,坐在小沙发上的韩菲仪也看不下去了,很是不耐烦的开口插话,妈都让你拿出来了,你就拿啊!关键时刻这么心虚干嘛!不是你做的事为自己证明清白不行吗?
他就是不敢!
王女士也就这一点各种作,警察同志,就他这样子,他是不是必须得赔!店里不肯赔的,剩下的就让他赔!本来事情也就是他惹出来的,要不是他突然找我说话,我手机也不会丢!他就得赔!
我不赔,也不会拿任何东西出来给你搜!
韩磊依然这般坚持,固执如牛!
此时,连店长也开始有点怀疑韩磊了,韩磊,你惹出来的事情你要解决啊!你这样一句话撇得干干净净,让事情怎么解决?作为一个男子汉,你要为自己闯出的祸负责,好吧!
韩磊气的伸手拍桌,抬高音量反驳店长,她手机掉了,倒成我闯的祸了?我一没拿二没偷的,我干什么了,要被她这样侮辱!
韩磊的脾气也上来了
其实他已经隐忍很久了
他本是个性情淡泊的人,凡事都能忍人三分。
在人生中大概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咄咄逼人的人,这样咄咄逼人的情势,这样咄咄逼人的事情
狗急了都会跳墙!
更何况韩磊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韩磊一上火,店里的局面难控。
本是一个人难控制,现在变成了两个人难控制
此刻,警方已经被这三方搞的头大了一倍。
小警员吸了口气,揉揉太阳穴,抬手直说,行了。你们不需要再私下和解了,现在跟我去警局做笔录。之后,你们该告谁告谁,各自的委屈向法官说去,中国法律能解决你们这堆烂事儿!
在警方说完这段话后,王女士又要开口说些什么东西,恰好在这时,于桑知忽然从女装区走到这边,及时开口:我刚查完相关法律,你们想接受一下科普吗?
第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于桑知照着手机上查到的相关律法读给众人听。
读完,并继续往下解释,这段律法的意思是,王女士在我们店里丢了手机,若经查证不是我们店的店员所为,且我们店员无人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店不需要负大部分责任,大部分的责任在王女士个人,因为是王女士未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产。
随后,于桑知又伸手指向墙上四处张贴的【温馨提醒】标签,说道:作为店家,我们店有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的责任与义务。而我们店内的墙面上,四处贴着温馨提醒,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王女士可以说我们店的店员没有口头提醒你,小心你的个人财产。但仅仅是这一点,我们店里要承担的责任便更小了。你5000多块的财产,是你自己意外丢失,我们店家主动赔偿你500块很是合乎法律,很讲究情面。更何况你还未在我们店里消费,在你未消费的情况下,我们店便是只赔你100块,或是1块钱都不赔给你,法律也不会判我们有责!
于桑知是个善于拿证据说话的人。
因此,当她搬出相关法律来讲述这件事情时,顿时让店里头疼的众人了解到,原来现下的局势是这般清晰明了!
这下,连警方都开始帮店里说话了,听到没有,这件事你自己根本不占理,你还闹的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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