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安公子很瘦,肩膀并不伟岸,身上有股药草味,却不觉得苦涩难闻,这股气味是从他的肌肤之下渗透出来,带着体温的暖香,竟叫人……很着迷。
青瓷彻底喜欢上了他,嘴角不由得牵起一抹笑,她抬头亲了亲曲谙的脸颊,声音娇柔:“公子……”
脸被亲了。
曲谙却找不到半点惊慌,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进青楼,女孩子靠他近一些,他都慌乱得不行,可现在他怎么就坐怀不乱呢?
青瓷不美吗?美,在他贫瘠的异性相处经历中,青瓷的容貌能排进前三;反感青瓷的靠近吗?不反感,她再进一分或彻底抽身,也不会让他欣喜或惋惜。
这种心情概括来说,应该是……无所谓。
青瓷另一只手捏住了曲谙的下巴,将他的脸轻轻扳过来,娇美的红唇贴近,“安公子,奴家……”
她对上了曲谙波澜不兴的眼眸。
眼中没有丝毫情绪,这反倒带着一层意思——对方并未将她放在眼里。
因为,这眼神可以放在花上、树上、茶上、酒上,却不该放在一位姑娘身上。
青瓷盈着甜蜜的心忽然被一盆污水冲散,仿佛在嘲笑她廉价的动心。
她猛然离开,手也抽了出来,颤声道:“奴家孟浪了,请公子原谅。”
曲谙慢吞吞地“哦”了一声,随后笑了笑,“没事。”又端起那杯酒喝了。
青瓷心中一梗,这模样,分明在告诉他自己连一杯酒都不如。
平日不管客人何种态度,她都会笑脸相迎,可今日却酸楚不已,内心波动复杂。
曲谙喝了半壶,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与身旁的姑娘共饮,忙倒了一杯递给青瓷。
青瓷失落地摇头,小声道:“奴家身体不适,可否换别的姐妹来陪您?”
曲谙让她注意自己的身体,也点头说好。
守卫把消息传达给连宵时,连宵正巧在医馆了。西平镇来人了,简短的一句话让他眉头紧皱。
连宵问:“那人长什么样?”
守卫答道:“没仔细瞧,但个头高,靛青的衣裳,对了,还是个左撇子。”
仅凭这些,还听不出厉害之处。不过连宵谨慎,立刻派人把曲谙找回来。
“什么?他去了新竹居?”连宵瞪大眼睛,他怎么都想不到曲谙会去那种地方,“大小小大他俩带他去的?”
“不是,是安公子自个儿说要去的。”家仆为难道,“还说瞒着您,否则不能尽兴。”
“好哇。”连宵咬牙,“他可真够有兴致的。你,再去叫五人,和我一同去新竹居将他接回来。”
然而,谁也不知,一高大的靛青色衣着男子,就站在医馆门边,将他们的话全都听入了耳。
曲谙这一边,青瓷走后又来了个金琴,正是曲谙在大堂所见的女子。
她比青瓷要放得更开,趴在曲谙的肩头为他唱歌,在曲谙的脸颊留下清晰的唇印,还想以唇渡酒。
曲谙笑着拒绝了,“我还是喜欢对着杯子喝。”
“公子,你对奴家怎就一点儿也不动心?”金琴嗔怪道。
“我的心脏有毛病。”曲谙认真道,“动心是会死人的。”
金琴只当他在开玩笑,咯咯笑着喂他酒喝。
这时,忽然有人破窗而入。
金琴吓了一跳,躲进曲谙的怀里。
曲谙看过去,来人一身靛青,面容阴翳,目光紧锁着曲谙,眼中缓缓浮现出复杂的疯狂,他冷笑道:“你果然没死。”
曲谙没见过他,却熟悉他身上的气息。
“一个人?”曲谙平静道,甚至在说话时还轻拍金琴的肩表示安抚。
那人将曲谙的动作尽收眼底,嗤笑一声,“一年而已,空云落疯魔了般满天下找你,而你却逛青楼找新欢,看来你对他,也不过如此。”
曲谙低头对金琴道:“你先出去,别担心,不会有事,不用叫人进来。”
金琴不安地看了眼那人,以为是曲谙的旧识,便起身快步离开了厢房。
接着,曲谙才扫兴地望向那人,“不归……山庄的吧?”
他说得这样犹豫,仿佛对不归山庄的记忆已淡去。
“你不记得我?”那人狠盯着曲谙,“托你的福,我的右手此生无法使力!”
曲谙耐心地问:“为什么呢?”
他竟还问为什么?那时在牢中,他气不过伤了曲谙的手臂,事后被空云落回击了同一处,毫不留情,几乎断了他右臂的经脉。
“哦,我想起你了。”曲谙恍然大悟,“怪不得说声音耳熟,是你啊。我可没伤过你的右手,倒是你,用你的真气贯穿了我的肩膀。总不能因为我的伤好了,就来找我要债吧?”
“你!若不是你,空云落又怎会……!”
“你来找我,不仅是私怨吧?”曲谙撑着下巴,边思考边说,“看来还是应了最坏的结果,让你们知道了我在这。真伤脑筋,我才刚找到趣味儿,还不想挪窝呢。”
对方皱了眉,眼前的曲谙变了许多,最让他瞧不起的懦弱胆怯,半点儿也不见,明明是如此孱弱的人,却给了他不小的压力。
这一年多的时间,他究竟有了什么机遇?
但内心再怎么蜕变,也改不了他手无缚鸡之力的事实,无论如何先把他带回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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