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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没有。
    这座城池所有的街道都因为他们打了胜仗归来而喜气洋洋,偏偏只有他的宫殿周围,无人敢来,一片死寂。
    宫门口也空空荡荡,一阵凉风吹过,无事发生。
    魔王大人当即就皱起了眉头。
    落差有点大,他心里不太舒服,想要生气。
    但是理智地思考了一下,又似乎本就不应该生气。谁有这个义务在家门口迎他回家呢?
    甚至他设身处地地考虑了一下,转头还去问自己身边的下属:“听说你给自己的夫人带了一串多骨手串?”
    下属没想到自己的冷酷老板还会关注八卦,吓了一跳,不敢不回答:“是的。我在外头叫她担惊受怕,总该带个礼物回来让她高兴一下。”
    他低着头,听见魔王大人冷笑了一声,走进宫中去了。
    他能跟在魔王大人身边,自然是有些揣摩出魔王的脾性的。此时便猜测这一声冷笑是魔王的不满,不满意他感情用事。魔王认为这是软弱的表现。
    下属自然不敢跟老板争论“给老婆带礼物对不对”这件事,只好当作没听见。反正魔王大人一直是个公私分明唯才是举的上级,只要下属有能力将事情办好,他并不多管他们的个人生活。
    谢知非回了宫,先去温泉洗尽了一身的疲乏。
    穿衣裳的时候,看着自己绣着金线的黑袍,恍若随意地对黑袍人说:“我记得那日斩了月城城主,他正有一件金缕衣,要送给自己的宠妾,是不是?”
    黑袍人的声音在面对自己本尊的时候,毫无感情波动:“是的。”
    “把这件战利品找出来。”
    月城城主性喜奢华享受,平生最爱奢靡之物,这和谢知非的审美其实是有微妙地重合的——比如这件金缕衣,月城城主非常喜欢,谢知非一刀劈开月城城主的脑袋时,目光望见这金光闪闪的衣服,也非常喜欢。
    只是当时时机不凑巧,没直接将它拿回来,但是他还是上了心。
    此时金缕衣拿在手中,他将其展开,分明薄如蝉翼的一件衣裳,连他的肤色都能透得清清楚楚,却呈现出一种非常霸道的金色。那金色足以占据观看者的所有目光,这样嚣张的颜色,别的无论什么花样都衬不起,因此它只是一件纯金无纹的衣服。
    谢知非轻轻地摸了摸这件衣服。
    若不是这是一件女式的衣裳......
    他深沉地叹了一口气。
    算了,辜晓梵毕竟是他的药,尽管她对实情一无所知,但他也不能太亏待她。何况她脑中还有颇合他胃口的一套知识。这件金缕衣送给她,也是应当的。
    黑袍人自然是早就把辜晓梵的定位告诉了他。因此谢知非长驱直入,顺顺利利地便在书房中抓到一只偷懒的咸鱼。
    半个月不见,辜晓梵看起来竟然有了些许陌生。
    他打量着她,她正懒洋洋地半瘫在软榻上,看见他来,也没有丝毫要跪下来行礼的意思——她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尽管上过礼仪课,但是谢知非觉得见面礼节这种东西完全是浪费时间,没让辜晓梵学过。
    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
    “你怎么不高兴了?”
    她的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淡淡的。看见他回来,脸上确实惊喜了一下,翻身站起来,同他打了个招呼,问他要不要喝水,忙前忙后的,看起来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但是他就是觉得,她好像有些愁绪。
    辜晓梵被他冷不丁一问,揉了揉脸,揉出来一个端庄的社交笑容:“魔王大人回来,我怎么会不高兴?”
    但是就是不高兴了啊。
    女人真麻烦。
    谢知非想起下属在宫门前同他说的“送个礼物让家里等的妻子高兴一下”,虽然本人觉得哪里不对,但还是拿出了那件金缕衣。
    “战利品,给你了。”
    他将金缕衣扔给辜晓梵,自己坐到书桌后面去。离开了这么多天,公务堆积如山,还是要抓紧时间处理。
    辜晓梵接住那件衣服,定睛一看。一时间只觉得霞光万丈,闪闪的金光无比嚣张地放射出来,几乎要闪瞎她的狗眼。
    ——这什么土豪审美?
    第28章
    辜晓梵盯着看了几秒钟。即使她现在是个货真价实的修士,一双眼睛按理来说确实是钛合金的,也几乎要被那万丈的金光闪得眼睛刺痛,差点就流下泪来。
    衣服究竟是个什么款式她都没看清楚,为了自己的视力考虑,辜晓梵赶紧把它扔进了储物戒指,这才感觉眼前一片清明,松了好大一口气。
    这就是大魔王的审美吗?爱了爱了。
    “不喜欢?”
    大魔王坐在他的地盘上处理公务,一双眼睛一直看着他的玉简,似乎只是余光瞥见她这里的动静,于是随口一问。
    他向来只穿黑袍,袍子上至多只绣着暗纹,从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纯黑的衣裳衬得他的脸色雪白,此时垂着眼睛,看起来极清极俊。
    辜晓梵想象了一下他穿着这件金缕衣的样子,立刻开始庆幸他没把自己的审美穿身上!
    否则再帅的一张脸,也遭不住煤老板审美的摧残。
    当然大魔王问话的时候她是不能表露出对他品味的嫌弃的。
    “喜欢,非常喜欢。”她假惺惺地笑,拿话本挡住了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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