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根的眼珠从畏畏缩缩的沈二身上,转到脊背挺直的沈大身上,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烟。
旁边给王有根点烟的老婆子已经有些发怒了,她从来都是把沈二当作自己未来儿媳妇,平时在外面遇到,都要拿腔作势让她给自己g些活,小到打些猪草,大到翻地锄草,都是不客气的。
王婆子叫起来:“我们王家那么多红薯养的小媳妇,是你毛没齐的小子说退就退的?别仗着你老子死了,就来我家作你顶天的妖!”
王有根慢慢跟着,才出声:“沈家小子,你爹死了,我就将你当你们沈家主事的。叔劝你一句,这亲可不是你说退就能退的。”
屋子里生着炉子,烧着热火,里面应该还加了枣子,闻起来有点甜香,春晓想起了自家灶膛里还有两个没吃的红薯,咽了咽口水,偷偷去看她哥。
沈大面不改色,似乎丝毫未被眼前一家人的气势压住,镇定地开口:“当初定亲的文书我已经从村长家将他保管的那份拿回来了,自家的也已经拿出来,现在只要你家将你的那份文书撕毁,这门亲就算作废。”
王家老婆子还要叫,沈大却提前打断她:“定亲这两年来,沈家欠你们王家二十七袋红薯,明年秋天前,会统统还给你们。”
王志远正在抱着三字经打瞌睡,忽然被旁边的二哥捅了捅,小声说你媳妇要跑啦。
王志远一个激灵醒了,它们小孩子一块玩的时候,沈二就是他独一无二可以拿来炫耀的玩具,旁的小孩子只有陀螺小木剑,他有一个小媳妇,特别神气!
王志远不明就以哇哇大哭起来,睁开眼看到爹妈,又看到偷偷想要靠近炉火的春晓,摔了一跤,就要朝她跑过去。
王有根让王志虎拦住王志远,一双眼盯着沈大:“这亲定了两年,是你爹亲口和我说好的,现在他尸骨未寒,你就来撕他的脸了?沈家小子,你拎拎清楚。”
将春晓挡在身后,沈大冷冷地看了一眼鼻涕眼泪的王志远,“二十七袋红薯,加上三十两银子。”
满堂寂静,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春晓差点喘不上气,她哥是疯了吗?
沈秀才拼死一年都赚不到八钱银子,在这个一两银子可以够三口之家吃两年的时代,他开口就是三十两,把他俩卖了也卖不了那么多!
王有根扯了笑,憨厚的脸上一双眼睛有着精光,“明年秋天前,让我看到二十七袋红薯,三十两银子,文书我就给你。”
见事情谈妥,沈大也不逗留,直接转身,拉着春晓往屋子外面走。
春晓却根本走不动了。
她看到,她看到王家堂屋的里面,一根长竹竿横在那里,下面挂着好多好多,许许多多的腊味鱼肉,还有一截一截的腊肠,泛着一层油光,看着就知道会有多香!
春晓觉得如果人能被活活馋死,那她现在已经倒地不起了。
沈大一下子拉不动春晓,又用力拽了拽,拽了半天,春晓才慢悠悠转过头,小小声:“哥哥,你看,他们家好多腊肉!”
似乎听到了春晓的话,沈家老婆子和二儿子王志刚嘿嘿乱笑。
沈大冷了脸,猛地使个劲将春晓带动,然后强行推出去,几乎忍不住想要捏捏她的小耳朵,“那也和你没有关系!”
回到家里,春晓丧气地拽下来沈大的破袄子还给他,裹紧自己的两件袄子,又钻回到家里灶膛里面,用火叉翻那两个红薯。
家里一共有三条破袄子,沈秀才一件,沈大沈二各一件。如今沈秀才死了,作为新的一家之主,沈大直接将沈秀才的那件袄子分配给了春晓,就套在她那身灰扑扑的袄子外面。
春晓偏着眼睛,看到沈大接过袄子,用手拍拍上面的风雪,又扫了扫身上的落雪,才把袄子穿在自己身上,又把腰带猛地一扎紧,显得那少年的腰肢,纤细得晃人。
沈大迅速抓住偷窥自己的春晓,抿着唇,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
呵呵,他还生气?春晓还生气呢!
啥话没有,带着春晓去砸了她的铁饭碗,这还不算,还欠下一屁股巨款!这厮回家还敢对春晓使脸色?
春晓转过脸,继续掏自己的红薯,一边掏红薯,一边开导自己。
这是个七百万字的长篇玄幻修仙言情文,自家哥哥是必不可少的反派角色,日后是要成为仙道至尊名震四海的无望仙尊,不能因为区区三十两银子就放弃抱他的大腿……
终于,春晓把心理建设做完了,红薯也掏完了,“哥,红薯烤好了,还热乎乎的,来吃。”
春晓哄了哄,沈大才没有用屁股对她,搬个凳子坐在春晓身边,捡起一个大红薯掰开芯子递给她,然后才捡起第二个小一点黑一点的,自己掰开。
春晓捧着红薯,看着身旁吃红薯吃得香的少年,特别想吐槽一句,刚刚在王家威风的很,现在吃王家送的红薯是不是也真香?
可惜春晓不敢吐槽。她哥可不好哄,她好不容易花了十来年把好感度刷上来,要是一下子闹翻脸了,日后他被修真界大能看中的时候,不力排众议带着她一块走,她就傻眼了。
说到这里,沈秀才当年算的兄妹两人的前程也是有点准的。
沈大确实天纵奇才,是个旷古烁今的剑道t天灵根,一旦进入仙途,便是一日千里,注定飞升腾达。
而可惜的是,春晓却是个渣子。一点也没有被她哥影响到,春晓是个修真界俯拾皆是,最没用的杂灵根,属于那种根本没有宗门会收,即便强行修仙也只会浪费社会资源的废物灵根。
若是没有特优生的携带关系,春晓这辈子也别想完成自己的剧情任务,进入故事主线。
要知道,这个世界之所以需要春晓来维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沈大这家伙得道进入修真界的时候,根本没有管他妹妹死活……所以来了这个世界,春晓便拼命刷他的好感度,只希望这家伙到显达关头,能做个人,带她j犬升天!
想到这里,春晓摸了摸肚子,把手里另一半的烤红薯递给了沈大,“哥哥,你吃吧。”
沈大正埋头吃自己的小红薯,还注意不让灰弄脏自己袖子,看到突然凑过来的红薯,愣了愣:“你不是饿了?”
春晓咽了口口水,让自己嗓音听起来硬气一点:“不饿,哥哥你吃。”
沈大看了她一眼,“那我吃了。”毫不客气就接了过来。
春晓看着肥沃的半截红薯被沈大长着冻疮的手指接了过去,忍不住含着一泡眼泪,差点哭出来。
红薯在沈大嘴边晃了晃,最终又被少年送到春晓面前。
沈大无奈地看着自家的傻妹妹,拍了拍她的脑袋,声音低低哑哑的,“傻瓜。”
春晓感激涕零地接回来失而复得的红薯,立马狼吞虎咽,生怕又被夺走了。
太苦了,实在了太苦了,上辈子还在玉盘珍馐尝遍万国美食,被三个男人捧在掌心的春晓,实在是被这个世界折腾怕了。
开局一个爹,伙食全靠地里刨。
春晓不擅长种地,一边吃红薯,一边哭唧唧地问:“沈大,咱们以后怎么过呀?我不擅长种地的。”
沈大正在拍手上的红薯灰灰,抿着唇。
春晓嘴边还沾着红薯肉,“我也不擅长赚钱的。”
她唯一的赚钱经历就是被人包养,实在没有参考价值。
“天无绝人之路。”沈大站起身,沈秀才走了,办完丧事,家里还有许多东西要归置,沈大在水缸里舀了水,细细地洗着自己的手指头,“你怎么就不相信我能养活你呢?”
原着剧情只告诉她反派擅长修仙和杀人,没告诉她还擅长种地啊!
沈大洗完手,开始着手去堵窗户上的洞,堵完洞总算没有冷风直往里面灌,沈大又开始慢慢收拾屋子。
一共就一整间屋子,中间一道小墙隔出来两间,一边是灶房和饭厅,另一边有一大一小两张床,平时沈大和沈秀才睡一张大床,春晓自己睡一张那小的。
春晓看沈大收拾到床那边,便迅速吃完了手里的红薯,拍拍手,灰头土脸走过去。
“哥哥,我的被窝不暖和。”
沈大看她一眼,继续做手里的活,用扫帚赶了赶春晓的脚。
春晓连忙跳着躲开,“我是说,哥哥,我和你一起睡好不好。现在爹不在了,我把我的被单都抱在你的床上,这样我们俩都能暖和一点。”
这事春晓琢磨很久了,以前迂腐的沈秀才在,这是万万不行的,现在只剩兄妹俩,春晓就想要试着和沈大磨一磨。没有受过冻的人,根本想象不到受冻有多难受,而且春晓天生t寒,完全暖不热被窝,常常一觉醒来,就蜷缩的一小块是热的,周围都冷冰冰的!
沈大不说话,春晓就跟在他屁股后头嘀嘀咕咕嘀嘀咕咕,烦得他不行,就堵了她几句男女有别。
“可是我们还是小孩子呢!”春晓今年十岁,沈大十一岁,能有什么区别?顶多脱了裤子沈大逼她多了个鸡8罢了。
终于,沈大无奈了,看着拦在自己跟前的春晓,索穴道:“你这么脏兮兮的,我才不要和你睡觉。”
春晓一想,也是。自己冬天怕冷,基本不洗澡,身上确实有点臭烘烘的,衣服也有点臭烘烘的,被子应该也有点臭烘烘的。
但可能是她总是处于臭烘烘之中,久而不闻其臭,也就习惯了。然而沈大是个爱干净的。
春晓又一脸哭唧唧的,“哥哥,你嫌弃我。”
沈大被弄得整个人都软软的,抿着嘴,好半天开口:“每天晚上我打水,你洗好澡,再上床。”
“好勒我的哥,完全ojbk!”
“什么几把克?”
“我是说,要是哥哥能顺便帮我把澡也洗了,那就好了!”春晓捂着嘴巴。
沈大耳根一下子红了,虎着脸:“胡闹!”
春晓背着手,受教。
沈大顿了顿:“以后你的衣服都留给我洗。”
春晓看到沈大手上显眼的冻疮,一丁点的良心有点疼,“这个天,洗衣服还要破冰,好冷的呢。”
沈大:“那你自己洗。”
让春晓自己大冬天冰水洗衣服是万万做不到的,“那衣服就让它臭烘烘的,我每天不穿衣服上床好不好?”
这自然是不好的。
最终春晓掐灭了自己唯一一点良心,看着身形瘦削的少年,抱着一筐衣服,走出家门,去河边洗衣服了。
反派真是有个悲惨的童年啊。
春晓感叹道,完全不思考自己在其中是不是个恶毒妹妹的角色……
(日更的仔在这里,珠珠在哪里( ))
(ps春晓上个世界在春昭两岁那年就被浮雍拿下了,所以昭儿看到的男人是浮雍,但是老男人盯了春晓十六年才下口,春晓寂寞难耐会去会所找牛郎用道具解决……至于关于浮雍的所有问题,可以把他当成一个bug看,后面揭示浮雍身份和世界本源就水落石出了……
再ps渊渊后面也会再次出现哦……另外,是春昭刚出生的时候和魏延安的儿子有点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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